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揭穿(下)
(136)
张超听闻何超韵亲自去找郑云龙谈了笔生意,事后却不见郑总来和他商量,心里觉得奇怪,隔天直接去他家里逮人。
那天晚上,郑云龙难得有兴致坐在钢琴架前听阿云嘎弹支曲子,张超就在那时登门了。
也许是因为琴声营造的氛围太好,又或许是他俩并肩坐着贴得太近,张超站在玄关里默默看着,恍然觉得时光正缓缓地流过阿云嘎的指缝,白键交替黑键,从前那个郑云龙似乎又回来了。
正当张超挂着笑意欣赏这温馨时刻,郑云龙突然撩起眼皮盯了他一眼。
他蹙起眉头,声音里透着微妙的烦躁:“张超你干嘛来,上门蹭饭不挑日子?”
张超嘴角抽搐了一下,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多余:“那什么,想来就来了。”
“少给我贫,到底什么事儿?”
“我来找你问问何超韵的事。”
郑云龙静了几秒,说:“来书房里聊吧。”
于是,阿云嘎默默地把琴盖合上了,他知道,郑云龙有什么事情要避开他谈,就像他也有许多事情瞒着郑云龙。
过了一会儿,他就听见了房门落锁的声音。阿云嘎的小拇指在钢琴椅上按了按,摁出来一道浅浅的白边。
这没什么。
书房里,郑云龙靠在沙发上,懒洋洋地叼着根烟。
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郑云龙没打算瞒着他,只是这两天他自己的心绪很乱,也就暂时没跟他商量。
这会儿,郑云龙递给了张超一份草拟的并购合同,把何超韵开出的条件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
然而张超刚听了一句“何超韵提出结婚”,只约略看了合同一眼,就放下了。
在张超眼里,叫郑云龙抛下阿云嘎去跟何超韵结婚,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张超说:“高杨的行踪我已经派人去找了。赌场的事情现在也算不上火烧眉毛,总能理出条出路。至于何超韵替高杨和高氏集团下的投资,预估市值七个多亿,数值不高但入股的都是前景不错的龙头企业,这是有点棘手。但这不是有我嘛,总不会真叫高杨死灰复燃……”
郑云龙说:“我决定答应她。”
张超话说到一半,愣了。
“什么?”
郑云龙那表情好像在思考他究竟听不听得懂人话。
他又说了一遍:“我打算跟她结婚。”
张超的肩膀夸张地一耸,脸上挂出个大大的问号,几乎有些激动地站了起来,语气不客气地带上了点讥讽:“哥,郑氏集团这么大个产业轮得到你卖身?”
郑云龙的整张脸都淹没在烟雾里,看不清表情。
他本来也以为何超韵提的这桩事儿就是个笑话,但当切实的利弊抛在他眼前时,郑云龙突然觉得事情并不那么简单。
郑云龙:“何超韵是想跟我结婚,甚至不惜抛出几乎一本万利的条件诱我上船。可是张超,她既然选择了我,又为什么要劫走高杨呢?她总不会真的以为,高杨在我这儿能算得上什么重磅砝码吧?”
张超话里带刺:“难道不是吗?”
郑云龙看着张超,默默地叹了口气,心道:真费劲。
郑云龙说:“我现在已经不用靠虐待他疏解LSD的饥渴了。我也不再需要他每天都复刻我受过的罪、痛苦地见证我的好日子,而我借此找到活下去的意义了。张超,我关着高杨,不杀他,只是因为黄子弘凡喜欢他。我不想失去这个弟弟。”
“至于何超韵,她绝不会只在我这里铺路。”郑云龙冷笑道,“你猜她会不会放了高杨,叫他来婚礼上狙我?”
张超闻言一愣。
又听郑云龙继续说:“在她眼里,如果我被杀,她就扶持高杨在上海重整旗鼓,高氏集团就是她最忠诚的母家靠山。如果高杨反被击毙,那婚礼依旧顺利进行,我依然能成为她的助力。”
“至于嫁给郑氏集团还是嫁给高氏集团,对她来说就是桩生意,嫁谁都一样的。”
“何超韵估计是觉得,一旦澳博决定嫁孙女,谁都不敢贸然悔婚吧。哎,到底听信了多少乱七八糟的谣言呀这个蠢女人……真以为自己在澳博有一席之地吗?”
张超自然能明白这一层,上海的蛋糕就这么大,现在何超韵手里握着特肥的一块,她这是拿着诱饵,打算坐山观虎斗,要在婚礼上选择长期合作伙伴。
但他更加疑惑了,既然知道婚礼暗藏杀机,郑云龙为什么要答应她。
张超:“你干脆拒绝她不好么?”
