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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扈拥唯有孤独 于 2020-11-18 12:14 编辑
警告:想象美好的伪纪实向现背,一切情节、设定全部只是想象美好,请勿上升
以及是不符合格式的嘎的读书活动作业,全五期一次性交齐。
一切ooc都属于我,一切美好都属于他们。
最后的玫瑰
Summary:我们在一起
完整无缺,如同一条河,
如同一粒沙。
I
“人生中最重要的三个瞬间是什么?”
“上大学、变身怪医、声入人心。”
郑云龙的人生,几乎可以以一个明确的时间节点,划分为旗帜鲜明的两个部分。
艺考之前、艺考之后。
或者换一个他更命运、更玄学的说法。
遇上阿云嘎之前,与遇上阿云嘎之后。
他人生的前十九年,和任何普通的男孩儿都没什么不同——不错的家庭条件、中规中矩的求学历程,按部就班、平平无奇,就算偶有波折,也很快就烟消云散、雨过天晴。
然后从艺考一试开始跌宕起伏、九曲回环。
他认识了阿云嘎、记住了阿云嘎——没办法不记住,那不知道是什么天打雷劈的缘分,三场考试全都分在一组,阿云嘎出类拔萃、一骑绝尘到他几乎都绝望了,如果都这个水平,他这个速成品的全部意义就只有重在参与。
他就不明白他为什么还要来上学。
后来他知道了。
他们被分进一个宿舍、床对床,宿舍并不算宽敞,尤其对几个一米八几的男生来说。如果他和阿云嘎躺在自己床上同时展开手臂,他们俩的手掌就能叠在一块儿,平时在桌边更是如此,抬手转身就会蹭在一起——那是个太亲密的距离,而他们没两天就彼此习惯,以至于挺长时间以后,刚上大学万事无所用心的郑云龙才意识到,阿云嘎实际上并不喜欢跟别人有太亲密的肢体接触。
躺在阿云嘎腿上补觉的时候,郑云龙迷迷糊糊地想,我不是别人。
许是被他的头发蹭得有些痒,正趴在桌上写思修作业的阿云嘎低下头,冲他露出一个近似微笑的表情——那时候阿云嘎的笑容还很珍贵,郑云龙下意识地做了个鬼脸,非常夸张那种,阿云嘎果然被他戳中笑点,又因为在教室不敢大声,只能低下头笑得全身都在发抖,郑云龙几乎要被他颠清醒了。看他睁开了眼睛,阿云嘎又颠了一下腿,“醒了就起,教室不是让你睡觉的地儿。”
郑云龙充耳不闻,理气直壮地伸手去摸阿云嘎为了跟他说话摘下来的半边耳机,塞进耳朵里,又半闭上眼睛。阿云嘎那时候很瘦,五官线条过于立体,以至于看起来总是有些凶,大腿其实也有些硌,不过他一向不挑剔睡觉的地方,只眯着眼睛透过睫毛觑了一眼阿云嘎的脸色,见他眼睛里还留着一丝笑影,就放心地将眼睛阖起来,“这不是陪班长上自习,慰藉空巢老人渴望关怀的心灵。”
“你大爷的。”阿云嘎笑骂了一声,将歌直接切到一首风格激烈的摇滚作品,爆炸般的旋律与鼓点儿也没能撼动郑云龙的眼皮,他不解气地又颠了一下腿,结果差点把郑云龙的头磕上抽屉边沿——阿云嘎慌忙拿手垫了一下,让他撞在自己掌心,“没事儿吧,大龙?”
“你手有事儿没。”郑云龙挪动脖子,抬手直接抓过阿云嘎的手腕,举在眼前看看,仿佛是个高度近视。手背上只有一道浅浅的红印,郑云龙轻轻按了按,看阿云嘎没什么反应就丢开,勾着嘴角笑,“弄你龙哥是吧?这就叫自作孽。”
“自作什么?”阿云嘎下意识地小声跟着念了一遍,郑云龙算是彻底睡不下去了,只能坐起来拖过阿云嘎的笔记本写给他看,“孽,上头一个薛,下头一个子——薛认识吗?薛宝钗的薛。”郑云龙的字儿并不好看,但写给阿云嘎的时候总是写得很清楚。
阿云嘎又低声重复了几遍,才在随身的小便签本儿上抄上这个字,又问郑云龙刚说的那三个字,郑云龙索性都给他写在本子上,“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我就记得这么多,别问我典故,回去问百度,行,知道你拼音不灵,我回去问百度好吧?”
