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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 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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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3 01:11: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创作分类
特殊设定: 无 
分级: 全年龄 
说明: “阿云嘎总是觉得他坐在外面会太冷,便利店里的餐饮区摆着暖黄色塑料小凳,阿云嘎正好搬一个放在门口,又把门打开,让暖气泄出去冷风灌进来,于是室内室外就共享了一样的体温。” 他们隔着人行道和半盏红绿灯的距离,把夜晚咀嚼透。 大概是一个if线的故事,龙嘎二人并没有同班,也并没有同寝室,如果他们只是在一家小小24小时便利店里,轻轻借过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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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火



24小时的连锁便利店,晚上7点就是白晚班的交接时间。夜班天天都是通宵,比白班一天赚得要多上八十,倒也只是为了老了治心脏攒钱,并不怎么划算,应聘的人并不多。但对于手上缺钱、来钱路子窄的大学生来说又不一样,年轻人身体好,尚不怕熬夜,阿云嘎此刻正在便利店两扇货架间系他的职工围裙。他身量高、骨架又大,身后结不好打,系了好几次才勉强系紧,只成一个畸形的蝴蝶。

从夏季转到临冬,他已在此做了小半年的夜班兼职。他读大学方才第一次来到北京,这个家里长辈经常念叨着要来看一眼的首都,待了一年多,他也觉得也没那么好。天黑得那样早,尤其是冬季,下午四点就落下黛蓝,早早把人扔进染缸一样的夜里。冬天不过,冰寒的空气几乎凝成固体,吸进去总是令他呛咳不止。这样的冬天,若非没有暖气雪中送炭,是万万不好捱过去的。

本来他的学费此前已经在蒙餐里用一次次下腰和托举换满。但大二的这一年,内蒙家中噩耗频传,在一开始如遭雷击的眼泪之后,他骨子里那股韧还是缓慢回弹,自立的欲望在他脑中更加坚定起来。钱从来不嫌多,阿云嘎有了这想法就把北舞周边所有的招聘广告都找来读,并从中择优录取了日薪最高的一家——他心想,反正我晚上也睡不着。

一闭眼就是父亲的音容。小时候在草场上,晨晚风烈,在空中凝成霜刀,而父亲总是把他护在身后。父亲身量大,百炼钢一样的狂风在他身后也只剩绕指,可是最后那健硕身影却被风吹散,只剩前十八年他所有避过的狂风,齐齐灌进他的心胸。

“一盒黑兰州,谢谢。”

午夜三点,平时这种时间阿云嘎本已习惯用一本蹩脚杂志与黑夜拔河,铜版纸晃出的光晕在大脑里聚不成句子,汉语方方正正,如同排列成行的小小囚室,把他的肉体锢在此,好少这种时间还会来人。

这人极高,就算瑟缩在卫衣里也能看得出的高度,白灯正照在他身后,只剩他的脸晦暗不明。阿云嘎第二个想法是这人烟瘾好重。烟气为他罩一层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暗示,把他自己囚禁其中,阿云嘎囚禁于外,只剩一盒黑兰州,是烟山雾罩里一座小独木桥。
阿云嘎不喜欢烟,只是做服务业,他早已把自己那点莫名其妙的心绪揉进深深的眉骨。他低头转过身,向玻璃橱柜去拿那盒黑兰州的时候,才想起这个人他确是见过的。

很多次,他看见过隔壁班那个最瘦高个子的人。体育课合班上,音乐剧系所有学生挤成乌泱泱一团,他高得鹤立鸡群,总是负了手,在一旁站着晃来晃去。或是抱了篮球,慢慢地向自己的兄弟们走了去,十几岁的男生大多咋呼,篮球打得激烈了,运动场的棚顶几乎能荡起层层回响,而他只是不说话,把手放在其他人肩上拍着,偶尔开心了也只是笑一下,露出细密的、近乎有一点吓人的一排碎牙。

他也不知道怎么就见过这人这么多次。在人潮涌动的食堂,他看见他跟兄弟一前一后地端着餐盘,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什么,又活是在澡堂的公区,他看见那人薄薄的汗衫被水汽贴在身上,正抓了一把吹风机把他柔软的头发吹得张扬。

不过想想,北舞09音乐剧系就两个班,加起来充其量六七十号人,虽说有些还互相喊不上名,但面熟是肯定的,他肯定见过那个人。但不知道那个人有没有认出在这里做工的他?阿云嘎心下一沉,自从家里那些事发生以来,他见多了旁人脸上听着听着就不由得流露出的怜悯——哪怕一点点,就算来自于善,都令他想往后躲开。

