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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halelabyrinth 于 2025-10-2 09:21 编辑
Summary: I love you, it’s ruining my life.
Notes: 推荐搭配Taylor Swift的Fortnight作为bgm食用。
「I was supposed to be sent away but they forgot to come and get me」
郑云龙买了一个人去上海的机票,他没有告诉阿云嘎。
其实也算不上不辞而别,他们已经分手了,他没有非告诉他不可的理由。许多年的友情爱情之间的纠结拉扯在短暂的夏天后败给了无解的现实。于是没有争吵没有相互指责,这段短命的感情不堪重负地结束,这么多年所有那些甜蜜的苦涩的复杂的从未宣之于口的统统在这一片羽毛落下时化作漫天飞雪,掩埋了整座山峰。
他没有办法在这个承载了太多记忆又看不见未来的地方继续浑浑噩噩地待下去,所以在难得一遇的机会来临时,他果断地走了,像风筝自己将身后的引线切断,任凭风带着它去往任何地方。
飞机从首都机场起飞的时候郑云龙看着舷窗外薄雾笼罩随着上升变得越来越模糊的城市,心里想着或许有一天他会回来,或许不会。
上海是个比北京更繁华的城市。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时,这座城市就像是被注入了活力一般闪亮起来。高楼大厦间人们来来往往,每个人都行色匆匆。在这个地方,所有人的梦想似乎都有得以安放的空间。
但是郑云龙不喜欢上海。
他讨厌上海总是一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样子,多一个少一个得意失意的人都不会有什么不同。
他讨厌上海太湿冷的冬天,本就是白昼很短的季节,这里的天总是阴的,经常下雨,能见到阳光的时候就更少了。
其实上海的气温远没有北京冷,连零下都不会到。但是南方是没有暖气的,他的房间里总是很阴冷,而潮湿的空气让这寒冷更加彻骨。很多个夜晚他缩在厚厚的棉被里依然瑟瑟发抖,本就辗转反侧睡不着觉,这温度更是雪上加霜。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水土不服吧,或许不只是身体上的。
在这些睁眼到天明的夜里,他总是想起他更熟悉的,北京的冬天。
「And for a fortnight there, we were forever」
郑云龙很怕冷。
在北舞上学的时候,一到了冬天,他总是早早地穿上羽绒服,还要再裹上围巾戴好毛线帽。全副武装的样子总是被阿云嘎调侃,来自草原的汉子见惯了西北的风沙,对北京的冷风不以为然。但嘲笑归嘲笑,每次郑云龙丢三落四的时候,总能从他那里如愿地薅到半双手套一条围巾的。
北京的冬天户外天寒地冻,但室内却温暖又干燥,有时候暖气烧得太猛甚至有点热。在这暖烘烘的空气和柔软的毛衣里,他总是觉得很幸福,如果手边有一杯热茶,窗外还飘着鹅毛大雪的话就更好了。
想到这里他又列出来一条北京的优势,北京的冬天会下雪。郑云龙是北方孩子,没有对雪的执念,但他依然很喜欢雪天。想到雪天,又不可避免地想到许多大学生活的片段,想起刚上大一迅速打成一片的同学们在大雪后的操场上像一群孩子一样打雪仗,想起当时他不懂事地灌了阿云嘎一脖子雪害他回去感冒了好几天却一点没跟他计较,想起他们排了好几年也期待了好几年的毕业大戏《吉屋出租》首演的那天就是那年冬天的初雪日。
看吧,不能开这个头。一回忆起来就彻底刹不住车了。
郑云龙闭上眼睛,试图在日光透过不太厚的窗帘照过来之前进入梦乡。
「All my mornings are Mondays stuck in an endless February」