一语成谶。
每一个不合时宜的选择、每一次软弱与逃避、每一次轻率与鲁莽,到最后都会十倍百倍地还到他身上,所走的每一步弯路都要用汗与泪、甚至是鲜血来填——他必须永远勇敢、永远赤诚、永远敞开怀抱迎接,才能触碰到他想要的一切。
是音乐剧。
也是阿云嘎。
只是他还太年轻,以至于对那些初露端倪的预兆视而不见。
阿云嘎并不是从一开始就看郑云龙百般顺眼、千般喜欢,实际上他们刚认识时,他能从郑云龙身上挑出一百八十个不重样的毛病。
他也不觉得他好看。郑云龙那时候很胖,个子虽高却驼背,脸上的表情又傻又二,说话又贫又欠——阿云嘎那时候汉语很不好,经常想不出反击的话,或者干脆就没听懂。
但没有人能拒绝快乐。
郑云龙就是他的快乐。
从一开始就是。
他就像是长在他的笑点上,不管做什么都很容易让阿云嘎开心,一个表情、一个动作、一句话,阿云嘎甚至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这样笑过,用他刚学的那个成语来形容就是,前仰后合,对,就是前仰后合。
这个成语也是郑云龙教他的。
阿云嘎一直都很勤奋自律,他深知一切得来的不易,对眼前的所有机会和生活都充满感激与珍惜。他强化汉语的方式很笨拙、却也很聪明,跟读广播、读报纸再是些文学作品——郑云龙常常在他身边,他读,郑云龙做自己的事情,但也分出一只耳朵来听,在他磕巴的时候探过头,“哪个字儿不认识?”然后在那个字上头标个简单的同音字。日子久了,就变成“落蕊的蕊不认识是吧?”,在他点头的时候帮他注上音,再简单解释一下意思。
郑云龙总说他能坚持,但他觉得郑云龙的耐心简直超出想象的好。
读一天,读一年。
听一日,听一岁。
大学时他们俩一起去看青春版牡丹亭。
那是白先勇老师带领团队在北师大的专场,一票难求,神通广大的交际之王阿云嘎搞来了两张座位不错的——京剧脱胎于昆曲,知道郑云龙的母亲是京剧演员、梅派青衣,他甚至没想过把另一张票给其他任何人。
而郑云龙表达感谢的最佳方式,是跟阿云嘎一块做起了背景功课。郑云龙对牡丹亭的了解并不比高中课本上更多,而阿云嘎只会更吃力——他的汉语虽然进步神速,可文言文,还是戏词,对他来说完全是另一个世界,或者说另一种语言。
好在这并不是专业课,无需深究,只要大致理解就可以,相关的白话翻译、文艺评论更是数不胜数,熟悉这个故事、甚至学会欣赏辞藻并不是件难事。
郑云龙头一回读了牡丹亭的全本戏词,然后他看到了汤显祖写在题记里的批语。
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深。
那时他还不大明白,后来他知道,他们俩与音乐有关的一切,都可以成为隐喻和暗示。
比如 Rent.
他们一起观看、一起学习、一起排练、一起演出。
是磨作品,也是磨他们。
他们吵了太多次架,大到整出戏的构想和编排,小到一句词的唱法与表达,巨细靡遗、分毫必争。
客观上来说,郑云龙的脾气很好,虽然嘴损,但是很少生气。在围观几次吵架现场后,当时的女朋友还私下劝过他,都是为了作品好,别跟班长那么大脾气,平时他分明就很好沟通。而他当时毫无求生欲地拒绝听劝——他从来没觉得这些能影响到他们俩的关系,坦诚永远比隐瞒好,就算是指着对方的鼻子对骂,他们也不会把对方怎么样。
吵得太厉害时就彼此不搭理,不久后和好,然后又开始因为下一个分歧点争吵——没人愿意在这种时候和他们俩待在一块儿,从起初的心惊肉跳到其后的退避三舍,再到最后的见怪不怪,如果他们俩小点声儿就还能做到充耳不闻。
他们俩就仿佛把往后许多年的架都攒在一起吵了,吵架几乎成了一种另类的沟通方式。没什么不能吵,也就意味着什么都可以说,这作风从专业、从排练场上一直延续到了生活里,郑云龙的大事小情阿云嘎都要管,看不顺眼就要说;郑云龙由着他管,管得毛了就跳起来和他吵,后来觉得太耗费体力不如上兵伐谋、兵不血刃,不那么爱听的时候就损他,噎得阿云嘎瞠目结舌、气急败坏——然后在练功的时候阿云嘎就加倍严格,收拾得他张牙舞爪、鬼哭狼嚎。
事实证明行胜于言,所以被问起来的时候郑云龙并不羞于承认,“我听他的多一点。”
没什么丢人的,班里谁不听他的——虽然郑云龙日常被拿来做班长极富权威的经典案例。
他们花费了太多时间、精力与情感在这部戏和彼此身上。Rent 很多时候甚至可以作为时间标尺,用以标记他们大学时候的点点滴滴,印象深刻到六七年过去,郑云龙仍然可以对其中的表演细节娓娓道来、如数家珍。
以至于到最后郑云龙已经不是那么分得清楚,那到底是 Angel,还是阿云嘎,又或者是阿云嘎的 Angel ,再或者是 Angel 一样的阿云嘎——接受采访时提起Angel,细节丰富得让外人不由怀疑自己是否看懂了 Rent,又或者是否真的看过Rent。
他有多喜欢 Angel,就有多喜欢阿云嘎,应该说就有十倍、百倍地喜欢阿云嘎。
喜欢阿云嘎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尤其当与他朝夕相处的时候。
姑且不论阿云嘎对他有多好,就只是阿云嘎这个人——坚强、自律、善良、真诚,天赋绝高、悟性极强,何况他还长得那么好看。他起初并没觉得这种喜欢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人总会有点慕强心理,阿云嘎又实在很容易让人信任他,被他照顾着就多少会产生些依赖——出早功不是只带他、请客吃饭也不是只有他、训着劝着要对自己负责和努力也不只针对他,他们是个很团结融洽的班级,阿云嘎着实是个很好的班长——只是从不会落下他,当然也会有些专属小灶。
