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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M:Caves——Haux或者天边外
内容:半纪实半虚构,一些17年嘎龙断联后龙成为出名的音乐剧演员却发现嘎消失了的事情,最后在龙印象里的他与嘎相识十年时接了内蒙鄂尔多斯旅行的商务,重新认识了嘎,并在鄂尔多斯大草原演了他们相识后第一部正式排练的音乐剧《金沙》(也可以说是基本虚构)
第一次在这发文,虽然大概率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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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一直不明白我的感受,直到站在这里聊天的前一刻都没有发觉,他们说今天是鄂尔多斯一年来能看到最好日落的时候,当时我就在想:我该和谁一块儿分享呢?直到现在你站在这儿,背后就是整个草原上最红的太阳,我就明白了,这是你送给我的日落,我完全不需要和谁分享——他们都没法看到,也没法理解我所说的,这是草原上最美的太阳,是永不落下的太阳!
“好了,可以开始采访了。”
“好的,第一个问题,您此次的鄂尔多斯感觉如何?有没有什么印象深刻的地方?”
“感觉不错,印象深刻的地方挺多的,这也是我第一次去内蒙,很多景色都是曾经没有见过的,这对我来说也是很新奇的一个点吧。这次能给大草原的人们演音乐剧也是很开心的一点。”郑云龙搓了搓手。
“这次的内蒙之行也是很有意义,既然说到音乐剧,郑先生这次来到这里选择给内蒙人民唱一部与本地文化没有太大关联的音乐剧《金沙》的契机是什么呢?”
“呃…因为本身这是一部很典型的国产音乐剧,歌曲也比较广为人知吧,近几年音乐剧市场回暖…尽管金沙暂时没有复排消息,但我希望能把这样优秀的音乐剧带到全国各地…对,刚好这次有这样的机会……”
郑云龙觉得这采访快继续不下去了。
“哈哈这样当然也是很不错的,不过这次和您搭戏的一位演员,听说这是和您磨合期最短的一位,并且这位演员并没有什么音乐剧经验,您为什么要选择他来与您完成这场演出呢?”
“……抱歉”
那是郑云龙离开四年之后,再次见到阿云嘎。
郑云龙自从09年北舞入学认识阿云嘎,统共十一年的时间,前七年总是黏在一起难舍难分,在寝室那是能穿一条内裤的好哥们,毕业两三年也经常见面,没有一丝疏远距离感,那时,他们分别最长的时间不过是大学的暑假。
没人觉得他们会分开,他们天生同频,从两个几乎不相干的地方,不相干的家庭走向北京,遇见对方,好像是上天的安排,他们就该这样相识相知然后做后半辈子的好哥们到白头还能数着对方的鱼尾纹说你现在真是老皱旧了。
郑云龙也以为他们会这样一直走下去。
这种想法一直持续到大学毕业的两年后,郑云龙选择离开北京前往上海。那天大雨,他为了说这事专程请阿云嘎吃了顿饭,尽管钱是阿云嘎付的。一顿饭下来,阿云嘎没说个不字,也没说几个字,他始终沉默地听着,只在将走最后告诉郑云龙,我支持你做的一切决定。
那时饭还没吃完,阿云嘎匆匆接了个电话走了,等郑云龙把对方盘子里的食物也吃光,才发现阿云嘎早把账结了,天还下着雨,郑云龙瞥了一眼座上的两把雨伞,阿云嘎分明什么都没带走——他几乎是逃出去的。郑云龙觉得他那时应该挺悲伤,但他没多去管,那时阿云嘎和女友的关系也紧张,他大多是因为女朋友吵架而情绪激动。
但郑云龙自去了上海再没见过阿云嘎。信息不回,电话不接,郑云龙开始以为是忙,后来以为是在和他怄气,再后来,他发现了不对。
他开始寻找两人之间的共友,询问阿云嘎的下落,得到的却都是打趣的回复,郑云龙不是个冲动的性格,这时却真的有些发怒,他少见地在电话里吼了声,对方却说:
“大龙,那个阿云嘎…是你在哪里的朋友吗?”
杯子掉在桌子上,发出清脆的一响又滚了几圈,郑云龙感觉血凝固了一瞬,转而来的是长久的沉默,心像被线扯着,他感到自己在一张无限拉长的心电图上行走,大脑却一片空白,反应过来后又失态地追问,电话却因为他久久不回话而发出忙音。
郑云龙确定了不是他与阿云嘎断了联系,而是阿云嘎与世界断了联系,他翻遍了阿云嘎参加的综艺,熟悉的名字与身影从未出现,他甚至回到了两人在北京的出租屋,此时那地方却破旧极了,没一点生活的痕迹。
他坐在了楼梯口,身上还穿着阿云嘎送他的衣服,衣服还在,送的人却没了踪迹。他看着火红的太阳落下去,手机屏幕也暗了下去,余晖打在墙上,把白墙映红了,门口细溜的电线杆上缠了几大串的电线,麻雀单单落在上面就摇晃着,随时要倒塌似的,郑云龙只觉得一只麻雀站那挺孤单。他忽然想对着太阳问:
你见了这么多的人,会知道阿云嘎在哪吗?