郑云龙徐徐吐出一口烟,笑道:“张超,我想杀高杨了。”
张超回味着这句话,一瞬间想了很多。
既然不想黄子弘凡因为高杨的死与郑云龙反目,他又能怎样杀了高杨……
假如郑云龙获得了这场博弈的胜利,何超韵捧来上海大小企业做嫁妆,那么他究竟是娶还是不娶……
张超的脑子乱成一团乱麻,但凭借着控盘郑氏集团的丰富经验,他又能从中清晰地理出一条策略,尽管那策略恶劣、卑鄙、近乎冷血。
郑云龙坐在他对面,调整了一下坐姿,两条长腿舒适地交叠在一起,“咔”得打开打火机,冲他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
空气里有沉淀着一种诡异的安静,张超心中一沉,几乎想阻止郑云龙说下去。
可他拢着火苗点起下一支烟,缓声道:“我会跟何超韵举行场婚礼。梁朋杰监控现场,方书剑守着亲属席。你提前动身去趟澳门,等高杨一死,婚礼当场签订完股权并购合同,你亲自把何超韵拟的合同复印件交给澳博集团的高层。”
“嗯,还有这个。”郑云龙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支录音笔,“这是何超韵和高杨驾车逃跑那天,车里的录音笔。澳博高层那群人精一听就能明白,何超韵不是澳博的亲孙女。你把合同、录音笔一并给他们。”
张超接过来,打开录音笔。
音频里头的声音很轻,约莫能听清楚车内的谈话声:
“你不知道吗?堕了第一胎之后,她可是在上海又待了一个多月。失子之痛还得用男女激情来浇愁。那会儿,老高总和赌王都和她有交集,谁知杨漾刚到澳门就显怀了,还死活不肯堕了怀下一胎。你猜,何家老爷子怎么想?……
“你去查查遗传基因鉴定吧,查查你是不是赌王的亲女儿。说起来,我是高家的养子,你可能还算是我半个妹妹呢。澳博当家人只给了你两条路,我这儿给你留出第三条,和我一同把高家在上海落下的东西拾回来。权钱通揽的时候,你想怎样对付郑家都不在话下。”
张超听到这里,头皮发麻:“不是,我怎么就听不懂了。时间对不上啊!杨漾七年前来的上海,堕胎之后就去了澳门。如果何超韵是杨漾插足高家之后,在澳门难产生下来的,那她现在才七岁啊。高杨这是……”
“高杨当然是将计就计,顺溜儿骗她。”郑云龙说,“何超韵以为,杨漾二十年前来了上海,插足后被堕胎。她与赌王也是二十年前在上海街头相遇。回了澳门,杨漾难产生下了她。这个版本估计是有心人特意编给她听的。高杨把她当傻子诓,也就她会信那通屁话。”
张超迟疑道:“所以何超韵到底是谁的孩子?”
郑云龙点起了一支烟,徐徐说:“何超韵,她跟杨漾的长相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我觉得她确实是杨漾的亲女儿。既是她能被澳博认下,还能手揽澳博在上海的投资,那只有一种可能。她是二十年前,杨漾和澳博哪个偏房儿子不正经的私生女。”
“杨漾生下何超韵后就私奔,隔了几年又跑来上海插足,之后又被赌王带去澳门,难产死了。这女人情夫一箩筐,把澳博的男人耍得团团转,私生女又对澳博的声誉有损,澳博的老当家才会大动干戈地编了两套说辞,硬给何超韵按个赌王女儿的身份,好叫她在儿孙辈中不受人白眼。毕竟,赌王孩子一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女孩要是没十分的本事,绝对分不到他一分的家产,碍不着什么事。”
张超缓缓瞪大了眼睛:“何超韵的身世在澳博就是个秘辛,你怎么确定何超韵不是杨漾和赌王的私生女?万一杨漾二十多年前就跟赌王好上了,生了何超韵。在上海堕胎之后,又重回赌王怀抱呢?”
郑云龙接着说:“我派人查过,二十年多前,年轻的赌王在芝加哥留学,整整四年没有回国记录。杨漾虽然在澳门住过一段时间,但他们没有交集。”
这会儿,张超琢磨起那段录音里的话来。怪不得高杨那么笃定地叫何超韵去查查她和赌王的亲子鉴定。感情真不是他的种……
但高杨这一通操作,倒为郑云龙递了把好刀刃。
张超知道,一旦自己把这段录音带去澳门,不愿意何超韵继承家业的那帮人自然会疯狂造势,把录音做成“何超韵是杂种”的证据,好把逐渐强势起来的偏房女儿打作“不是赌王亲生”,从此赶出澳博的门楣。赌王乐得如此,而老爷子不省人事,更没人为何超韵正名。
那时,上海的股权协议已经签了,澳博把她视为谋骗家财的叛徒。郑云龙以“何超韵并非澳博亲孙女”为由提出离婚,澳博没理在先,也不至于为了这点投资向郑氏集团施加报复。何超韵哪里还有靠山维持这笔婚姻生意。
因此,结局只会是一种,何超韵把股份交予郑氏集团后,被迫解除婚姻。
至于高杨……
张超问:“既然能得到这份录音,你早知道何超韵会带着高杨逃?”
