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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 【完结/公路文】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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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3 21: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创作分类
特殊设定: 无 
分级: 全年龄 
说明: 6000天快乐 四十来岁汽修工龙x嘎 1990s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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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老汽修厂已经在同个街区开了整整三十年。厂子位置有点靠边,离海比较近。厂里配备了九十时代最先进的电风扇,干满六年的老员工每半年还能发到一小桶食用油。
郑云龙就在这样一家厂里从小郑干成了郑师傅,到现在甚至开始有人管他叫龙哥。前后两条街的人都认识他,是个讲话幽默,做事利索,修车熟练得更是像给自己洗了把脸一样简单的汽修工。邻里的男人是他的酒友,几人在黄昏的马路牙子碰上了,拉开椅子叫提啤酒,就能在烧烤摊上从日落坐到三更,从动荡的社会局势聊到卖场打折的电扇。女人大多也都晓得他,年过四十依然单身,容姿端丽形体挺拔,唇上偶尔会蓄些胡子,看不大出是每日要埋头干活的样子。要她们说,他反倒比街对面那个凶神恶煞的包工头更像是个小老板。
除了汽修厂、家里、烧烤摊,郑云龙还常去超市买菜——烹饪也是他的一大爱好。他总说做饭和修车很像,要耐得住也要够细心,挤多了润滑油和洒多了盐的结果都是一样的。他不爱去公园,不爱去扦脚店,除了喝啤酒时,和任何人的生活好像都没有交叉。原本他还偶尔和几个兄弟一块儿抽烟,后来却不知为何戒掉,改吃薄荷糖了。时间一长,在对他的声声赞美中,偶尔也混进去了一两句不同的评价,大多是说他这人生活实在太无趣。
但郑云龙本人对于他人这样那样的评价比较不屑一顾,毕竟他得忙着过日子,没空把耳朵挂在别家的窗门口。

郑云龙上班的打扮一向简朴,工装套头,提起修理包就能出门跑工作去。如果有人瞧见他头上戴了遮阳帽,手里还扛了个大行李背包,定会好奇今日这是怎么了。
“老贾,你帮我跟老板请过假了吧?”郑云龙一到汽修厂就坐上自己的蓝色卡车,在里头翻找起来。他摇下车玻璃,大声喊工厂那一头的工友。
被他叫做老贾的是个黑发里掺了白的男人,正满脸油污地坐在一块修车躺板上选工具。他也不站起来,两脚一蹬就把自己滑到了郑云龙的卡车旁。
“请是请啰,不过那扒皮非得问出个理由,我哪知道啊?我就说让你回头自个儿跟他说去。你这会儿要去找他不?”
郑云龙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先不管老板了。去了那扒皮也不一定给自己批假,万一被他抓着不让走,这么老些天的准备不就白了。他摇摇头,把随身行李安顿好后就发动了卡车。这车约莫是个得了肺痨的老头,几下就把停车区的一片空间咳得全是黑烟。
“喂老郑,别怪我没提醒你,你这辆车去年年检可没过啊,”老贾一看他要开这车出去就急了,“跑跑近路还行,但你他妈叫我跟老板请了六天呢,你开这车出去跑一个礼拜?”
郑云龙拎起副驾驶自己的修理包,熟悉的重量拎在手上格外有安全感。他把手上的东西对着男人晃了晃:“最后一程了,让这老家伙被拆了之前也跟我出去威风一趟。”
他从开了条缝的窗户里朝老贾扔了包薄荷糖,袋子里只剩那包的最后一颗。
“我走了昂,吃完垃圾帮我扔一下。”