火热的太阳却有颗冰冷的心,没回答郑云龙的问题便兀自落下了。手机却不适时地响起,是剧团的人在催促他了。
时间不会因为一个人的突然消失而停摆,搁置的工作需要回来处理,他必须放下寻找友人的要事了。
郑云龙的生活随着他回到上海走向正轨,心里却少了一块碎片似的,再没有人需要在参加比赛前得到他的鼓励,他也不再会收到偶尔发来的问候,上海不大的衣柜里有一部分角落总空着,那是留给一个不再来的客人的。
分别第一年,他在上海面试音乐剧的同时四处寻找工作,拿着一个月八百块的工资,房租却需要两千。
分别第二年,音乐剧《变身怪医》在上海取得不错的成绩,他也因此小有名气,这是第一次,郑云龙的台下坐的满了些,却没有曾经最熟悉的面孔在。
第三年,受到十三个人不同天的堵门堵剧院,又受了数十个人的劝说,他参加了一档音综,《声入人心》,它的出现使得音乐剧的高雅不再冬眠,也使郑云龙与梅溪湖其他34个兄弟声名大噪,从此只要有郑云龙的音乐剧,台下必定座无虚席。两个人最初让剧场不再空荡的约定终于由一人兑现。
第四年的他商务不断,资本觊觎者这个初出的红人,郑云龙几乎变成了空中飞人,他愿意将自己忙成不停转的陀螺,让意识短暂地抽离身体,让他不再想起过去本该两个人一起完成的愿望。
只是偶尔有错觉,当郑云龙在看到鄂尔多斯草原的瞬间觉得自己这一生都与阿云嘎脱不开了。
他接了这儿的商务,一个甚至称得上休息的商务,他只需要在草原上不大的剧场演一部排练过无数遍的音乐剧,最大的难处只是需要与文工团的演员磨合罢了。
站在草原上的瞬间,郑云龙有些恍惚,站在地上,绿色没了脚,一望无际的顺到天边去,抬头就是蔚蓝的天,天上挂着的太阳能让你在看见它时就笑起来,时间在这儿像是被放慢了,风拂过草地,每个动作都像放了慢镜头,太阳能在这儿挂的更久,笑容也是。
找定蒙古包时,太阳已经快下去了。组里不需要郑云龙,他就静静地坐在草地上,鸿雁从头上飞过去,朝着红太阳飞去,阳光把他们都映红了,风吹的他得眯着眼,天地太大了,郑云龙的眼睛只装得下天边的太阳。直到呼唤声传来,组里的人叫他回去休息,才得不舍的坐起来,并约定明天再见。
当郑云龙推开蒙古包的门,却实实在在愣住了。他想念了一千多个日夜的身影正背对着他,郑云龙几乎想冲上前扳着他的肩膀质问他,身体却僵硬的无法动弹,双腿和地板长在了一起,手不住地颤抖,他的眼睛仿佛要瞪出眼眶,贴在面前蒙古人的身上好好地看一看。
等人转过身的时间太漫长,郑云龙像吃了坏青梅一样难捱,脑袋却是空荡的了,他太害怕那是一张陌生的脸,像无数个拍肩却换过一面疑惑。所以郑云龙看到那一脸熟悉的褶时高兴的几乎快要哭出来。
“我是阿云嘎,汉语不太好,不过…不过演出肯定没问题……”那人面对着他,手无措地搓了搓衣服,又将手递上前做出握手的动作,眼睛却一直对着他的。郑云龙看着他,好像看见了草原的太阳,让他的心都烧起来了。
“好。”郑云龙回握住了他的手。
他早该意识到那不是曾经的阿云嘎,这儿的阿云嘎没失去亲人,也没去过北京,在文工团拿着辛苦的工钱,将平淡又快步走过一生。但他又那么义无反顾的握住了他的手,在郑云龙的认知里,阿云嘎的真诚与坚强永远在。
排练称得上顺利,郑云龙一早就选好了要演出的音乐剧,一段金沙的节选,两个人在不大的舞台上日日排练,仿佛回到了青春时候,早于鸡鸣,晚至犬吠,汗水浸湿了舞台,两人抬头,在大汗淋漓中对上了那双坚强的眼睛,那眼睛像要烧出火来,那么真诚,那么强烈。
郑云龙没说错,这儿的阿云嘎,也有颗爱音乐剧的心。
那是个排练结束后的傍晚,阿云嘎收拾衣服,郑云龙就在一旁趴着讲歌唱要领,从前大学的时候都是班长给他讲,这时候他要像个前辈一样,学着曾经阿云嘎的样子去讲。
“这儿的调得再带点感情……”
“这个地方节奏得再紧一点……”
“这个地方可以加点舞吧,我记得你之前……”
郑云龙忽然停下不说了。