他以为他对阿云嘎的喜欢,乃至于轻微的迷恋和不太轻微的崇拜,都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年长些的男人的感情——如兄如父、亦师亦友。
是想要成为他。
然后他意识到他并不会成阿云嘎,也并不想成为阿云嘎——来源已不可考,甚至这个意识到的过程都有些过于漫长。或许是金沙、或许是蝶、或许是狮子王、猫又可能是妈妈咪呀,又或许是吉屋出租、还或许是纳斯尔丁·阿凡提、是青岛暴雨里漆黑的海边、鼓浪屿晚霞中黄褐的礁石——那就像是长久的情感与生活细节不断叠加,直到破土而出时才发现根系已经遍布心底的每个角落。
他对阿云嘎的感情,就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感情,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吸引。非常复杂、非常复合,但同时也很清晰。
他想要和他在一起。
同学不足够、朋友不足够、兄弟不足够、知己不足够,甚至常规意义上的伴侣都不足够。
可这就仅止于念头。
也只能止于念头。
他们马上就要毕业了,并且阿云嘎有感情稳定的女朋友。
刚毕业的那一年其实不大难熬。
他把自己的喜欢妥帖收藏起来,精心照料,就像是城堡深处护在水晶罩里的玫瑰。当单恋还不为另一个当事人所知、并且他也不贪心索求更多时,这种喜欢因为其隐秘性,更多化为一种正向的精神力量。落在行动上,他就仿佛阿云嘎的头号粉丝,每次节目、每场比赛、每部戏,他都会定时追看,赶不及了就看回放。Bilibili 真是个好地方,什么都能找到——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他的追星事业已经非常成功,毕竟不是每个粉丝都可以理直气壮地约偶像出来吃饭、并让他请客。
和阿云嘎不同,郑云龙并不是一个很有计划性的人,他更信奉顺其自然、活在当下。
只要有戏演、有舞台,他就能让自己高兴起来,无论下面观众多还是少、又或者有没有观众;只要时不时地和阿云嘎吃个饭,就能完成充电,支撑着他向前走一段、再走一段。
或许因为他知道,他只是个演员、他只是阿云嘎的同窗好友,他能做的事情很少,而他想要每一件他能做的事情做好、把自己做好,剩下的事情就暂且交给时间、交给命运。
郑云龙本打算一直这么维持下去——他并不惧惮被知道,但也开不了口。那不光是因为道德感,某种程度上缄默不言就像是潘多拉魔盒上的锁,有些话一旦出了口,就再也没有回头的可能。
就像是从岩石缝隙渗出的泉水,冲破了关隘就会头也不回的奔涌向前,即使是万丈悬崖,最后也不过是疑是银河落九天。
然后他搞砸了。
实际上可能和每个普通人一样,重大变故发生时也不过是个寻常的傍晚,事先没有半点征兆——或许有,但他没能习得宇宙语言,听不懂那些来自风、来自屋檐的鸟鸣、街角的猫啼所传递的信息。
他只是惯常地有事路过学校附近,顺手发了消息问阿云嘎有没空吃个饭。阿云嘎总是很忙,又常常在外地参加比赛,他们已经很久没见过面——按照他们两个的标准。
阿云嘎很快回电话说有,让他先去常去的蒙古餐厅里,老位置、老样子,他等会儿就开车过去,他也有点事儿问他。
他昂昂应声,熟门熟路地摸进餐厅,和老板打过招呼就在老位置落座,照着阿云嘎的口味点上菜,又把餐具都烫过一遍,才算是收拾停当。
阿云嘎来得不算迟,坐定的时候桌上还只有奶茶和沙葱。毕业近一年,他比先前在大学时稍微胖了一些,但也仅仅只是一些,五官线条仍旧过分利落,不笑时就透出几分积郁冷峻。郑云龙冲他露出个笑,眯着眼睛抬起下巴五官仿佛移位的那种,成功看到阿云嘎白他一眼,但嘴角已经提了起来,是个笑模样,只是那笑就像是沙滩上的脚印,被浪一冲就不见踪影。
“咋啦嘎子?”郑云龙看到他眼神中流露出一些疲倦,那不是因为行程过满导致的身体上的疲乏,而是一种有些陌生的、郑云龙很少在阿云嘎身上看到的,由内而外溢出的精神上的疲倦,仿佛一匹困狼,他不由坐直身体,向前微微倾斜着看他,“出啥事儿了?”
“没啥,”阿云嘎下意识接上一句,又晃晃神,仿佛才意识到坐在对面的是郑云龙,他眉间出现浅浅的刻痕,低声骂了一句,“操,有火儿吗大龙。”
“有。”郑云龙从兜里摸出烟,习惯性想叼在嘴里点上,又想起些什么转而直接递给阿云嘎,站起来弯下腰拢住火,点燃那支香烟。阿云嘎猛吸了一口,随即剧烈地咳嗽起来,烟气里他的眉弓依旧锋利如同弯刀,刃口朝内像是要把自己搅碎。
“嘎子,嘎子,”郑云龙探身过去在他背上拍了几下顺气,声气也放得更软,“哥,干啥呢你这是,咳嗽就别抽了昂?”
“没事儿,不妨头呛着了。”阿云嘎挥挥手,但捏住那支烟没再继续,实际上他原本就很少抽烟,也还没养成雪茄的奢侈爱好,他抿着嘴沉默了一会儿,郑云龙就坐在对面安静等着,并不催问。直到肉菜上了,阿云嘎才摁灭那支燃了小半的香烟,“先吃饭,吃完说。”
这是他们少见地吃得安静的一餐饭,往常就总有说不完的话,一件事牵扯到另一件,上句说着剧团趣闻,下句就能跑到三环堵车和鲱鱼罐头似的十号线,前脚聊着新电影,后脚就讨论起在排的剧本结构,说到兴头上了还得麻烦老板把没顾上吃的菜再热一遍重新上桌。
阿云嘎的食欲仿佛还没受到太大的影响,大约因为是家乡菜、郑云龙点菜又一贯的可心意,也可能因为他确实饿了。他起初吃得很快,甚至有些凶狠,但随即又像是想起医嘱,放慢速度开始细嚼慢咽——他强大的自制力与意志力,就像是笼在本能向往自由的艺术灵魂上的辔头,既容不下信马由缰的散漫、也不允准随波逐流的放纵。
阿云嘎开口的时候,郑云龙已经放下筷子有一会儿,手掌捏着香烟的软包装有几分犯瘾。阿云嘎咽下最后一口羊肉,含着奶茶愣了会儿神,才动动喉头,下撇的嘴角露出几分自嘲的神气,“龙儿,我是不是太贪了?那个词儿怎么说来着,贪什么咬不动?”