这是郑云龙在汽修厂扎根后第一次出远门。他就这样独自一人从青岛的老汽修厂出发,开着跟他跑了二十年的旧卡车,带着几身衣裳和一卷他能搞到的最高级的手绘地图拐上了高速路。
此行的终点是内蒙古的阿拉善荒漠,这地方在地图上被郑云龙用红笔圈起来,朝思暮想了十几年。他总和老贾说起想去内蒙,也不知道老贾听见没——他俩工作时唯一的空档就是午休,而这时老贾总是紧赶慢赶地往自己嘴里扒着盒饭。也幸好他没听见,郑云龙想,他都能想象到老贾听到后要怎么笑他:“你咋个去啊?你兜里几个子就往外头跑?”
没想到吧老贾,你龙哥兜里是没什么钱,所以他自个儿开车去。
郑云龙想去内蒙,想了好久了。从少不更事想到年过不惑,三十岁生日时,他甚至许愿自己明早睡醒就能出现在沙漠或草原上,马背上也行。
但他并不是没去过内蒙,相反,他在那片辽阔的土地上生活过不短的一段时间。十七岁的他跟着父亲在汽修厂做童工,也跟大部队去西边教过技术,给草原的牧民补轮胎修发动机。就是这段时间里,他认识了个人。身材瘦高,目光有神,是个沉默的怪人。但他心里头倒是特别好,这便是郑云龙对他的评价。他是个内蒙人,具体是内蒙哪儿的,郑云龙不知道。他也不确定该去哪里找,但那人说过,不做汽修工的话也许会去养骆驼。这个从不上网的人为此特意去网吧开了一个小时的机,他查到内蒙骆驼最多的地方就是阿拉善盟,就打算去那儿碰碰运气。
见得到也好,见不着也罢,去了和没去总归是不一样的。


G18国道像是被抽走了褶皱的长纸,干巴的柏油路连个拐弯都吝啬给,所以眼前的路和五分钟前的路长得一模一样。偶尔会有货车从对向驶来,司机有心的话,会回给郑云龙一个不算太热情的招呼,但如果这辆车已经跑过十天半月,车里人便只会面无表情,两眼发直地无视他。车刚过,路面就又沉回死寂,只剩下他自己的车轮碾过路面的 “沙沙” 声,磨得人眼皮发沉。
郑云龙也说不好是什么原因让他开了辆破卡车就敢朝着荒漠跑。他不知道自己上次去内蒙修车时去的是哪个盟,甚至连是东边还是西边都不太记得了。他只记得见过草原的风景,听过那个人在坠着云和星的天幕下说:“下回你再来,我带你去我家,比这漂亮多了。”
真是的,也不告诉自己他家在哪,存心的吧。

卡车在服务区带上了一个被大部队忘在了服务区的女孩,学生模样。她懂礼貌,却一直没告诉郑云龙自己的名字。“这里就我们两个人,您说话只能是和我说,您叫我什么都好的。”
郑云龙点了点头,并不计较这些,仍然和之前一样在国道上跑着。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像老贾口中画本里头的上海滩“的哥”,摇身一变成了个戴着手套在外滩兜圈子,称呼自己的客人为小姐先生的摩的司机……只不过开得是卡车罢了。
坐在副驾的学生说自己在北京学美术,跟着导师去高原写生,上个厕所的功夫就被莫名其妙地扔下了。
“我得先跟他们报个信,”她愤愤地从牛仔布的双肩包里掏出自己最新款的翻盖手机,“我跟爸妈还有老师们说一下,您别介意。”
郑云龙就这样听着她用一口京腔打了四五个电话,给那头的每个人都讲了自己在休息站被丢下,又被“好心卡车司机”带上去追前头大巴的事情。他降下窗,看着渐渐暗下的天,又把油门踩得多了些。枯萎的国道可算变得稍微有点生气,他晒着夕阳,总觉得自己是在老外修的洋大道上舒爽地跑车。
小姑娘的嘴总是闲不住,有成堆的话想要说,哪怕对方是素未谋面的顺路的卡车司机也一样。她忍不住问郑云龙为什么从挂鲁B车牌的那么远的东边往内蒙跑。
“送货?不去送货,有啥好送的我,”郑云龙笑,“我去见人。”
“哇,开长途车去呀,”小姑娘赞道,随即又八卦起来,“去见谁呀?”
郑云龙一时间竟没想好该如何回答这个对他来讲比较刁钻的问题。按照真实情况,他应该说,是个不知道能不能真的见上面的老同事。但他也有点私心。沉默片刻后,从牙缝里漏出了些小声的什么。
“您说什么?”小姑娘没听清,坐直了身子想侧过身来听他讲话。
“没什么,”郑云龙往下压了一脚油门,“坐好吧。”