但对方并没管他是谁。甚至连废话都没怎么多说,黑色烟盒滑进袖口,他再次推开那扇玻璃门,寒风便趁虚而入。他看见那人在门口台阶上坐下,打火机的火苗在寒气里都瑟缩成一点,而烟那一点微弱的火星在夜色里浮动,好像是在冬天的冰水里孤独的游泳。等到阿云嘎把杂志最后一篇故事磕磕巴巴念完再抬头时,那烟光居然还在那里燃着。

他们隔着人行道和半盏红绿灯的距离,把夜晚咀嚼透。

此后他常来,只需互相点一点头。于是阿云嘎获得一个很好的熬夜搭子,郑云龙在这个24小时便利店获得了一个长久的座位。阿云嘎总是觉得他坐在外面会太冷,便利店里的餐饮区摆着暖黄色塑料小凳,阿云嘎正好搬一个放在门口,又把门打开,让暖气泄出去冷风灌进来,于是室内室外就共享了一样的体温。

郑云龙的名字是阿云嘎后来才慢慢知晓的。龙腾云中,一笔一画都写满了父母的期望,应该是天之骄子才对。有多少愁要他这样去销?阿云嘎在心里这样问,并不说出来。偶尔阿云嘎规劝两句,郑云龙不理,也就罢了。

郑云龙是一个很好的熬夜搭子,少语,但是相熟了竟也迸出许多幽默来,阿云嘎对修辞更是一窍不通,明白了总是非常给面子地捧腹。不过萍水相逢,除了浮萍一样漂在生活表面的事,其他的,譬如梦想,抑或艺术学院暂时看不清楚的未来,他们从来避而不谈。在没有智能手机的年代他们的熬夜靠静坐或者饮酒,用昏眩和执着与身体拔河,年轻的身体和社会的型号尚不能很好地匹配,于是怎样都觉得不快活,只想做出些什么出格的、痛苦的、真实的事,哪怕只是简单的熬夜,也向世界向自己证明生命的存在。

阿云嘎彼时正在练习汉语。草原上的蒙授,对汉语的学习仅限于浅近的语法,小小的课本上课文都不长,字加了拼音,不认得也能拼读出来。店里的休息区摆了几本《故事会》或者《瑞丽》之类,阿云嘎并不挑,往往捡到什么读什么,遇到长文更是觉得发现了最好的学习材料,要一个字一个字读出来练发音,于是郑云龙也以极慢的速度得以听见许多起承转合。

有一次阿云嘎读到一则读者来信的节目,一个女生来信,讲她一个人去旅游,在大理遇到那个令她此时怎么也无法忘怀的人,他们一起在苍山下让高纬度的阳光盈满彼此的眼,在游人如织的洱海边,他们找到一个避人的位置了,在所有人都为那蓝澈湖水攫走心智之时,他们在无人处悄悄交换过一个吻。
而那个吻的触觉,一点点胡茬对皮肤的刺痛却还如麻绳一般缠着她的心。这样的事情,她写,如同站在人群里,心脏里的痛却不停惊涛拍岸。而隔着一层肚皮,没有人知道她巨大的痛苦,这种事她对谁亦无法开口,只能给这里的陌生人写信。

阿云嘎一个一个字读完,很重的叹了一口气。郑云龙刚刚已经被他问了好几个词语的意思,再如何不想听这种情情爱爱也不得不对剧情洞悉了,便利店里一时没有人再说话,直到阿云嘎慢慢的讲,我真的不明白,这么难受这么痛苦,那只要控制住自己的心,不爱不就行了?

郑云龙抬头看着他,一时觉得语塞。此刻觉得阿云嘎怎么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像一个未经人事的稚子——虽然他自己也不能算已通人事就是了。前两天女朋友提分手,两人都只是静静的,是缺乏眼泪和争吵的一次分手。他的确觉得不习惯,不习惯早上去食堂吃早饭时不用再多带一个鸡蛋灌饼,不习惯打完篮球,没有人用温柔的眼神称赞他,再递来一瓶冰过的宝矿力。不过,郑云龙想想,分手嘛,要开始不适应的,也不过就是这些事。

心痛也不是完全没有的,只是像路过一阵狂风,只要快步穿过那片风区也就好了。

但郑云龙仍然觉得阿云嘎说得不对。爱这件事,他们都听过的歌里讲一千个吻我会给你,或者是贾宝玉初见黛玉的时候,懵懵懂懂地,只觉得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郑云龙觉得爱情可能就是如此地命运天定,一但发生,几乎不可能被人力所阻止。虽然他目前也还没领会过这种天定…