郑云龙点点头,承认得很干脆:“她伙同裴庄陷害我,往地下赌坊里钻那天,我就派人在她名下所有的私人车辆上安了录音设备。之后的那段时间里,地下室的监管力度比正常要薄弱得多,人是我故意放跑的。我就想看看她找高杨到底要干嘛。”
张超倒吸一口冷气,问:“你打算怎么杀他。”
郑云龙摁灭了烟,说:“让黄子当伴郎,配枪跟在我身边吧。”
张超闻言,那双薄薄的眼睛都睁大了,他一下子拍案而起,难以置信道:“非要黄子弘凡在你和高杨之间选一个活下来吗?何必呢龙哥,你这是何必呢!”
郑云龙冷声道:“不然呢,你要我看着我带大的小孩儿入虎狼窝?”
张超喘出一口气,真心觉得自己今天就不该来这一趟。他感到有些烦躁,因为他也逐渐意识到,自己竟然也觉得郑云龙说得有道理。
而他常年伴在郑云龙身边为他出谋划策的习惯,促使他不自觉地为郑云龙考虑。
问出这句话时,张超自己都觉自己可笑。
“那如果反击的时候,黄子不往要害射击,仅仅使高杨失去行动能力呢?”
郑云龙慢悠悠地瞥了他一眼,撕扯着嘴皮,半晌道:“黄子开了第一枪之后,不论他射没射中,埋伏在一边的人会马上补枪。”
而那之后,黄子弘凡将永远不会把高杨的死归咎于他。
毕竟,开出第一枪的是黄子自己。
不一会儿,门外的琴声又响了起来,门内一片寂静。
郑云龙站了起来,直视着张超阴沉的眼睛,用一种很轻的声音说:“婚礼就定于两周后,就在阿云嘎生日那天。我会安排一辆车,提前把他接到城郊,离婚礼举办的地方五公里远。大约傍晚,这件事就会结束,我会前往城郊与他会合,然后亲自开车带着他去内蒙。至于那场短暂的婚礼,他不会知道,也不会参与。听明白了?”
张超认真地盯了他一会儿,终是点了点头,挂着一副惨笑说:“好,好……等你们回来,我还你一个尘埃落定、再搅不起风云的上海。”
(137)
接下来的计划也正如郑云龙所安排的。
何超韵很快应下了婚约,迅速着人提前草拟了股权转让协议,向各界广发婚礼邀请函,并要求双方父母到场为婚礼做见证。
这颗重磅“喜糖”在上海和澳门激起了千层浪,两家财阀巨户的联姻并非谁都喜闻乐见,但众人都将这场婚礼当作千载难逢的社交场合,而收到邀请则成了一种对他们经济地位的表彰。
不过,当他们得知何超韵把婚礼的举办地定在了偏远的郊区,决定举行草坪婚礼,而郑云龙则亲自挑选了时间——一个平平无奇的的阴雨天时,也不得不感慨这对新人毫无默契的情趣。
这段时间里,郑云龙为了彻底把阿云嘎和外界的声音阻隔开来,索性帮他在东林大学请了个为期三个月的长假,让他休假在家里。
郑云龙给阿云嘎的理由是:他近些日子总是陷入被毒瘾支配的幻觉里,而阿云嘎陪在身边时,他总能好受很多。再者,他们即将为了庆祝阿云嘎的生日而去内蒙自驾游,那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然而郑云龙一语成谶,在等待婚礼的日子里,郑云龙真的开始时不时地陷入LSD营造的幻觉里。
于是,那种熟悉的无力感再次裹挟了他。
有的时候,郑云龙就如往常般静静地坐在阿云嘎身边听他弹琴,突然就情绪低落,五感也跟着混乱起来。每一个音符都像沉重的铁锥敲在身上,他痛得浑身抽搐,死死按住阿云嘎的手,恳求他别再弹下去了。