“什么咬不动,”郑云龙反应一下,差点没憋住笑,“贪多嚼不烂。”
“嗳,对,我这中国话都说不利索,”阿云嘎的表情倒是松弛了一瞬间,随即眉心深深蹙起来,“什么都想要,东一榔头西一锤子的,什么都一塌糊涂。”
“西一棒子——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小词儿整挺好,进步很大,”听到阿云嘎跟着读了一遍又开口,“你听谁瞎说八道,”郑云龙挑起半边眉毛,声音里含着些不以为然和十足的斩钉截铁,“众所周知,阿云嘎一天有四十八个钟头——开玩笑,开玩笑,不过我说真的,嘎子,”他的语气里笃定的成分远大于安慰,却比安慰更能让阿云嘎平静,“你是多且细嚼慢咽,我知道你下了多大功夫,那叫求全责备。”
“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这么会说人话呢,”阿云嘎神情有几分松动,顺嘴开起了玩笑,“龙哥今天积德了。”
“阿云嘎你懂不懂,”郑云龙靠在靠背上,挤眉弄眼得露出个故作得意的笑,“龙哥教你个乖,夸人当面夸,不然人怎么记得好。”
“你大爷的。”阿云嘎哼笑一声,眼中的阴霾总算是散了大半——郑云龙知道他并不需要太多抚慰与鼓励,只在必要时候给出一点支撑,就足以重整旗鼓、跃马扬鞭,“还有个事儿,我认识个姑娘…”
“你要犯错误?这我可不能替你瞒,”郑云龙心直往下沉,脸上却不愿意露出一点不对来,“你跟嫂子前几天不还好好的?”
“郑云龙你脑子里装得都什么乱七八糟的,”阿云嘎勾起嘴角笑骂一声,“人家是见了你的照片儿,觉得可以,你要不去见见。”
“见什么,”郑云龙觉得自己就像是被拎进考场突击摸底,虽然考的题型没见过,竟然也超常发挥起码混个及格——他听到自己的声音稳稳当当,轻巧又随意,“一年到头在外头跑,勉强赚个温饱,将来还不知道在哪儿,别耽误人家。”
“不是要定下松雷,你又想跑哪儿去,”阿云嘎看着他,郑云龙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做贼心虚,总觉得那目光中有几分审视,“团里不顺心?”
“没,但咱们这行谁知道呢,”他舔舔嘴唇,不过脑子地胡扯,“哪头有戏就去哪,说不定哪天就去上海了呢。”
“行。”阿云嘎看他这个样子就知道没戏,便不再催逼——郑云龙才二十三四,正是立业的年纪,爹妈尚且不着急,他也随口一问,并不多上心,何况大龙招女孩儿喜欢,从大学开始就是,“最近还是忙邓丽君巡演?”
“昂。”郑云龙应声,阿云嘎还是看着他,像是要从他脸上挖出点什么东西。
“大龙。”阿云嘎手指缓缓转着奶茶杯子,音调是熟惯的平和,略有些温软,连带着面部线条都柔和几分。
“啊?”郑云龙掌心渗出些汗,又迅速凉下去,他心头越来越沉,有些自乱阵脚地疑心阿云嘎是不是在试探他,阿云嘎不是个磨磨唧唧的脾气,如果他知道些什么、又觉得有必要确认,绕不了两圈就会单刀直入地问他——他从没向任何人提起过,但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在人前泄过底,上个月跟大川他们喝酒,喝得有点飘,也不记得有没说什么不该说的。
“我听大川提了一句,”阿云嘎坐直身体,是个谈正事儿的姿态,“有个事儿我得当面问你,今天找你也主要是为这个,你是不是…”他又顿住,他语气中带着几分迟疑,像是接下来的话有些难以启齿。
郑云龙又等了半分钟,阿云嘎像是走了神,又像是没拿准是否要问出口。
他知道了。
郑云龙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几乎略过了其他任何可能性,满脑子里只剩下这一行字。他不是没想过如果阿云嘎知道了,他是该断然否认、还是坦然承认,但临到跟前,他的想法却异常简单。他不想让阿云嘎为难、也不想让他从别处、从别人嘴里知道这件事儿。
“我是。”真正说出口的时候,就像是撕开一道搁置已久的创口——他原本以为那不会疼的。但他甚至还有余力挑起个轻松的笑,“喜欢人不犯法,阿先生。”
阿云嘎脸上的表情空白了一秒,像是没听懂他说什么——郑云龙后知后觉自己可能想岔了,阿云嘎想问他的另有其事。他攥紧拳头,努力表现得这个话题无需多加关注,可以立刻翻篇儿,“你想问什么到底?”
“我要做首歌儿,八步半,你在宿舍时候听过的,”阿云嘎像是还没回过神,顺着郑云龙的问题答话,“大川说你还在给人写东西、改本子,我是想问你是不是有空填词,要的有点儿急,你不是还巡演呢么。”
“有空。巡演基本就是在路上,也没别的事儿干,”郑云龙点头应下,“啥时候儿要啊。”
“月底前吧。”阿云嘎的神情有几分怔忪,但并没表现出什么异样。
“行,谱子发我一份儿,我填完发你邮箱,看能不能用。” 郑云龙怀揣着最后一丝侥幸心理,指望二语选手的听力掉个链子,像大学时那样根本没听明白他用的什么梗——一代宗师阿云嘎不是跟他一起看的,他拿不准他还有没有印象。
“恩。”阿云嘎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然后整个人像是刚刚回神,他收窄目光直视着郑云龙的眼睛,“你前头那句是认真的?”