他们聊夏天内蒙的草可以长到几寸深,落了大雨水会像海潮一样涨起来又飞快渗进土里去,“真正的海潮”,郑云龙辩称,才不是你说的那样:“我们那的海起浪的时候,打渔的人都会早早收起网,那浪是真的可以把人卷进去的。”

“听起来好吓人。”       

郑云龙一愣,他没想到自己眼里很好强的阿云嘎居然会怕海。饮料厂商送来摞成堆的饮料箱,阿云嘎眉头都不皱就往货架上开始上货,或是晚班遇到些喝了酒难缠的客人,阿云嘎从来也不客气,哪怕用不太熟练的汉语吵架也毫不相让。这样的阿云嘎也会有怕的东西吗?他看者眼前这个人,千禧年的流行,眼前挡着一层有点长的斜刘海,斜斜得把他眼睛里所有属于年轻人的稚气跟天真都遮掉了,从发间流露出来的,只剩下深深浅浅的不服。内蒙的风沙太过强烈,把年轻人的胶原蛋白吞走了好多,显出脸上刀刻斧凿的骨相,他是如此坚硬的一个人,郑云龙突然起了一点点捉弄这个人的欲望:“等今年暑假,我一定要带你去我家看海。”


郑云龙在讲“海”,阿云嘎却只听见了“家”。好一个遥远的词汇。自己家人的面目已经在记忆里淡去模糊了,那郑云龙的家人又是什么样子?阿云嘎发现自己居然真的开始想象,他肯定会有很爱他又和睦的一对父母,他之前听郑云龙无意间提起过,他的妈妈好像是京剧名角,小时候总把小郑云龙藏在后台,空气里是陈旧的尘灰气味;再就是大一点被父亲拉去吃炒gala,在夏天的大排档,支起木矮桌,塑料袋套起的盘子里海鲜堆起小小的山来。

那是一种遥望过去即会心生渴慕的幸福,而阿云嘎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走不进去。
他说不清自己到底是羡慕还是嫉妒,只是每当郑云龙不经意里提起自己的家庭的时候,自己总会沉默下去。他们在很多地方都能彼此共情,唯独在这一点上,他觉得心中涌起些微的涩。
    “那啥时候我跟你去内蒙玩?”
    阿云嘎一楞,郑云龙又补充到:“都是哥们别这么不义气啊,我不是都说好带你去看海了?”
    他只好含糊过去,行,等咱毕业了,我肯定带你去我的草原我的家。

他并不敢说实话。就算他想说,也觉得那么多事,实在不知道从何说起。从父亲还是从哥哥?郑云龙又会露出什么样的神情呢?他只要一想到郑云龙美丽的眼睛里,流露出任何一种怜悯,都觉得不可忍受。——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来自郑云龙的怜悯,比其他人的更不可忍受。
没事的,他劝自己。现在的生活已经足够幸福了,草原上长大的孩子都懂得感恩。他还能跟郑云龙,这样一个生在蜜罐里的小孩玩在一起、聊会天,还有什么不满足?旁观着幸福,好像自己也能沾上那么一点点。

便利店落地窗前长着一颗大树。他们就这样看着树叶从翠绿逐渐染黄,又再次变回绿色;风味餐厅里铺肠粉的阿姨跟他们逐渐相熟,却不知什么时候离了职。北舞的晨训早上六点就开始,若是迎上转冬的时候,甚至还是黑天他们就在操场上集合,阿云嘎作为班长总是站在排头,因此拥有最方便的视野。粉蓝色烟霞从天幕底一层层烧上来,把纯粹的黑一点点稀释开,稀释成晚风一样温柔的淡蓝色,而隔壁那条队伍站最末尾的那人跟主队隔着半米的距离,很柔软的一颗栗子头,刘海在晨风里摇摆,如同在对他轻轻的招手。在逐渐清明起来的霞光里,他的脸温柔得像一枚剪影。

阿云嘎觉得眼前流过的时间实在太轻巧,日光从便利店门前射进来的时候,一切都清透得如同雨中琉璃,以前那些自己以为永远度不过的苦痛,如今想来竟然也只像途经过的一场风。他发现自己竟然开始在生活里嚼出快乐来,在郑云龙第三次递过烟来时,他鬼使神差地接了,被第一口呛出一滴眼泪。郑云龙忍不住发出哂笑的声音,阿云嘎作势去打,两人笑闹做一团,把刚刚点燃的烟灰洒得满地都是,一会又留给阿云嘎收拾。再抽第二支时就好多了,除去些微氧气被夺走的晕眩,阿云嘎只是在烟雾迷眼时微微皱了皱眉。