晚上他们一起洗澡,郑云龙躺在浴缸里以为自己是一条鱼,差点溺毙在浅浅的温水里。阿云嘎红着眼睛把他捞出来时,他反而惊恐万分,觉得自己好像被结实的渔网提上岸,大喘着气不能呼吸。
阴雨天,他独自站在阳台上,耳边好像能听见婚礼上的枪声,人血把草地染作鲜红,鲜花都被踏碎成泥。看见枪口对准他身体的那一刹那,他猛地推了一把射向身前的子弹向后倒去。睁开眼,他却发现自己跌入了阿云嘎微凉的怀抱里,抬头就看见胖子一脸惊恐地扒在阳台的扶杆上,差一点被他从五楼推下去。
而更多时候,他都在翻箱倒柜地寻找LSD针剂,即便家中根本没有致幻剂。
意识清醒的那一刻,他总是被阿云嘎紧紧抱着,头发散乱,衣服成了团烂布,涕泪抹了一身,喉咙哑得说不出话。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在幻觉中向阿云嘎坦白了一切:关于他与G的往日游戏、关于那场买卖婚姻的婚礼……
郑云龙仍不竭余力地对阿云嘎说着谎话。
对于那场短暂的婚礼,他可以向众人公开,甚至请回远在英国修养的母亲,但他唯独没有勇气告诉阿云嘎:我要结婚了。
即使这场婚姻是一场交易,而婚礼其实是一次火并。
每一次听郑云龙说起生日当天的规划,阿云嘎都静静地观察着他通红的耳根,脸上挂着包容的的笑意。
他说:“郑云龙,我们去响沙湾新月形的丘链上滑沙,去呼伦贝尔的牧场上看羊群,穿着蒙古袍拜访老人,请他们弹一曲马头琴。”
“到了晚上我们就住在蒙古包里,坐在莫尔格勒河边听听夜风,看看草原上的银河。”
他们痴迷于规划他们的蜜月,像是在订立什么不渝的盟约,望向远在千里之外的草原,提前耕耘着未来的浪漫。
在更深露寒的夜晚,他们相拥而眠睡去,又在某一时刻,不约而同地在黑暗中睁开眼睛,眼中藏着无可遮掩的疲倦。
郑云龙满心以为热恋能冲淡他对致幻剂的依赖感,而阿云嘎能成为他的止痛剂,可事实远非如此。即便郑云龙已经攒足了底气摆脱过去,当身体的病痛气势汹汹地向他讨债,他仍感受到一种无能为力的恐慌。而内蒙的风、草原、羊群,还有他们的未来,都好像在无限遥远的天际,不动声色地离他远去。
半夜三更,当郑云龙再一次被噩梦惊醒,阿云嘎终于握住了他的手,对他说:“我们不去内蒙了好吗?”
郑云龙哑着嗓子问:“为什么?”
“你病了,郑云龙。”
“我没病。”
“有病就得去医院。”
郑云龙“噌”地坐起来,问:“你这是在命令我吗?”
阿云嘎摇摇头,咬着牙说:“就那么重要吗,你不去不行吗?”
阿云嘎在发火,郑云龙听出来了。
他惨笑道:“我不应该去医院,阿云嘎。你该说,我得去戒毒所。是叫这个吧?”
阿云嘎一下子愣住了,心口好像被一把刀子捅了个窟窿,寒冷的夜色都涌进去,鼓鼓地呼啸着,怎么都堵不上。
他眼睛发酸,握着郑云龙的肩膀解释道:“我不是这个意思。”紧接着,他伸手要打开床头灯,却被郑云龙按住了。
一片死寂里,阿云嘎听见郑云龙压抑着浓重的哭腔。
他说:“我梦见我走不出来了,阿云嘎,哪天我被困在里面,你能来救我吗?”
阿云嘎哑着嗓子问:“你被困在哪儿?”
郑云龙死死地抓着床单,在心里说:我梦见我站在一间密闭的地下室里,地上的血泊里躺着一具尸体,死者全身被插满了致幻剂的针管。我找不到他的死因,那个人没给我留下任何线索,手里只有他寄给我的一封信。
信纸上写着:死者名叫郑云龙。
阿云嘎并没有因为他的沉默而饶过他。他紧逼着又问了一遍:“你被困在哪儿?”