虽然是问句,但语气全然没有一丝询问的意思——他听清楚了、并且听懂了。
“是。”郑云龙觉得自己应该再扯出个笑,但他现在全部力气都在控制自己不要露出任何不应该出现的表情,以及让声音保持绝对的稳定,“你别误会,我没非分之想,更不想勾搭着你犯错误…”
“别胡说。”阿云嘎板起脸,他不想听郑云龙进入自嘲、乃至自我贬低的保留环节,就像是他在大一课堂上做的那样,更不想他为了宽自己的心这么做——他比谁都更清楚郑云龙的脾气,严格说起来他对郑云龙的感情倾向并不算完全一无所知,他早早就在人精堆子里摸爬滚打、看人眉高眼低,对善意与恶意比平常人还更敏感些。诚如他所说,喜欢人不犯法,郑云龙从来也没什么不合适的举动,细想想恐怕还学会了避嫌,没从前那么百无禁忌——就像是给自己画了个圈儿,唯恐打扰到他,而他原本也不想惊动郑云龙。
“还要我填的词吗?”郑云龙眉目间一片坦然,将决定权拱手送进他手里——是他熟悉的那个郑云龙,总是愿意替他着想。
“要。月底前给我。”阿云嘎没有迟疑地点头,光风霁月、坦坦荡荡。他看到郑云龙如释重负地出了口气,也暗自松下绷紧的肩背——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郑云龙就像是个孩子,等他见过更多世面,自然会慢慢放下,而这不值得损害他们的关系,多年后说不定还能当个笑话来讲。
郑云龙觉得自己是个比较专业的演员,控制情绪和表达也算是基本修养。他只是不知道在阿云嘎面前表演有那么难——从前他当阿云嘎一无所知,只要代入“好朋友郑云龙”这个角色,表现得和大学时一样就可以,除了要更注意些分寸。
结束晚饭后,阿云嘎惯常地结了账,两个人并肩走出餐厅,“车停得有点远,你在胡同口等等,我送你回去。”
“有你取车的功夫我都走到地铁站了,”郑云龙没跟他客气、却也没答应,“晚高峰你再堵在环线上——早点儿回,嫂子在家等你呢吧,过几天你又得去外地。”
“行。”阿云嘎点点头,从前到分开的时候他总有很多话嘱咐郑云龙,今天他也想尽力表现得一如往常,但又怕太刻意反而伤了他的自尊,最终只是简短说了两句,“顾好自己,回来再聚。”
“昂。”郑云龙冲他挥挥手,并不留恋地掉头走向地铁站,阿云嘎则转身向另一边——即使他的车其实停在地铁不远的车位上。
下到地铁里时,郑云龙已经出了一身的汗,吃下的肉、喝下的奶茶搅在一起像是个铁块儿坠在胃里,沉甸甸得压着他有些想吐。晚高峰的四号线非常拥挤,连从兜里摸出耳机戴上都有些困难,他不小心磕碰到旁边的一位阿姨,连连道了抱歉后索性放弃听歌的念头。他抬手攥着金属吊杆,心不在焉地随着地铁和人流轻轻晃动,半晌摇着头轻声骂了句,“操。”
下地铁后他没立刻回家,站在路灯下头发了好一会儿呆。像是想了很多,又像是什么都没想,有一瞬间他有些茫然,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到哪里、又要做些什么。
手机响起了提示音,是阿云嘎的短信,告诉他谱子发到邮箱了,让他确认下收到没。
对,他还得给阿云嘎填词。
阿云嘎仿佛总是在帮他,大学时是、刚毕业时是,即使在这种时刻时也是。
他是个还很年轻的音乐剧演员,经历上应当说非常欠缺,即使共情能力相较一般人略强些,现有的储备原本也很不足够能让他撑起太复杂的人物。但现在不同了,那些志向难抒、爱而不得、抑郁难平,都从习得渐渐转化为由内生发,那些浮在表面的情绪有了郑云龙的烙印与灵魂,并成为属于他自己的舞台感染力。
他在巡演的路上听着 Demo,随手在本子上记下些散乱的词句,演出结束后在趴在酒店房间里整理。歌词郑云龙改了好几版,这是阿云嘎的歌,并不适合寄他的情——起码不适合太明显的寄他的情,那不太专业,也会给阿云嘎增添负担。发出去的时候,郑云龙瘫在酒店的床上看着天花板——他借口有事儿没跟同事们一起去吃宵夜,此时标准间里难得的只有他一个人。
终版里没太多煽情的词句,更没什么强烈的指向性,说是写阿云嘎自己的经历是贴合的,说是他和女友也能靠得上,就是有点不那么吉利。
唯一的一点私心落在最后一句。
有些朋友是老天塞给你的,而他真的很珍惜、也真的不想搞砸。
他只是想告诉阿云嘎,三生有幸。
就像所有其他工作一样,阿云嘎总是很认真,他们协调时间通过几次电话,来回好几轮才算是改出版真正满意的。定稿的时候郑云龙已经调整好状态——不会让阿云嘎本就过重的心思再平添几重那种。“用不着署名,破坏你龙哥形象——你随便捏个名儿得了。” 他靠在酒店阳台的栏杆上抽烟,反正电话里阿云嘎也瞧不见他的样子,眉蹙得多深、脸上有没笑影都没关系,他的声音很轻快随意,像是这歌词儿跟他本人并没多大关系,“稿酬就抵饭钱,回北京找你蹭饭去——你才不会算账,我啥时候说就抵一顿,阿云嘎你个奸商。嗳,不说了,明天还演出,我困不行了。知道了知道了嘎舅,就这样,挂了。”
他挂断电话,攥着手机趴在阳台上看着外头的夜景。他确实有些困,但还不想这么快进去。他专心致志地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戏,确保自己的精神已经基本到了极限,才拖着步子走进浴室洗过澡,草草吹干头发就一头扎进枕头里,用被子把自己裹成一个蛹。
但愿今晚不要再梦到阿云嘎。
歌曲上线的时候他才真正看到那个署名——先前他全权委托给阿云嘎,自己以演出排练忙为借口没再关心过这件事。
董小姐。