他们早上一起参加晨训,晚上再一同坐在店门口看天一点点黑下来。有时他们便利店那便宜火机没了气,郑云龙把火调到最大的那边,那火苗也只是把燃气嘶嘶地往外冒。试了多次都不成功,郑云龙显出一点点烦躁,研究火机的时候,阿云嘎却凑了过来,刹那间眼底一个光环,烟就这样被点着了。他一愣,旋即意识到此刻已经必须要吸入一口氧气,不然那摇摇欲坠的一星就要在夜色里熄灭。他用力吸了一口,于是火猛地一燃,把黑暗烫开一个口,两个人都吓得跳开。郑云龙不知道说什么,等烟灭了半响才慢慢地说了一声谢谢。明明是给郑云龙点了烟,阿云嘎却觉得自己心上被轻轻烫下一个略发疼痒的水泡。

到真去青岛的时候,阿云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有些无措。上一次跟父亲相处已经是太久远之前的事,对于同龄人,他总自然而然地觉得自己年长些,理应照顾别人。可是对于长辈,他却觉得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姿态去面对。   在老式居民楼的楼梯转角,阿云嘎亦步亦趋地跟在郑云龙的半步之后。郑云龙突然停了下来,在有点昏暗的顶灯下他回过头来,阿云嘎少见地垂着头看地板。平常不管怎样,他总是抬头挺胸的,从小习舞的人,确实不像他一样喜欢微微含胸驼背。郑云龙忍不住想逗他,想什么呢?   阿云嘎甚至一开始都没听见郑云龙喊他,直到郑云龙又叫了两声,他才停下脚步,差点踩空一个台阶。
郑云龙看着眼前手忙脚乱的人,心中心虚丛生,其实阿云嘎努力瞒着的事,他又有多少不知道?
但他不说,自己也便装作不知道。他小心翼翼地避开一切不该说的,只是拍了拍对面人的肩膀
“嘎子,我妈就是你妈,我爸就是你爸。”     他轻轻吞下的一句话是,如果你想的话,我的家你也可以当自己的家。
在青岛呆久了,阿云嘎觉得郑云龙的母亲一如自己想象过的那般美丽,郑云龙的父亲一如自己想象过的那般亲切。唯一不同的是,阿云嘎发现郑云龙并没有自己之前以为的那般和父母亲近。有天下了暴雨,郑云龙在家中一意孤行,非要独自开车带阿云嘎去看海,龙爸眼神中的担忧掩盖不住,最后叹着气说实在不行我跟着你们去吧,郑云龙却把车后座的门使劲一摔,只剩满脸歉意的阿云嘎看着站在雨里的龙爸渐行渐远。

阿云嘎只有在这种时候才想起自己似乎一点也不懂郑云龙。他想起郑云龙眉目间的那份不乐似乎从未挥去,只在偶尔聊开心时舒展,却又很快涌起密云。但是他想起郑云龙,只觉得郑云龙又有什么可不高兴的呢?虽然知道跟朋友比较不太好,阿云嘎却忍不住这么想。自己如果活在这样的生活里,幸福几乎就要像青岛的海潮那样铺天盖地的淹过来,把自己吞掉了。

小心翼翼向郑云龙开口问时,却也只是一句短短回答:“他们管得太多了。”

彼时阿云嘎确实不明白一句管得太多的重量。直到有一天他听见郑云龙在隔壁的公用电话机,声音从平静直到波澜渐起。争吵声他已久不熟悉,只听得心惊肉跳,过了好久才走出来的郑云龙面带未消的怒色,他小心翼翼地问怎么了,却只听得郑云龙长久的叹息。

那是他第一次听郑云龙讲起他的过去。高中时郑云龙在机缘巧合下得了一张《猫》的票,本来只是生命里再平凡不过的一个瞬间,可是剧里潜伏在音乐里那澎湃狂野的生命力却莫名摄去郑云龙的心魄。

  人生前十七年他总是淡淡的,从来没强烈要求过什么,可是在这一个刹那他却被命运的手指指中。他明白那就是他今生势必要去做的事。可是舞台上燃烧了一辈子的母亲听闻此事却只是皱紧了眉头。她早知道艺术这条路有多么晦暗不明,精诚所至,金石却不一定为开,大多数时候只是在那条路上苦苦逡巡,不知道所行之路是否是前方。作为一个用自己的方式努力爱着自己孩子的母亲,她并不想自己的儿子受这样的苦。