阿云嘎正好从角落摸来一把马头琴,抬头看向他的时候眼里的平淡夹杂了几分不明的意味,嘴唇蠕动了几下,最终对他开口说:
“龙哥,咱们去外面吧,这会太阳应该还没落,咱们把火生上,我更好给你表演着看。”
郑云龙没说什么,被阿云嘎拽着袖子往外走,只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这个阿云嘎还是他的班长,这只是一场普通的排练,阿云嘎要带着自己重新回到练习室加练了。想到这,郑云龙甚至对这个年轻自己几岁的阿云嘎产生了一丝怯意。
从蒙古包出来,太阳正如阿云嘎说的,还留着最后一丝金边,连映着周围的云和草也变成金红的了。郑云龙说是赶巧赶巧与最后一丝儿太阳打了照面,阿云嘎却说这是草原上的太阳专门留了一丝光等你,大草原上没路灯,也少有人点了篝火照明,那样的夜晚太黑也太寂寞,没法把火给生起来。
两人终于在最后一点余晖下把火生起来,草原上风不大,炊烟直直地向上冒,郑云龙的眼睛被篝火映的发亮,他眯眼睛看着阿云嘎也被光给镀上了一层金边,像马上要消失的天使,让他有些看不真切了。阿云嘎本来没表情,被郑云龙那骆驼样儿逗得直发笑,手里的马头琴都有些拿不稳,曲儿落在地上,草也低低的摇着,像要和那琴声笑声组三重唱。
阿云嘎笑够了就放下琴,在旁边的空地上边跳边唱,唱的是郑云龙才教的天边外,跳的是自己即兴编的舞,草原的孩子都是这样,大地当舞台,天空作幕布,双脚踩上,扯开嗓子,天地万物就是他们的观众,他们是天生的舞者,歌者,艺术家,阿云嘎尤其。
太阳落下去了,郑云龙的心还跟着烧,穿透草原的歌声能让他暂时忘却痛苦,他跟着节奏鼓掌,眼眶却有些酸了。
阿云嘎从来没离开过这个世界,他只是换了个地方生活,那儿没有伤痛,没有生离,没有死别,他根本不需要认识郑云龙,不需要再出去外面受旁人的冷眼欺负。这儿有爱他的父母,有同样是蒙古族的朋友,有陪他长大的三百多只羊,还有生养他的草原。
一个人走得很快,不太注意那些闲言冷眼,一辈子就能过去了。
直到阿云嘎唱完,走过来告诉他,
“大龙,遇见你绝对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郑云龙就坐在地上心酸地笑了。
你看,我还是没办法一个人这么孤独地走下去。有些东西一旦碰见了,瘾就下不去了;而我一旦遇见了阿云嘎,这辈子就忘不掉了。郑云龙想。
一个人可以走得很快,但两个人可以走的很远。有时候,人生的苦给别人一起品尝,苦就不算苦了,有了朋友,没什么事是过不去的,天塌下来,也有人陪你一起扛。
别的事又有什么好怕的呢?
郑云龙一把搂过阿云嘎的脖子,哽着喉喽说:
“我也是。”
这是他们分别四年后第一次拥抱。
演出那天是立冬。台子就在大草原上搭,约摸只有二十平,组里的人都期盼着过年,风让人冷的发抖,除了演员,没人再想待在这。
演出只是节选,难度也并不大,郑云龙他们仍然将这当成了一场无比正式的演出,在这之后,他将告别鄂尔多斯,或许今后再也不会与这北部草原产生任何关系。
直到音乐响起,郑云龙站在台上唱出了熟悉无比的歌曲,阿云嘎就站在台侧看着他。
“风停不下来 风吹到现在,
可去过人们说的天边外,
风是怎样一路吹来,
风的方向有谁能猜,
却如何吹进我的心怀,
她轻轻唱起来宛如天籁,
让我的梦似翅膀,
心似海,
心似海 身如尘埃,
梦醒来 她却已走开。”
直到雪从台上飘落,他再看去台侧,早已没有旁人的身影,
他去了哪里?会去哪里?
他何时回来?会回来吗?
“雪飘在这舞台,
大地银白,
看不见她的脚印留下来,
心似海 身如尘埃,
天边外 她却已不在。”
他总会回来。
他从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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