卡车在下一个休息站终于追上了北京牌照的大巴。小姑娘的导师向郑云龙道谢,顺手朝他的口袋里塞了一包烟。看那一闪而过的红色包装,应该已经是沿路的休息站里能买到最好的牌子了。郑云龙婉拒了导师的好意,抢在大巴车发动之前离开了休息站。他用指尖摩挲着兜里粗糙的铅画纸,把它摊开、抚平,压在了卡车的挡风玻璃下。
继续一路向西的话,卡车就会在转弯角邂逅山地和平原送来的温带的风。下一站就是内蒙的呼和浩特,他也算正式回来了。

一路顺风的祝福总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被反噬。
进入内蒙的路检拦下了郑云龙的车,老贾苦口婆心的提醒竟然在这时候应了。这辆二十岁的老头车由于没有通过去年的年检被拖走,只剩下郑云龙的随身行李还陪着他一起。他提着无车可修的修理包站在路边,好笑地望着青翠的草地,第一反应竟然是,幸好已经把那个北京来的姑娘送去了自己的大巴上。他数了数兜里的钱,不够路费也不够租车,胆敢再多花出去一点就再不够他吃饭的。
看来接下来的路只能靠勤锻炼的积累和好人好报的传说走下去了。
事到如今,郑云龙反而不怕了。他将心里悬着的东西轻轻放下,放在进入内蒙大地的入口处。他不怕走路,反而有点怕自己摇着风扇适逸地坐在车里,因为一个放弃的念头就掉头回青岛去。现在想走也来不及了,他想。
他沿着公路,照着地图上的方向往前去。路边的景色是一首流动的诗歌,没有刻意的雕琢,却描写着本真的辽阔与鲜活。十七岁时他也曾见过,他怀念这样的景色,怀念同样拎着修理包却意气风发的某个郑云龙。他继续走走停停,这个季节的空气里总是闷闷的,叫他的心也像蒙上了些什么一样。今日的风有些大,他总受不了草原上的喧嚣,没有高楼或山体的遮挡,凶恶的对流总是像要把他刮进边上深不见底的湖水里一样。
郑云龙茫然地站在草原上,好像在等着谁像以前一样去扶他一把。

但他的运气总归算不得太差,炎热的中午来临前,郑云龙就搭到了顺风车。一辆黑色的桑塔纳主动停在了他身边,副驾的窗户摇下,一个身材魁梧的男性朝他搭话。
“你坐车吗?不要,我们不要你钱。一条路,送你到出口。”男人的普通话带着浓重的本地口音,讲得一般,焦急地用手朝郑云龙比划。
“你说的什么呀,那叫顺风车!”驾驶室坐着的是一个汉族长相的女性,笑着向郑云龙示好,“大哥去哪里,咱们带你一程。”
烈日当头,郑云龙并没有拒绝这个提议。他平常不愿给人添麻烦,但在这种情况下,能坐一会儿车显然是好的。他道谢后便拉开了后门,却没法直接上车去。后座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汽车玩具,还坐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孩,正抱着平板津津有味地看动画。
前座的母亲赶忙回过头去训斥他,让他把座位收拾干净。对于一上车就让小孩挨了训这件事,郑云龙有点不太好意思。他从兜里掏出剩下的一颗薄荷糖糖给了对方,自己靠坐在另一侧的门边,沉默地望着窗外无云的天空。
反而是小孩先来找他搭话,问他要去哪里。
“我啊?叔叔到阿拉善,我要找人去。”
“哦,”小孩自说自话般回应道,“我和妈妈爸爸要回鄂鄂多斯去。叔叔你去过鄂鄂多斯吗?”
郑云龙觉得这小孩有趣:“叔叔没去过那儿,你叫什么名儿?”
小孩把中间座位上随手抓起的两辆汽车玩具放到郑云龙的手心,郑云龙低头一瞧,其中一辆正巧和他那辆被收走的卡车一模一样。
“妈妈爸爸叫我小海,但我没有姓的,因为我用蒙古的名字,”他自豪道,“我叫达巴拉干,我还会说蒙古话。”
“那是个好名字,是什么意思?”
询问名字的意思好像已经成为了汉族和少数民族会面时必备的问题,文化的碰撞总是很有趣,让郑云龙一个半辈子困在汽修厂的人能从闲聊的间隙里窥到世界宽广无边的真实样貌。
“是海浪的意思,叔叔你见过海吗?我是班上唯一一个见过海的小学生,我们班里只有我见过。”他高兴地炫耀着。
草原的孩子竟然会对他推开家门就能见到的东西感到如此惊讶,郑云龙又被逗笑,给小海讲自己小时候在海里蹚水抓鱼的故事。他逗小海:“你是内蒙人,为什么你不叫小羊或者小草,要叫小海呢?”
“我的蒙古名字是小爷爷取的,因为小爷爷读过书,”小海继续在身边的车堆里掏车,“他从来没见过海,但是他最好的汉语朋友是从海边来,所以才给我起这个名字。”
他用遗传来的凌乱普通话向郑云龙绘声绘色地介绍他的小爷爷。小爷爷是爷爷的弟弟,四个爷爷奶奶里最年轻的一个。会骑马放羊,会唱歌跳舞,还会做饭和修车,根本没有什么不会的。除了讨老婆吧,小海假装成熟地摇摇头,小爷爷到现在都没有给他找到小奶奶。
“小爷爷从来没有见过海。他说他的汉语朋友答应了要带他去看海,没有等到的话,他就再等等。”
“是吗,那你怎么说?”
“我说,小爷爷要是真想去,那就自己去。海很漂亮的,自己去看也一样。”
郑云龙愣了片刻,瞧着小海的眼鼻唇和那种老神在在的模样,突然有些晃了神。也许这就是草原孕育出的生命,比起像人类,更像是某种从很早之前就存活在天地宇宙间的生灵。所有的孩子都是这个生灵的一份子,所以大家都是一样的自由洒脱,一样的成熟老练。那人是这样,小海是这样,这个只与自己在小海的话语里见过面的小爷爷也是如此。
换自己来的话,若是答应要与自己见面的朋友迟迟不来,估计只会让自己愤愤许久吧。
我也有朋友在内蒙,是个汉语讲得还行的蒙古族。我们俩很久没有见过面了。我甚至不知道他人现在在哪,也不知道他愿不愿意见我,只是想去某个养很多骆驼的地方碰碰运气。虽然从没和任何人说过,但我不需要提醒都一直记得,因为我实在太想和他再见一面。
这些话,他最后还是没有和车上的人说。再被问起去阿拉善干什么时,他的答案已经在百转千回间变成了要去替汽修厂买头骆驼。