郑云龙并不理解。他不明白从来和颜悦色的母亲为何突然变成另一个人,自己想做的事明明和母亲一样,为何她自己可以,他就不行?
几番争执过去,两人站在时间的两岸谁也无法说服谁,父亲亦无法回旋。几个人都缺乏处理矛盾的经验。事情最后以郑云龙每天省吃俭用攒了一学期集训的学费而告终,事情被父母发现时,郑云龙的名字印在集训工作室的报名表上,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龙母气得直接离开,只留下十七岁的郑云龙站在那里望着空荡荡的门廊,突然就开始怀疑其实自己做得不对。

向前一步争取,这好像不对,可若是向后一步,踏进他们早就为他准备好的那一套,先是毕业进萝卜坑,慢慢一点一点从科员向巡视员爬,在山东这是最好最令人满意了一套了,可是好像也不怎么对。

一个人在集训中心里,郑云龙白天把全部心思用在训练上,晚上闲下来时,对自己选择的怀疑却又铺天盖地淹过来。在想要做的事情未成功之前,所谓的梦想,其实都还只是偏执的同义词。而彼时的郑云龙站在选择的此岸,面对着眼前延展出的两条路,就算表面佯装得再负气坚持,心里也明白一切都摇摇欲坠,自己正在踏过初春随时会融化的冰板。
长久和睦的家庭,矛盾爆发后就反而越没有处理的经验,只能任凭它在时间之河里滚成更大的雪球。冷战结成越来越厚的冰,待他们再去查看时,已经是厚得不能再厚。明明依然是爱着彼此的两方,再怎样在两边敲着,也都听不见对面传来的声音。

郑云龙很少讲这么多事。他做人狂不过,平时一张嘴损人不利己的话没少说,真说到脆弱的回忆倒还真是少数,令阿云嘎的脸色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摆。是的,他擅长劝班里失恋的小姑娘停止哭泣,他擅长把刚十八岁血气方刚打起架来的同学仅仅用话语就梳解开;可是郑云龙,一个比他还高的大高个,谈起这样幽微的,同时还是关于亲情的回忆,却令阿云嘎招架不及。

关于亲情的经验他实在是太少了,从小他自己学舞、从艺,后来考学,一直都如同在草原上奔跑一般,虽然没有指导,却也同样无人控制他。没经历过的事情再如何努力去想象,阿云嘎也觉得很难共情。只得对龙父再努力赔着笑,对吃不惯的海鲜报之以过分的热情。


暑假海风一样刮过,回到北京,他们带回一大瓶虾酱,冻在寝室楼的公用冰箱里。郑云龙常领了阿云嘎两个人潜入宿管宿舍,一大勺拌进米饭里,平凡的米饭便立刻迸出浓郁的海上咸香。虾酱发酵好了容易挂壁,他们去擓时,几乎从不见液面下降,几乎以为这瓶酱可以吃上一辈子。可是很普通的一个下午郑云龙突然就发现只剩自己最后那一勺了,往下再搜刮一下,几乎连完整的一勺都不够留给阿云嘎。

人只有在这些时刻才明白时间的匆匆。
带着温度的太阳正染过树梢,被树枝一梳,地上也就四处流散。毕业前夕阿云嘎忙得不像样,他基本功好,唱功也扎实,之前被班主任介绍跑了几次商演,人也足够上道,身后无依无靠的他,竟也靠自己在北京扎下小小一圈人脉,体制内外,红歌民族,只要有舞台,阿云嘎都觉得是对自己的历练,来者不拒。

后来实在太忙,便利店去得越来越少,最后一咬牙干脆辞了。辞职前夕阿云嘎本来想找个机会跟郑云龙讲,但思来想去,怎么都觉得刻意,拖延到最后,就算是离职前夜,跟郑云龙呆在一起的最后一整个晚上,他说不清自己心中的逃避和焦灼来自于何,最后竟也没有同他讲。

于是再听到郑云龙消息的时候,他脸上画着蹩脚的摇滚妆,手机屏幕在幕间的一闪他没来得及看,等他再去看时,郑云龙竟已然在上海租下一间斗室了。


事情也不是全然没有预兆的。辞职之后他们就从几乎每天都可以见面变成只是偶尔可以在食堂碰见一次的关系,再忙的时候一周都在剧院后台,白色泡沫盒盛着土豆丝,放了整个上午,软趴趴的堆成一堆,那就连食堂里盼着碰到一次的机会也没有了。或是说特意找他,可是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最熟的时候也许说得上是朋友,不见面的时候,就算心里结着千千,说出来却怎么都变了味。想同他说话的时间拖了一天又一天,到现在可能连朋友都算不上,只能勉强算个熟人了。到底要说什么才显得自然,曾经笑闹的时间仿佛在昨天又仿似上个世纪,火光曾经在他们手腕间交换,香烟点燃的间隙彼此的脸在火光里明明暗暗,明明近在咫尺,有时却觉得看不清楚,只能一次又一次徒劳地把打火机点燃。更何况有时冬天气温太低了,打火机调到最大,也只是摇摇晃晃的一点,在他们摇摇晃晃的青春里,从来没有一本词典叫做安稳。