郑云龙躲进剧团的洗手间,长长叹了口气。
这拒绝如此委婉、却又如此令人悲喜难辨。郑云龙是匹脱缰的野马,阿云嘎、阿云嘎说他没有草原——倒也真没错,阿云嘎编在北歌京演,算是个北京人了,又哪里来的草原。
即使他有,也与郑云龙没关系。
他坦然接受这个理所当然的拒绝,并且心存感激。
阿云嘎——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该露出个什么表情,阿云嘎就只是这么,到这个份儿上了竟然还在照顾他的自尊心、生怕他有一点难堪。
那就像是戳破了一直以来郑云龙自我说服的窗户纸——他别无所求、停留在原地就已经足够,他盼着阿云嘎好,就像是个最虔诚的粉丝,希望他万事顺遂、志得情满。那是阿云嘎应得的,命运或者任何人都理应厚待阿云嘎,他尤其应该。
而他也再没可能抽身退步。
这男人就总是让人有无数种理由——没有人能从爱他这件事里半途而废,起码郑云龙不能。
他无法不爱阿云嘎。
郑云龙进入了一个奇异的稳定状态,他反复循环着Always,在寂寂无人的深夜里复述着自己的承诺和誓言。
那甚至并不算是痛苦,只是有些恍惚。
人在痛极时仿佛会开启自我保护,像是有个罩子把阿云嘎有关的一切都严丝合缝地罩了起来,于是他可以抽离出半个灵魂,以观察者的角度看着罩在里面的电闪雷鸣、云卷云舒。
不过后来他知道,对于他来说,能够自我麻痹的痛,只是还痛得不够真实。
他们还算时常见面——在双方时间协调得上的时候,即使最亲近的朋友也并没发现他们俩之间有什么变化。
但有些事情到底是不一样了。
先是肢体接触,从前他们待在一起时总有些高中男生式的不避嫌疑、缺乏界限。
阿云嘎实际上领地意识与界限感都相当强,而郑云龙则仿佛与他相反,好像谁都能上去蹭两下、摸两把,脾气好得不像话,但触碰到敏感区域时,就能看到字面意义上一戳一跳的可笑画面。
除了对彼此。
阿云嘎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他决定归因于 Rent,在扮演情侣的时候他们有过太多次拥抱、牵手、彼此依偎乃至更亲密的肢体接触,如果不能适应、肢体僵硬,角色关系就毫无说服力。他们又是朝夕相处的同窗好友,亲密感一旦养成,模式就很难打破。
除非出现变故——或许是长久不见,日渐生疏;也或许是人为控制,无论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的。
他们当然不可能生疏,当你跟一个人总有说不完的话,两个人就不可能生疏,即使长久不见也不会受到影响,何况他们见面的频率远远算不上很低——以普通人的标准。
但阿云嘎也无法完全按照从前的样子对待郑云龙,他既不想让他疑心自己有意与他疏远、但也不愿意继续那些过分亲密、甚至有些狎昵的肢体接触,唯恐轻慢了他、让他难堪。
而在阿云嘎眼里,郑云龙恐怕自我约束得更加严格,单看他的举止,即使了解他如阿云嘎,也看不出来他对自己有什么超出界限的感情,所有的周到体贴都可以看做是本性温柔、富有教养,并不会让人,包括很敏感的人,产生什么误解。
再是联系时的话题选择。
郑云龙当然还是他的那个开心果,什么琐事到他嘴里都显得格外有趣。排练的、演出的、猫的,阿云嘎这边录制的、幕后的、团里的、学校的,两个人经常拍着桌子哈哈大笑,然后缩着脖子冲周围被打扰到的客人连连道歉,再压低声音继续。
至于专业相关,那就更是可以说到口干舌燥、不眠不休。
但郑云龙仿佛关闭了自己的负面情绪,那些显得有些孩子气的抱怨与委屈都不再见踪影、那些被生活和事业磋磨出的失意与困惑也了无痕迹,仿佛他就总是很开心——他确实很懂得让自己开心,但并不是没有难过与想不开的时候。就像阿云嘎也不再提及自己的许多生活细节,尤其是与女友相关的那些。
他们仿佛找到了一种全新的、不会伤害彼此的相处模式,并且乐于就这样维持下去,作为同学、挚友与知己。
年底时,阿云嘎参加的比赛进入到决赛环节,郑云龙当天也有演出,没办法蹲守直播——那并不是他的义务,但对于郑云龙来说就仿佛放了阿云嘎鸽子,是失约、应当给出解释甚至应当道歉。
阿云嘎在化妆间里收到了郑云龙的短信,很长一条,长得甚至都有些不像郑云龙。阿云嘎记性并不很好,他常常调侃自己是金鱼脑,只有几秒钟的记忆,连歌词都需要反复重复、反复记诵,才能保证在舞台上的上佳呈现——但他一直记得那条信息,那条基本上用空格替代了所有标点的信息。
他能看出来郑云龙应该是想到哪打到哪,前后几句话有时并没很强的关联性,只是贯穿一个主题——无论结果如何,你已经是最棒的,加油。
还有希望他开心,郑云龙总是希望他能开心。
以及,告诉他他是班里的骄傲。
临近直播,后台常常是一片混乱,时间也总是很紧张,阿云嘎就只匆匆看了一遍,仿佛是临上场前的一点兴奋剂,只记得那些温暖坚定、鼓舞人心的部分。
直到比赛结束,他结束工作离开电视台,坐进出租车回家时才察觉出几分微妙的不对劲。
郑云龙藏起了“我”,无比自然、却又小心翼翼地藏起了“我”。
阿云嘎知道自己应该露出个笑,为郑云龙的周到、为他们的彼此体谅,但他只是轻轻叹口气——十二月的北京很冷,呼出的热气就仿佛有形的怅惘,一瞬间就消散在寒风里。
郑云龙是从别处听说的阿云嘎分手的事情——那段时间他们正在封闭创排鼓岭,并且他已经很久没和阿云嘎聊起过他的感情生活。