郑云龙抬起头望向阿云嘎,黑暗中,他都看不见他的眼睛。可他就是觉得,阿云嘎的眼里盛满了他。
郑云龙颓然坐着,慢慢回想起他们在勾栏的第一次见面,昏暗的周遭都是炫目的光线,而阿云嘎却光彩夺目如白昼,想起东林大学的操场上刮过的那一阵夏风,阿云嘎递给他一支甜津津的西瓜糖,想起电影院里一捧香甜的爆米花、银河号里漫天的疼痛和海上澎湃的巨浪……
郑云龙突然掀开被子,衣服也不披,拽住阿云嘎的手,赤脚往门口走。阿云嘎满脸困惑,被他拖着走。
客厅里,胖子被脚步声惊醒,以为这是郑云龙身上的毒瘾又发作了,蹿到主子面前担忧地喵了一声。
郑云龙充耳不闻,带着阿云嘎走上楼梯。
他们走上二楼、三楼、四楼,然后沉默地走向那间被锁起来的阁楼。
紧接着,郑云龙深吸一口气,毫不犹豫地推开紧闭的大门。
那一刹那,时间格外漫长。
郑云龙站在阁楼门口,身前是满室冰冷的实验器材,透明的罐子里装着冻干的人体标本,最大的一面墙上罗列着数不清的玻璃瓶,每一瓶里装着猩红的人血。
他都能闻见自己骨子里腐朽枯败的味道,LSD的幻觉好像又重聚在他的脑海里,可郑云龙清楚地知道,他实实在在地身处于现实,而自己确实是这么一个罪不可恕的疯子。
他的身后是阿云嘎。
郑云龙侧身让开一条道儿容他向里看。
或许是冷的,平日里八风不动的郑云龙突然哆嗦起来,断断续续地向他坦白:“阿云嘎,这里面放满了血液瓶,人血。我喜欢看杀人,喜欢尸体,还在家里藏器官标本、采血仪器。我是不是像个吸血鬼……不是,你不要害怕,我不是……”
“我知道我很病态……经常毒瘾发作,性癖沾满人血,还有万贯肮脏家财……”
“对,对……阿云嘎,我就是个神经病。阿云嘎,也许我真的是生病了。阿云嘎,我不是故意瞒着你。阿云嘎,我是怕……”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那双固执地睁着的眼睛渐渐闭起来,他觉得自己身上的衣服好像在被粗暴地扒光,裸露出一张斑驳而丑陋的人皮,那里头藏着副歪歪斜斜的骨相,连同地板上的影子都是魔鬼的样子。
“我爱神经病。”身后陡然响起阿云嘎的声音。
阿云嘎想了想,又解释道:“我意思不是说你就是神经病。”
随后又补救一句:“不过即使你是神经病也没关系。”
见郑云龙愣住,阿云嘎摆着手:“唉越说越乱,总之你知道我的意思。”
阿云嘎说:“总之遇见你是我的运气。我特别特别后悔没在遇见你的第一天向你表白。我应该在你还没有遍体鳞伤的时候就待在你身边的。”
紧接着,阿云嘎走向那扇洞开的门,缓缓地把它合起来。那一瞬间,阿云嘎想过向郑云龙坦白,就像郑云龙所做的那样。
可面对这段感情,他已经没有再次失而复得的运气了。
此刻,阿云嘎就像站在克莉丝汀面前的魅影,他知道这层面具对他而言意味着什么。
阿云嘎承认,他懦弱了,胆怯了,他只是转过身,挡住郑云龙的视线,轻轻地对他说:“郑云龙,天马上就亮了。现在我们回去睡觉。”
(138)
婚礼那天,天空下起了雷阵雨,雨珠连成了一张密网,伴着紧锣密鼓的闷雷,洋洋洒洒地框住了上海城。
郑云龙穿了件浑白的西装,口袋里揣着的不是钻戒,而是一只精美的礼盒。礼盒里装着紫翠玉雕刻成的胡萝卜挂坠,是他打算在内蒙送给阿云嘎的生日贺礼。
清晨,阿云嘎坐在客厅里弹了支《梦中的婚礼》,琴声层层叠叠地推向高潮又缓缓落下,直到戛然而止。
他合上琴盖,从桌上的花瓶里挑了两支玫瑰,一支放在琴架上,另一支被他掐断了花茎稳稳地别在郑云龙的西服手巾袋上。
郑云龙说:“抱歉,我得先去公司交代完接下来两个月的事情。傍晚我就来郊区找你。然后我们一起去内蒙。生日快乐,嘎子。”
阿云嘎认真地把那支玫瑰别牢:“好,我等着你。”
郑云龙“嗯”了一声,然后低下头,轻轻地搂住他,在他的脸颊上吻了吻。
婚车浩浩荡荡地驶向城郊,无数车辆跟随在他们身后。
这场戏做了全套,郑母今日凌晨刚抵达机场,此刻正热泪盈眶地坐在最中间的一辆婚车里,前前后后环绕着八名保镖,方书剑正规规矩矩地坐在夫人身边。
何超韵已经在婚礼现场等待着他们。
她甚至把郑云龙、郑母和她自己拉了个群,拍了现场遍地的玫瑰花和粉色气球照片发在聊天框里。
然而,郑云龙的心思全然不在这上面,他煞风景地问:“合同准备好没?”