他们只算是烟灰轻轻擦过指尖一般彼此借过火的关系,然而一根烟的功夫火就灭了,彼此的脸就慢慢重新沉回黑暗里去。


他从此接通告,心里放着一个上海。如果说专门去一次太刻意,那么用着通告的名义,顺路和老同学吃顿饭,该没什么不自然。可是越盼着的东西却总也盼不来了,毕业后的半年时间,阿云嘎大半时间只是徒劳地在五环和二环间辗转。有时地铁驶进全然黑暗的隧道,耳边广播突然消音,他总有一种掉进时间缝隙的感觉。他看见自己的影子层层叠叠地映在地铁窗上,他看见一张瘦削而茫然的脸。隔绝了所有信号的时候,那些记忆反而从大脑的深处涌出来,他忍不住反刍和郑云龙最后几次聊天的蛛丝马迹。哪一句话里他埋过再见,哪一句话里他暗指过去上海的计划,就这样无声无息的离开,到底是什么意思?
-——但是这话他问不出来。阿云嘎心中有欠,要说不辞而别,怎么也算是自己有错在先。看着手机通讯录里郑云龙的名字,安静的黑色字,静静的躺在那里,他只觉得很多事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过去了,再旧也无法挽回了,跑夜间通告拎着羊肉串钻进五环外小屋时,阿云嘎只能这样对自己讲。

白天露了胳膊演丛林里的原始人,在舞台上摔了一次又一次,在膝盖上留下青青红红的瘀,平时不觉得,碰着时才觉得那痛铺天盖地。曾经郑云龙在身边时并不觉得那人的重要,只是现在想起时,却像猛地撞上心上的淤青。



再听到跟郑云龙有关的信息是在一次巡演结束后的庆功会,辛劳了半年,任务终于圆满完成。搞音乐的人群难得统一不忌口,觥筹交错里有人提起之前待的事业单位里进了个关系户,被妈妈给了老鼻子劲塞进来,"那孩子真是走运,他妈妈不知道对他多好!刚来的时候,还专门嘱咐我们多关照他 ,给他介绍女孩子…他都是一点情不领。"

另一边的人举着白酒盅回应,“现在的小孩你,咱们真是不懂了已经,唉,还是太年轻不知道事业单位有多好!”提起这事的人得了回应,更是不由得大爹特爹起来,又说那人后来果然自己离职了,"放着好好的铁饭碗,人不要,非要跑到上海去…"
这些话乍一听到时并不觉得有什么,甚至阿云嘎在没听见“那孩子好像叫什么云龙"之前,都根本没觉得这人可能是郑云龙。再听见这个名字,阿云嘎突然有一种怪异的联想,他突然觉得郑云龙只是又像他的名字一样,龙腾云中,又一次承载着他所有的命定,奔赴他注定要去的地方去了。


而阿云嘎不明白自己能不能追得上。

他又一次想起郑云龙的少言。看着他的时候,他好少直视着你,总是如同出神一样望着某个方向。有些时候阿云嘎心想,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呢,又到底在意些什么呢,也许什么都不在意,却又是什么都看进眼底了,他似乎是把所有的事情都刨干净了放在一边,谈什么热爱艺术太过肉麻,他做这件事,就单纯只是因为想做这件事罢了。

他知道自己和郑云龙有点不一样。对他来说活下去是一件综合的事情,排剧是其一,拍广告也是其一,唱歌还是其一,如果把每件事都努力做到最好,混起来就成了他最好的生活,这是阿云嘎对自己生活的理解。他敏锐地感觉到,就算当下的自己和郑云龙在做的事情一样,都在如盘古刚刚开辟的混沌音乐剧市场中逡巡跌打,心态也有微妙的不同。
可是就这样走散,他也同样心有不甘。

时间和距离织成纵横的网,随着交叠越来越厚,人和人的关系有时脆弱得远胜一只断线风筝。他们彼此都忌讳与彼此联系,指纹在对方头像那里摩挲成命运的咒语,而这咒语双方都焦头烂额无人能解。那曾经许多年月一起度过的夜似是一场梦,梦醒来,除了指尖神经末端的灼烧,什么都未曾剩下,过去只是浅薄的幻觉,而时间却只是把离别一日日地熬得更厚。