他当然不会主动问,那多少会显得有些居心不良;阿云嘎也并不主动提,他明白阿云嘎不是有意隐瞒他、也应该不是担心他多想,真正多想的是他的老班长,伤害他会是阿云嘎想做的最后一件事——他大概只是不知道怎样开口才能显得并不突兀和刻意。
就像郑云龙其实也不知道,怎么表现出自己已经知情,才能显得他依然固守界限、并没有想要趁虚而入。
就算阿云嘎单身,也未必轮得着他郑云龙——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这个型号有没可能在阿云嘎的选择范围内。
但他们总是有这样的默契,无需多言,他们就又重新滑回了最熟悉的相处模式——大学时那种,不过仅从语言交流上,肢体接触上虽然也松动不少,但克制仿佛已经形成了新的肌肉记忆。
他们进入一段暧昧期——姑且算是一段暧昧期。
做朋友和做爱人是完全不一样的两回事。即使他们已经太过熟悉,即使他们有着非同寻常的默契,即使最多他们也只是爱人预备,没人点透、无人说破,更无从确认关系。
但那依然是两回事。
阿云嘎逐渐拿出大学时候的架势管他,起初还有所收敛,只是关心些排练进度、演出行程、航班起落与列车出发到达,后来延伸到一日三餐、烟酒定量、熬夜状况。
他们频繁地见面,几乎是有时间就见,一起看电影、看剧、看比赛、看音乐会,聊一切能聊的话题,去很多从前没去过的餐厅吃饭,不同城或者凑不出时间见面时就打电话——阿云嘎先是给他办了个什么无限通话的套餐,过一阵子又安排了新手机,换了个大流量套餐,因为 FaceTime 确实十分好用。
那就像是一个迷蒙的幻梦,回忆起来的时候他甚至想不起什么像样的细节,以至于后来他一度怀疑那是不是出自他的臆想或者幻觉,其实只是阿云嘎单身之后多出了更多时间能分配给他,而他总是乐于配合。
深究起来,仿佛他们也并没有什么超出朋友范围以外的接触。
第一个征兆出现在阿云嘎的直播里。
郑云龙一直都是个合格的粉丝,严格意义上说他甚至应该算是阿云嘎的第一个粉丝,真爱粉。他依然跟团去各处巡演,行程很满,这种互动式的直播一般都赶不上,但他早就学会了看回放。
他看到阿云嘎说自己是单身,这不奇怪,即使他们确认了关系按照现有的社会与舆论环境,也不可能公开承认,何况他们什么都还没说透。或许阿云嘎觉得还不到时候,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都提不起追问个答案的念头。
大概是因为他们都太忙。
阿云嘎是真的忙,15 年他加入了青年艺术家计划,那是个很好的信号,代表着一定程度的重视和培养意向,随后的一年间他在各种晚会与音乐节目上展露头角、参与各类型慰问演出、参加综艺同时试图兼顾音乐剧;郑云龙则是看起来很忙,起码他自己这样认为,因为大多数时间都在路上、排练与演出的内容又相对重复——原创音乐剧自有其创作规律与周期,他还只是一名小演员,没资格也不应该抱怨太多,他只是觉得自己在这样节奏中成长越来越迟缓。如果阿云嘎是在以和谐号的速度向前飞奔,他充其量只比绿皮火车快那么一点。
他花了太多时间在审视自身、思考出路上,整段整段的时光都在迷惘里浸泡得模模糊糊、浑浑噩噩。
他甚至想不起来阿云嘎是不是一直在委婉地给予其他暗示,或许有,只是他根本没有识别出来。
第二个征兆出现在他们的一次通话里。
他当时很兴奋,《变身怪医》是他非常非常喜欢的一部音乐剧,而这部剧现在要引进到国内,他几乎立刻就决定要参与试镜。
他问阿云嘎会不会参与,阿云嘎说恐怕赶不上,他已经答应了韩红老师要参与《阿尔兹记忆的爱情》。这是他们这一行的常态,郑云龙并没多想,只是替阿云嘎感到惋惜——这是部经典作品,会是很好的锻炼和学习。
阿云嘎问他打算什么时候告知团里,郑云龙答话说还没,出了结果再说也来得及,谁知道试镜能不能通过。
他听到阿云嘎的声音里带着点笑,但多少有些漫不经心,“当然能,大龙,你那么喜欢那个角色,你肯定能成。”
郑云龙一贯对情绪非常敏锐,尤其是阿云嘎的情绪,在后来无数个拷问自己的深夜里,他都没能想明白为什么他当时丝毫没有察觉那语气中的保留——在专业与理想上阿云嘎从来不会对他投反对票,那只能是另有其事。
可他一无所觉,满心满眼里只有即将到来的演出与怪医试镜。
第三次是在试镜之后。
第一轮他因为演出没能赶上,他原本以为就要与这部向往已久的戏失之交臂,没想到柳暗花明,二轮试镜的地点正好被他撞上——他发挥得不错,虽然稍嫌年轻、资历也欠缺些,但到这一步就已经尽过人事,结果如何交给剧方做决定。
接到offer 时他只想第一时间告诉阿云嘎。事实上他确实那么做了,他刚从外地回来没多久,阿云嘎也正好在京里,他们理所当然地约了顿饭。
吃饭的时候他眉飞色舞地向阿云嘎讲述了整个过程,阿云嘎被他逗笑,靠在椅背上拿手背抹着眼睛。郑云龙也笑,他们那天约了家烤肉馆,他眼睛多数时候盯在炙子上——阿云嘎挑食,火候也不如他掌握的好,他索性就包办全程,而那就意味着他错过了阿云嘎的大多数表情、错过他不解的眉头与留不住笑的眼睛。
“得在上海呆大半年?”阿云嘎的筷子拖动着碟子里的肉片,迟迟没有夹起来。
“昂。”郑云龙应声,又夹起块牛肉放进阿云嘎碟子里,“年底得先去一趟,有点先期的准备工作要配合。翻过年就开始密集排练,这个戏难度大,国内又是第一轮排,正式上估计就下半年了。”
“北京的房子怎么打算?”阿云嘎蘸了蘸调味汁,将已经有些凉的肉片放进嘴里,声音有些模模糊糊的,“到上海得租个新的,你还俩猫,一起带过去?”
