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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云龙先生有一条至臻格言:
既然人为食活,那可要活得美味。
他这样想,当然也就这么做了。
世界上所有绵柔丰润,辛辣刺激,咸香回甘…一切一切的食物他都想尝试。
今天约了个内蒙菜馆子。
服务员端上来一盆手把肉,热气腾腾,油脂在表面浮着一层琥珀色的光。他盯着看了两秒,露出餍足的笑。
"这羊,"筷子尖点了点,"养得不错。"
肉质紧实,肥瘦绞着劲儿长,肌理里藏着草原的风。他夹起一块带筋的,没蘸韭花酱,先空口咬下去。
微微膻。
鲜活有脾气,带着体温,从舌尖一路滚到后脑勺。他吞得很慢,腮帮子微微起伏,像某个人说话时的喉结。
他收起牙尖,舌尖细细扫过每一丝滚烫的肉缝。
"……挺野。"他低声说,不愧是鄂尔多斯的羊。
又夹了一块,这次蘸了酱。韭菜花的辛香压下去几分,反而衬出底味更厚。他吃得额角微微冒汗,解了一颗衬衫扣子,露出一截细嫩锁骨。
"再来壶奶茶。"他跟服务员说,眼睛还盯着那盆肉。
咸奶茶滚过喉咙,液体吞着有些费劲,不像肉是切了块的,骨头还连着,得用手撕、用牙啃、用舌尖去剔缝隙里的滋味。
最后一块是羊尾油,最肥腻,最直白。
他犹疑了一秒,还是送进了嘴里。
油脂在舌面上化开的那一刻
太满了。
要溢出来。
丰腴霸道,不讲道理的香堵在喉咙口,让人想咳嗽,可心里想咽下去。
他抓起杯子猛灌了口奶茶,心满意足地喟叹。
"……真是。"他对着空了的盘子自言自语,"养得太好了,也不是什么好事。"
窗外天已经黑了。郑云龙起身买单,走路的时候觉得胃里沉着一团温热的火,烧得他整个人从里到外都发暖。
他知道这火的名字。
但他只是舔了舔牙齿,把最后一点韭花的余味卷进嘴里,推门走进了北京的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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