任何事情都能令他想起郑云龙,一起吃过的肠粉铺子涨了价,他想起郑云龙挑剔地吐槽北京的虾根本谈不上是虾;北京立秋过去挂走一片秋叶,他想起郑云龙特别喜欢收集起了银杏金灿的叶子,总说要做枕头芯,却从没见过他真拿起针线,或是国庆回家见了草原上满溢过来的绿,他也只能想到那年在青岛见到的漫山遍野的海,原来,阿云嘎想,海是蓝色的草原,草原是绿色的海。原来在他们的命运里,也藏过一些注定要捆绑起来的密码吗?他又想起那天在海边呛了水,咸腥呛进他口鼻,头晕目眩的一种痛,而那水过了经年,竟还留在他头腔。

他突然想起很多年前读的杂志,女孩心里的痛如潮汐一般,过了很多很多年,他似乎才第一次看懂她文字里写过的那种痛。

哦,原来这种痛苦的确是不可遏制的。

他有时也想不顾一切地买一张机票,甚至一夜硬座也可以,对郑云龙说声不好意思,当年不辞而别,是自己有错在先。然后,如果郑云龙愿意,他们还是可以继续像在北舞那样的生活。他可以留在上海的,眼前的工作转移到上海几乎没什么损失,上海的房租那么贵,他们干脆合租好了,那郑云龙还可以住得离剧院更近。房子小不要紧的,那么多杂志都教租房改造,他们可以一起把小小的斗室变成一个家,这个字眼令阿云嘎心神恍惚了一下,属于他们的温馨的家。那该多好呢。

可是他又想起龙父的眼睛。

那样的一双眼睛,深深地盯着自己负气而去儿子的头,阿云嘎说不清那眼里的情绪是什么,里面有受了伤一样的疼痛,也有一星失望,当然,最多的,最多的还是多到快要溢出来的关心。

郑云龙是这种关心的大富翁,富到可以啪地摔起车门,这样随意地挥霍它。可是阿云嘎看在眼里,还是觉得心疼,他替郑云龙珍惜这些关心。他想,自己就这样随随便便跑过去,在龙父眼里,他们这又算什么呢,亦或是,在这世界上所有人眼里,他们这又算什么呢?

他不由得想起聚餐那次提起郑云龙那人的嘴脸,喝得显然有点多了,泛红的脸上浮起一层油光。之前对那人并没有敌意,现在想起,阿云嘎却只觉得一阵恶心。郑云龙那样好的人,怎么可以被这样的人折煞?

有时他坐了通宵营运的夜公交,虽然往往一晃就得是两三个小时。等他再在寂静如山村的五环外下车时,夤夜无星,甚至连路灯都寥寥。这种时候他总莫名想起曾经海淀那家便利店前整夜点亮的路灯,澄黄的温柔的灯光,被锤纹灯罩一散,照开整块人行道的明亮。那盏灯就这样照着属于他们的那个橱窗,橱窗里坐着的两个人拿着杂志或者烤肠,笑笑闹闹地,几乎以为这样的时间可以天长地久。
他突然想起有一年他生日时郑云龙送给他一座老式的水晶球,那几年最流行的生日礼物款式,圆形的玻璃里盛了人造雪,绵绵的一堆,雪里站着一对脸庞圆圆的情侣,女孩戴着的圣诞红围巾在身后飘飞起来。如果把水晶球摇一摇,再把底下的发条一转,那水晶球里的两人似乎就真在满天满地荧白的雪里旋转起来。阿云嘎那时候觉得这礼物平常,现在回忆起来,原来是因为当时的自己,已经拥有这世界上最好的一座水晶球了。

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习惯性的点起烟来的。此生的前二十四年,他惫懒过,快乐过,又在世界的变化里不得不硬起脊骨。很多时候已经不再是他想不想勤力的问题,世界把事情一件一件纷纷扰扰的叠在他眼前,他根本就没有逃开的选项。香烟,他理性上明白透了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东西,似乎是他可以自由选择的少数几样了。

郑云龙习惯抽的黑兰州浓而呛,早已不是之前他在便利店里习惯抽的四毫克五毫克焦油的外烟。那辣和辛初入喉头,几乎不能过肺就被他呛出来,他早知道郑云龙嗜烟,却不知道他竟老早就是一个老烟枪。在抽第一支烟时,郑云龙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情?此刻的阿云嘎无论如何也不得而知,只能任凭那淡淡的苦和涩在他的经过他的舌头顺下,在肺里刻下一层无法消弭的阴影。