“嗯,带过去。”郑云龙给自己烤了点蔬菜,近几个月他已经开始逐渐控制减重,现在接下怪医,更应该让自己消瘦下去,以符合人物形象,“北京的房子也快到期了,去上海前退——交不起两份房租,后头回北京再说吧,还能没地方住。”
“当然不能。”阿云嘎像是笑了一下,郑云龙注意他已经养成了习惯,本能地察觉到异常,正想问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不顺心,手机响了起来。
“我妈电话,估计刚看见我短信。”郑云龙站起身,含笑解释了一句,“估计要勉强祝贺我一下,再不太委婉地训斥一顿——等我两分钟。”
他没猜错。
父亲也在电话那头,试镜成功父母自然替他高兴,但得知还没跟团里打招呼又立刻疾风骤雨地教训他顾首不顾尾,丢三落四的孩子气,他好脾气地听完教训,又答应了隔天立刻跟团里好好解释、好好申请,实在不行也得好聚好散,不能把人得罪干净。听说他正在跟阿云嘎吃饭,母亲少不得又拿“别人家的孩子”埋汰他两句,叫他跟阿云嘎好好商量着来——他在父母面前并不是个太能藏得住心事的孩子,起码在此时还不是,妈妈又见多了这些事,多少有所察觉,虽没明说过,但已经很久没有尝试给他介绍过对象。
他嗯嗯地应着声,回头看向不远处座位上的阿云嘎。他看起来有些疲惫,一手搭在椅背上,缓缓捻着手指,目光落在窗外的人流上,在烤肉店的烟气与惨白的灯光里,就仿佛一尊放错了地方的雕像。
郑云龙只想让他高兴起来。
他回去落座时似真似假地抱怨一句,他的家庭地位受到了严重威胁——他原本以为第三已经够低了,现在看可能还有下潜空间,早晚得排在猫后头。
“怎么,又被催婚啦?”阿云嘎提起嘴角露出个笑,声音又轻又软,像是个再正常不过的关心。
“催什么,”郑云龙不知道阿云嘎这句从哪里冒出来,他手心不自觉地开始出汗,但仍旧惯性地想要开个不轻不重的玩笑,“民政局又管不了我的…”
他看到阿云嘎的样子,他脸上的线条甚至较平时柔和的多,眼神里蕴着些悲哀的神气,仿佛整个人下一秒就会消失不见。
姻缘。
这两个字突然就重如千钧,郑云龙一个音也发不出来。
试镜怪医的时候他以为他的好运气来了,他以为这是他这些年念念不忘终有的回响。
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他喜欢的剧和喜欢的人都在向他招手,他只要再努力些踮踮脚就可以够到——他甚至计划着要怎么因为这大半年的异地补偿阿云嘎,他可以一放假就跑回来、他们可以打很多电话,就像是他们之前因为行程交叉没法碰面的时候一样。
他看着阿云嘎,他花了那么多时间看着他,他熟悉阿云嘎的所有表情——他不清楚为什么,他不知道是哪些因、哪些事让阿云嘎下了决定,但他知道那意味着拒绝。
第二次拒绝。
不,严格意义上他不知道那算不算是拒绝,阿云嘎什么都没说,但他什么也不必说。
炭火哔哔啵啵地发出些响动,郑云龙的手指却像是冻僵了。
或许是他哪里做得还不够好,不,一定是他哪里做得还不够好。
他总是在抱怨、和别人争吵,喜怒不定、孩子心性,满脑子不切实际的想法,我行我素不懂得照顾别人的情绪。
也或许他原本就不在阿云嘎的选择范围内。他不能仗着阿云嘎像对亲弟弟似的待他好,就得寸进尺地想要更多、把他也拖进自己一厢情愿的泥潭里。
阿云嘎值得更好的——他值得最好的。
郑云龙不是。
如果阿云嘎想让他们做朋友,想让他们退回到,他不知道,大一、大二那时的样子,他应该能够配合,他必须可以做到。
如果他没尝过有回应的糖。
他舔舔嘴唇,试图挤出一个笑,就像当初在蒙古餐厅时一样。但那太难了,那对于他来说太难了,他调动专业演员的全部修养,也只能让自己不在阿云嘎面前哭出来——好在这顿饭也到了收尾部分,留在炙子上的肉因为太久无人问津,已经焦糊碳化,发出些刺鼻的气味。
他不记得是怎么离开饭店的,实际上那几天发生的事情在他脑子里都是模模糊糊的一大片,像是打翻在地的颜料桶,触目惊心又毫无章法地混在一起蜿蜒了满地。
他向团里正式提交了辞职报告。
李盾老师并没有因为他的选择而产生过多的芥蒂,甚至告诉他可以停薪留职,就当是请了个长假,一部剧排完就还回到团里来。
他没有答应。
他应该答应,他原本应该答应。
他不知道,他一直很重感情。
他其实记不太清自己当时说了什么,应该只与音乐剧有关,他那些不成熟的想法、那些不甘于现状的念头,他告诉李盾老师、也像是告诉自己,趁年轻他还想要再赌一赌,逼着自己闯一闯。
他说的都是真话。
但他记得李盾老师脸上悲悯的神情,像是看着孩子。
他有条不紊地交接团里的工作,一切如常地与同事与伙伴们吃散伙饭,清点存款、收拾行李、预订车票酒店,预约上海的中介看房,联系北京的中介退租,办理宠物托运。
他的行李很少,一只箱子就能装下。稍微大件的那些,也转送给了室友和其他朋友。
离开北京的那天阿云嘎送他去南站。
阿云嘎还是从前的样子,他没告知他再次辞职的事情——他们已经有些日子没联系、更没见面了。但阿云嘎还总是惦记着他要去上海的事情,月初时问过一句,说要送他,带着行李有车总是方便些。
郑云龙没拒绝,他没办法拒绝、又怎么会拒绝。
南站进站口车不能久停,也就是个上下客的时间。阿云嘎从后备箱里拎出他的行李递到他手上,郑云龙手指拢住拉杆,眼皮微红,他深深看着阿云嘎,将他和过往的七年岁月都装进眼眶里。
到这个时刻,他终于能露出一个浅浅的、真切的笑。
“嘎子,再见。”
---心岛---
P.S. 大概三到四天一更,尽量在嘎生日前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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