郑云龙的修理包里除了他常用的一套工具以外,还有一把多余的扳手,已经有些锈掉了。这把扳手比跟了他二十年的那一把更重——是他十七岁的时候用的。在厂里升了级别换修理包的时候,他曾以为自己这辈子再也不会把这把玩意拿出来了。
离开内蒙前,他原本想把自己的扳手送给他的朋友,比他还大一岁的那个蒙古族作为这几个月的道别礼物。
这几个月对他来说无疑是珍贵的,是人生里最自由的一段时间。教学的老师傅还没喊解散,往往他就已经拎着箱子站在活动中心的后门了。他总喜欢从纱窗细密的孔里找那个坐在最后研究发动机的人,期待他能从百忙中抽出两秒来,撇见窗外偷看的自己。那人额前的碎发被机油蹭得发亮,指节还留着因为刚拆完拖拉机留下的黑渍,正认真地用起子和螺丝战斗。他往往在看见郑云龙的时候就会从活动中心收好东西跑出来,他话不多,不怎么爱主动挑起话题,但郑云龙总能猜到他要做什么。他的步子又稳又沉,像草原上的黄羊,膝盖抬得很低,却一步能跨出老远,蓝布褂子被风掀起边角,露出腰上挂着的银刀鞘。
“我们去骑马,”他说,“我教你骑。”
内蒙没有大海,就像青岛没有草原。郑云龙的第一次骑马以失败告终,但是给他送来了千千万万个看马、看人、学骑马、一起跑马的机会。改革初期的北方孩子从小就被父母亲抓着学了各种技能。他打过铁,唱过戏,捞过鱼,到最后还是选了修车。他和机油的味道一起过日子,看向骑在马背上的伙伴时,总是藏不住的羡慕。
几个月的时间太短,不够郑云龙这么一个在内陆活了十七年的人学会如何策马奔腾,但是却够一群内蒙技工捣鼓明白如何把冒烟的发动机抢救回来。
“那你别走,”他的伙伴说,“你躲在我的蒙古包,我帮你骗过师傅。”
两人说罢哈哈大笑起来,为不切实际的美好幻想笑到流泪。郑云龙不能不回去,那人也根本不会骗人。但郑云龙仍然祈祷有一点的可能性会成真,不知道他是不是一样。
“我送你个东西,”道别之时郑云龙翻开了自己的修理箱,从里头翻出他计划许久的礼物,“你要好好保管它,这个很重要。等我下次来见你,我来找你拿。”