剧组排练的日子逐渐步入正轨,但也常有不顺的地方,郑云龙倒是对此接受良好,之前在学校里他就已经经历过一部剧在反复推翻重来反复打磨后排出来最终作品的艰辛过程。
在这部新接的音乐剧里他饰演的男主角是个很有挑战性的角色。这个角色患有人格分裂,两个人格的性格和行事风格差异巨大,几乎像是人性的善恶两面。而在剧中的表演里,他经常需要在两个人格间快速切换,同时还要把握好节奏、维持好唱与演的平衡。这对他来说几乎是一个全新的领域。
一开始是最难的,他总是无法将两个人格的表演鲜明地区分开。但郑云龙是个演起戏来非常钻牛角尖的人。他也说不清楚自己身上那股不服输的较真的劲儿是从哪里来的,当然有对于自己音乐剧演员职业的敬意和戏比天大的信仰,但似乎又不止这些。
或许还有一颗急切地想要闯出一番天地的心吧,毕竟他现在能抓住的只有他的梦想了,后来他这样想道。
对演员来说太入戏了并不完全是好事,而还年轻的郑云龙也的确还没学会该如何恰当地出戏。整个人埋在戏里的郑云龙的自身的状态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有时候恍惚间他感觉自己似乎也要精神分裂了。同组的演员们看他这样也纷纷劝他不要给自己施加太大的压力,跟他关系最要好的两个朋友则拉着他出门散心。
他交到了不错的新朋友,在演自己热爱的音乐剧,一切都算不上太坏。只是郑云龙总觉得缠绕自己的梦靥从未散去,就像是把他困在一个无形的牢笼里,他可以呼喊但不会有人听得见,唯一听得见的那个人已经消失在了地平线的另一端。
「I took the miracle move-on drug, the effects were temporary」
郑云龙又开始抽烟了,其实之前也没有完全戒掉,但在阿云嘎的劝说和监督下已经抽得非常少了。不过他也没有变得毫无节制,抽烟让他清醒,而他有时候最害怕的就是太过意识清醒。而且抽烟对嗓子不好,他还要唱歌。更何况在这潮湿阴冷的天气里,从裤兜的纸盒里拿出的香烟总是微微发潮,抽起来也不得劲。
更多时候他还是选择用酒精麻痹自己。他在剧组最好的两个朋友也会喝酒,所以他得以约着他们一起去。他不是容易喝醉的人,酒量一直很好,却总感觉喝了几杯就开始上头,于是边喝边讲些以前的故事,从十九岁开始讲。他不常也不怎么喜欢跟人提起自己的感情经历,这两位新朋友是个例外,断断续续几次酒局后也讲了个完全。
他们都是很好的倾听者,从不打断也不随意评判,只是安静地听他讲。而每次讲出来一些他就会感觉好一些,但这一点效果也会反复,一旦停止之后就会反弹。
在最难捱的时候,郑云龙会写信,收信人永远是阿云嘎,但其实他并不需要信的那一端有谁。对他来说文字是消化感情的一个出口,有时候他会想,如果哪天他摊开信纸一个字都写不出来了,那这份曾给过他幸福现在又让他痛苦的感情就终于消磨殆尽了吧。
而那些信完完整整地躺在他床头的抽屉里,从来没有寄出过。
郑云龙停下笔,认认真真地把手上刚写完的一张信纸折成三叠,放进雪白的信封里,然后在封面上一笔一划地写下今天的日期。然后他转身打开了书桌前的那扇窗户。
料峭的春风吹得他一凛。明明已经是春天了,为什么还是这么冷,郑云龙想。
「Thought of callin' ya, but you won't pick up」
Or will you?
手机铃声又响了,吵得郑云龙有点头疼,这个时间找他的不会是约他喝酒的朋友,更可能是剧组的导演关于排练的通知或者剧目新的改动。
他拿起手机,他没有设备注的习惯,可屏幕上的那串号码他太过熟悉,他根本不需要去翻通讯录。可是他不敢相信,我已经精神错乱到出现幻觉了吗,他有点悲哀地想。
电话铃已经响了十几秒钟,他还是按下了绿色的接听键,又点开免提。
“大龙,我现在在虹桥火车站,你可以来接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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