郑母立刻发言道:“儿子,你能不能别那么扫兴。”
何超韵:“互换戒指后,现场就签。”
郑云龙心里便明白,这意味着互换戒指前,高杨与他之间就会分出这场游戏的输赢。
他几乎能预见自己的全盘胜利。
婚礼现场的周围藏着十名狙击手,每一个餐桌底下都装着微型炸弹和窃听器,一应侍从都配了枪。梁朋杰此刻正在那附近的一间小租屋里监控着方圆两公里内的风吹草动,屏幕上显示着范围内所有活物的热感应红点。
在郑云龙的身边的车座上,黄子弘凡兴致勃勃地捣鼓着西装口袋里的白玫瑰,每过几分钟就要把伴郎服再捋平整一遍。
他滔滔不绝地说:“龙哥,结了婚就要好好对嫂子。虽然她挺凶,还矫情,还强势,我一点都不喜欢她,但你喜欢就行。等着小孩满月了,我给金项圈。嗐,你以后也别动不动摆出那种要杀人的表情,小心吓着我侄女,噢也可能是侄子。反正你得对你们以后的小孩儿好点,差不多就是你很早的时候对我那样,耐心点啊,小孩儿嘛………”
郑云龙听了一路,望着窗外的滂沱大雨,心中响起一阵阵闷雷,既盼着他立马闭嘴,又盼着他多说几句,生怕以后再也听不见这些啰嗦话。
张超遵从他的安排去了澳门,现在正坐在澳博集团总部大厅里喝茶。
他大清早发来了则信息。
只有两个字:平安。
与此同时,司机把阿云嘎带到了城郊,领着他在小镇子上采购一些自驾游需要的物品。饭点,他们在偏僻的村落里吃了碗云吞面。在面馆里,司机悄悄地把那把雨伞的伞骨弄折了,编了个蹩脚的借口,留着阿云嘎在面馆里躲雨。
雨声滴滴答答,阿云嘎丝毫不起疑,乖乖坐在那儿戴着耳机听歌。
婚车队伍一路出了虹口,驶入偏僻郊区。
路旁是一片看着很眼熟的厂房废墟。大雨的水雾把街区笼罩起来,雨点密集地打在婚车上。
黄子弘凡突然坐起来,指着窗外说:“龙哥你还记得这儿不?”
郑云龙正出神地想着阿云嘎现在在干什么,敷衍了一句:“什么?”
“哎呀您真是贵人多忘事。这里,喏你看这里,眼不眼熟?这不是永欣那帮龟孙被团灭的地儿嘛!说真的,这种全是视觉死角的地形,埋伏在这儿竟然也能输。当时还出了对双胞胎叛徒,幸亏有个牛逼大哥路见不平一声吼哇,不然命差点搭在这儿。”
郑云龙突然打断他:“你说什么?”
“啊?信亏有牛逼大哥,不然命差点搭在这儿……”
“不是这句。”
“还出了对双胞胎。”
“上一句!”
“这种全是视觉死角的地形,埋伏在这儿……”
郑云龙猛地惊坐起来,大喊了一声:“停车!”
第一辆婚车应声减速,一串狭长的车队稳稳地停靠在路边不动了。
郑云龙透过防弹车窗,目不转睛地盯着四面安静的厂房,只能听见雨滴不停地落,雷声一阵大过一阵。
他原本以为,高杨会选择人群庞杂的婚礼现场动手。可他扫视着面前这片安静的郊区,对危险的灵敏嗅觉令他身处暖和的车厢中却汗毛倒竖。
这时,梁朋杰来了通电话,话很简明扼要。
“龙哥,何超韵刚刚喝了杯水,当场中毒身亡。婚礼现场乱了套,四周没有高杨的踪影,你们别过来。”
郑云龙闻言,果断放倒车座,拎出车后座的枪,抛给黄子弘凡一把,拉开车门就把人拉下来。
当下,他已经顾不上原计划了,既然高杨没带人埋伏在婚礼现场,那只可能在路上。
然而这回可没有半路杀出来的G帮他护着母亲和两个弟弟。
黄子弘凡不明所以,还纳闷着,方书剑已经从中间那辆婚车上下来了,手里明晃晃地握着两把枪。
方书剑疾声冲他们喊道:“趴下————”
话音未落,三枚子弹从车顶飞过,“砰砰”击在地上。
“操!”
身体的应激反应先过思考,黄子弘凡果断按住郑云龙的背把他按在地上,然后迅速匍匐在他身上,熟练地举起手中的枪指向身侧的厂房。
霎那间,一排排子弹骤然扫了过来,枪声萦绕耳周,不间断地射在车身上,轮胎接二连三地爆炸,汽车的铁皮和玻璃被击裂的声音不绝于耳。
黄子弘凡惊怒交集,瞄准厂房里的数个人影就是一顿扫射,一面跳起来把郑云龙掩护在身后,腾腾杀气蒙红了他的双眼,厉声大吼着:“龙哥快去找掩体!这群鳖孙指定冲你来的!!”