那晚的告别中,只有最后一句话算是被说中了。
当天晚上父亲检查了郑云龙的箱子。第二天他们就要回青岛去,即使今晚的暴雨会把返程的路冲得泥泞他们也不得不在天亮时就出发,不然就赶不上汽修厂里等候已久的老板,接不到遭人哄抢的大单子。父亲是一个熟练的工人,只用手指估计了一下便知道箱子里头丢了东西,少了把扳手的事情根本瞒不住他。
“你是修车的,趁手的工具怎么可以拿去给别人?不要吃饭了你?”父亲火冒三丈地质问他,“他问你要的,还是你自己给的?要么你把东西拿回来,要么你也别再回来了!”
如果再长个一两岁,郑云龙一定会坚定地反驳他,反正给他这样的菜鸟再配一把新的扳手也不会怎样。
但十七岁的青年是很容易把父亲的话当成命令的。
“我爸让我把我的扳手拿回去。”他敲开蒙古包时,几乎抬不起头来。
他因为父亲的一句话就狼狈地把精挑细选了几日的、身上带着最能拿出手的东西又要了回来。因为那一句话,他就在黄昏充满诗意的道别后又冒着雨掉头回去。他知道自己的脸上写满了抱歉,写满了惭愧和难过,但他不敢去瞧那个蒙古族的脸。
他怕自己的脸上还写着什么为自己开脱的字样,写着懦弱和侥幸,又或是离别的感伤,那些不该出现在他脸上的情绪。
“等我下次来见你,我来找你拿。”这句话砸在他心里头,让他再也不敢说什么承诺一样的话。
青年在他临走前拉住他,却被郑云龙甩开了手。
“雨太大了,我必须得走了,”他没回头,“我们下次再见吧。”

郑云龙每每想到那天就抓心挠肝,比起愧疚,他更想知道那人没说出口或是说了却被大雨冲走的那句话究竟是什么。他恨呐,恨那人说话本来就慢,恨自己没有听他讲完。如果知道那一张嘴要困住自己那么久,自己又何必在乎淋那两滴雨呢。
所以这次带这把扳手来……
是想拿那东西拧他的鼻子,怪他当时为什么不叫住自己的!郑云龙生气地想。

“然后呢?”老贾破天荒地从盒饭里抬起头来,“你这回跟他解释明白没?”
郑云龙狠狠在老贾肩上上抽了一巴掌,无奈地骂他:“谁告诉你我见到他了的?”
阿拉善盟确实有许多骆驼,他从兜里掏出因为折叠而互相摩擦了许久的那张铅画纸,用肢体向满口蒙语的牧民询问是否认识画上的人,得到了一致的否定答案。兜里的钞票日益减少,少到了再不启程就得留在内蒙养一辈子骆驼的地步,他只得带着一身的行李和那把扳手又回到了青岛。他难得奢侈地坐了一次火车,把仅剩的钱用了个精光。
“那太遗憾了。”老贾状似难过地感叹道,又继续低下头去吃他的盒饭。
“不遗憾,哪儿遗憾了,”郑云龙笑呵呵地开了罐啤酒,“就没想着能见到他。”
回来的这几天他有些懊恼,白请了六天假,少了一个礼拜工钱,还丢了自己的老伙计。虽然也算是去出了趟远门,但总归是不划算的。唯一的遗憾也许就是,他发现这个自己惦记了许久的人,见或是不见,都对自己往后的人生没有影响了。
他长出一口气。
“他可能根本不在阿拉善,”老贾收起了盒饭,尝试着安慰身边坐着发呆的人,“人家只说想养骆驼,说不定转头就去草原放羊了。”
“有道理,我说谁知道呢。”郑云龙仰起头,把罐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


发表于 2025-8-8 15: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啊啊俩人擦肩而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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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8 17:32: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许缺憾才是人生的常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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