他在十天的国庆假里,才舍得下钱回一次内蒙。

北京去呼市的火车票并不贵,哪怕是那几年刚建起的北京呼市直通高铁,也不过一两百元。但阿云嘎还是选择了绿皮火车,所以在摇摇晃晃接近五个小时后,他终于在呼市市区落下脚。----他决定先去吃一顿自己在北京时魂牵梦绕的鼎盛轩再转车进草原。羊肉烧麦北京当然也有卖的,只是那的羊肉全都又贵又不香,他又回忆起那些年,每每发现附近开了蒙餐,他总兴致勃勃地拉着郑云龙一起去尝,然后每每又败兴而归。鼎盛轩,在他们曾经幻想里制定过的内蒙旅行计划里,还曾是必经的一站呢。

现在这些事都过去了,阿云嘎想。
在等待他那两笼二两的烧麦时他无聊的四处张望,呼市这几年没有回来,倒是变了不少样子。眼前的鼎盛轩好像扩建了,以前,阿云嘎记得,最多装得下四桌人?现在已经是济济一堂,牌匾上新添了“老字号”的字样,也许就是这个吸引了不少人来。再往远处看,透过落地窗,远处去大召寺的游人如织.....等等,那个人,是谁?

就算在内蒙古他仍然出类拔萃地高,阿云嘎多年前就是因为高,才对他有最初的深印象。那张窄脸,隔了窗户和漫射的阳光,阿云嘎并不能看清楚,只是直觉在大脑皮层下拼命地报着警。最熟悉的人,哪怕是蒙了眼也能从人群里认出。明明是嘈杂的餐厅,却像突然带上了降噪耳塞,他觉得自己沉入绝对的静寂里。

——只剩下他拉开门,带起门上装的铃,叮铃铃的一阵响。然后他走进餐厅,阿云嘎只觉得每一步,都在他的心上重重地踏过。

他怎么会在这里?他不应该在上海追自己的音乐剧梦吗?
还是他认错了人?他不可置信地喊出声:“郑云龙?”
那人闻声抬头,见到是他,也好像吃了一惊一样愣住了,旋即笑得满意,像多年一样,露出一排看起来有点点恐怖的牙。一年多未见,他竟然变得更加形销骨立了。大学时略长的直发做成了卷,温柔地伏在他的肩上,就这样像一阵海风一样,出现在阿云嘎眼前。
阿云嘎愕然到,“你怎么在这?”郑云龙在他桌前欺身坐下,和许多年前推门直直闯进他便利店时,竟然还是一样带点混不吝的姿态:“班长,你之前不是说毕业要带我回你的草原你的家吗?”“你没带我,我就自己来了。”
“没想到,咱们还是这么巧。”
热腾腾的羊肉烧麦在他们中间升起腾腾的香,一时间把彼此的眼都迷了。这一年的离别像冬季的厚棉被吃满了水,一个人的力气根本就抬不起,只能任凭它覆在两个人心头上,沉沉地坠下去,叠起经年刺骨的痛与冷。
然而,原来真有这样一个人,只要一出现,一出现就好,就能把彼此过往所有的尖冰,都融化。
阿云嘎电光火石间想起那年在便利店,他没多想就叼着自己那支引燃郑云龙指间的烟,早就借着一支烟接过一次吻。原来不止是借过一次火,那晦暗的火光燃到现在,也早就在彼此的心底里攻城略池,燃起连城的火光冲天。
他早已不满足于当年那夜偶然借一借火,而要如同一支烟点燃另一只烟一样,用整个生命来彼此缠绕和灼烧,直到生命只剩下最后一星,也还想在黑夜中彼此凝望。
而这一次,是郑云龙主动递过属于他的那支香烟。又一次闯进他的世界里,仿佛他们之间从来都没有那些年的龃龉,便利店外那棵大树依然在春风里摇晃,多少年如一日地,守护着属于他们的那棵水晶球。
原来一切都变了,一切也都没有变呀。
于是阿云嘎在汹涌嘈杂的餐室稍微往前欠欠身,
四周人潮汹涌他并不关心,唇擦过他发间,是一个并不成形的吻,他也并不急于一时。
毕竟还有一千个吻没有分享给他。
阿云嘎伏在他耳边轻轻地说,那这次我陪你去你家吧,我的意思是,上海那个。

他不愿再用半支烟来胜过残破的天国,因为他明白,有眼前这个人在,一切就已经是天国。




发表于 2025-6-23 15:30: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好特别的一个if世界TT起承转合带着点烟味儿呛人但总起来又暖暖的,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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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23 20:08: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pegapeggie 发表于 2025-6-23 15:30
啊好特别的一个if世界TT起承转合带着点烟味儿呛人但总起来又暖暖的,好喜欢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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