然而,那群隐藏在废墟里的枪手随意在他们身边送了波子弹,枪口一转,集体调动攻势向车队中央一通扫射。
郑云龙暴怒而起,抬起枪支狂扣扳机,窗口处立马跌下几个黑衣身影。
凶凶枪声里,郑云龙毛骨悚然地猜中了高杨的心思:高杨这回要杀的不是他,而是间接令高夫人死去的郑夫人。当然,还有那个插足高夫人与高总的女人的孩子——何超韵。
比起杀了郑云龙,高杨更乐意让他在LSD的阴影里度过余生,而那些旧债裹身的亲历者,高杨一个都不放过。
或许他真的已经穷途末路到不在乎什么产业、什么高氏集团了。
砰砰砰砰!
密集的子弹发了疯般射向那辆载着郑母的婚车,防弹玻璃已经裂开了一个口,车里的保镖迅速将郑母护送下车,不长眼的子弹穿梭而至,眼前鲜血四溅,伴随着声声惨叫,包围着郑母的保镖应声倒地。
黄子弘凡迅速冲向那辆车,与方书剑背对背护着郑母。
妇人浑身湿透,却踮起脚尖站在枪林弹雨间,比谁都冷静。
她厉声喊道:“保镖们去护着云龙!俩孩子赶紧撤去墙体旁边!”
“我的命又有什么要紧,在国外偷得这点年岁活着早够了!”
“听见没,都自己逃命去!”
“我真是看够了,上海就没一刻太平!”
血腥味被癫狂的雨冲散开,俩人充耳不闻,一手一枪向窗口轮射,一枚子弹下去就有个人影倒地。对面的人其实不多,只是因为占领着高地,子弹不要钱地往下扫,一时造成的伤亡无比严峻。
保镖们躲避不急,如筛子般倒地。一瞬间,车边活着的只剩下郑云龙、方书剑、黄子和郑母。
郑云龙冲过来护着母亲,一边换弹匣一边命令道:“你俩带着她撤进厂房去,吃不准对面带没带汽油弹,都藏好了,每隔十分钟变换位置,别出来。”
二人对视一眼,方书剑随即带着郑母后撤,黄子弘凡疾冲上前给郑云龙打掩护。
正当郑云龙准备扛起冲锋枪强行突围时,不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汽笛的轰鸣,期间混杂着摩托车轮胎的剧烈刮擦声。
瓢泼大雨里,两盏车灯格外抢眼。
那是郑云龙早上派去郊区等着的车,还有一辆破旧的摩托车。
伴随着车轮而来的是一连串高度密集的子弹。
枪击声中,楼顶立刻坠下三个狙击手的身影。紧接着,暗角处藏着的几个枪手被一支冲锋枪毫不留情地射穿脑袋。
“嘭嘭”的枪声伴随着惨叫,筛子般的子弹随着闷雷一道道乱轰。
黄子弘凡瞬间呆了。
这画面如此熟悉,一如那场与永欣的混战里,那个从天而降的狙击手悍然杀敌的场面。
却又如此陌生。
因为那个双手握着枪支,骑在摩托车上飞速滑行,一边躲避子弹一边抬枪杀人的男人,他认识。
不仅他认识,他哥也认识。
街区正中央,郑云龙迎着漫天狂雨一动不动地站着,血腥味伴随着窗口中不断跌落的尸体汹涌而出。
那一刻,他甚至觉得自己是在枪林弹雨间看见了幻觉。
他目眦俱裂地与摩托车上的人对视,怒吼的声音和惊天动地的暴雷混在一起。
“阿云嘎!”
“G!骗子!”
“我他妈弄死你!”
数枚子弹衔着话音擦着阿云嘎的头皮而过。
那辆摩托迅速启动引擎刹车,摩擦着地面拖拽滑行躲避子弹。
厂房街区里残留不多的几名杀手集体惊呆,这什么操蛋场面,对面怎么自己打起来了。
紧接着,那辆摩托车迅速驶近他们,阿云嘎子弹不停,一边冲四人厉声大喊道:“上车!”
于是,方书剑先一步回过神,在子弹的掩护下,拉着郑母登上那辆急速驶来的汽车。
他关上车门前冲阿云嘎喊道:“哥!”声音里的焦虑被淹没在大雨里,那是想留下来帮他的意思。
阿云嘎目不转睛地向厂房里射子弹,头都不回地施令:“快走。”
组织里培养的默契让方书剑清晰地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干什么。
于是,那辆车不带丝毫留恋,狂飙着绝尘而去。
此时,厂房里的枪声缓了许多,黄子弘凡已经全然顾不上惊讶了。
什么都没有活命要紧。
他心知里头藏着的枪手已经所剩不多,看那射击频率,恐怕已经在弹尽的边缘。
得速战速决。
谁知,不远处的街角突然传来气势汹汹的轰鸣,入目是一辆敞篷跑车。它身后同样跟着数辆摩托,车上人人配着枪支。
黄子弘凡定睛向跑车上的人望去,顿时眼前一黑。
高杨。
高杨坐在车上,右手操着方向盘,飙着车不要命地向郑云龙碾压过来,左手抬起枪朝阿云嘎一通猛射。
那一刹那,郑云龙脸色阴沉,眼中狠厉的目光如刀子般射向跑车上的人。
他站定在原地,分毫不躲,抬起枪瞄准高杨,暴烈的风声雨声都在他耳边消弭了。
他轻轻吐了两个字:“去死。”
一枚子弹破空而出,直指向高杨的心脏。
阿云嘎一面掩护郑云龙,疯狂扫射着摩托车上的人,一面急速向前冲,高声吼道:“郑云龙,躲开!”
那枚子弹将杀了高杨。
但那辆失去操控的跑车的轮胎也将在几秒后碾过郑云龙的身体。
阿云嘎两眼血红,心脏跳到了嗓子眼。
他难以想象自己听见郑云龙骨头断裂后会想干什么。
跟那群疯狗同归于尽吧。
千钧一发之际,郑云龙的枪口前突然横跃过一道身影。
只见黄子弘凡眼睛也不眨地挡住郑云龙,同时也挡住了高杨。
那枚子弹射穿了黄子弘凡的胸膛,而那辆跑车刮起一道风,猛地刹车在他跟前。
“黄子!”
“黄子弘凡————”
伴随着汽车急刹车的嚓响,两声嘶哑的呼喊交叠在暴雨里。
一瞬间,子弹都暂时停下了,只听见天空的雷闷闷地响,雨水一点一滴地砸下来。
身体血流如注,脑袋一片空白。
黄子弘凡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听到了。
他迷迷糊糊地倒在雨水里,轻轻喊了声:“行了,别打了。”
高杨冲下车,夺步抱住黄子弘凡,四肢发麻跪在地上,盯着他满身的鲜血,脑袋一片空白。在他身后,数辆摩托车携着枪声随及而至。
郑云龙想都不想就要冲上去夺人,却被阿云嘎猛地拉上摩托车。
郑云龙怒地说不出话,不住地挣扎着要往枪弹里冲。
阿云嘎低声呵道:“别动!”
而后强行把郑云龙压在摩托车座椅上,双腿一跨,几乎骑在他身上禁锢住他,当机立断调转车头往街口冲。
后头几辆摩托车迅速席卷而至,子弹追着他们的车轮狂射,溅起一道道水花。
一路上,郑云龙被强按在摩托车上动弹不得,双手仍不停推着阿云嘎想翻身下来。
阿云嘎反手就是几枪子弹射进车后追杀者的头颅,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了枚手铐扣住郑云龙的两只手腕,锁死在两边的车把手上。
郑云龙挣脱无门,神色冷冽,声音阴鸷无比:“放我下来。”
阿云嘎盯着他,镇静道:“看你去送死?”
一边把车飙得更快。
没过一会儿,冷风嗖嗖地刮过他们身侧,后头的摩托车已被甩远。
阿云嘎的湿发正一滴一滴地往他身上落水,郑云龙听着耳畔割人的冷风,顿时觉得屈辱无比。
原来,他捧出真心的坦白就是一场笑话,一切温存的深处都藏着把刀子,每一次拥抱都是一场骗局,什么情啊爱啊全发着臭。
此刻,郑云龙恨不能摔下车去,与阿云嘎一同被上海的冷雨碎尸万段,一齐在地上滚成一堆烂泥。
然而,这辆从村落里借的破旧摩托车正坚定地开向郊区,冲往北方,驶向已不属于郑云龙的内蒙。
闷头开车的人低着头看了他一眼,在郑云龙的眼里看见了千钧暴雷和一片空泛的死寂。
阿云嘎摇了摇头,冷笑一声,挑起郑云龙西装口袋里的那朵玫瑰,随手抛掷在马路边。艳红的花瓣立刻与尘土摔在一处,裸出一枚精致的窃听器来。
杀手的目光没什么波澜,却不动声色地压制着暴怒的情绪。
他问:“郑云龙,你结婚经过我同意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