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坑写着玩儿,随缘更,全文4.2w+,部分时间线有个人调整。
无差/现背,ooc归我,二老99,祝食用愉快
“所以,如沉船后,静静的海面,没有什么风,天边有云朵堆聚着。”
酒店下榻的亚裔客人仅有两个,操着一口蹩脚的英文,进出房间,上下楼时传来的交谈声有些恼人。他们的房间在二楼,距离伦敦最繁荣的西区约一公里,倘若越过白日街道上络绎不绝的人群向远处眺望,可依稀窥探到彼岸灯红酒绿的奢靡光景。
“英国佬儿就喜欢这样的地方。”其中一人笑骂道,听口音,像是韩国来的。
重复的剧目日日上演,一如来往的人去而复返。但总有不介意路途遥远的异乡人,顶着五小时的时差,也要亲自瞻仰经典——阿云嘎推开酒店的玻璃门,手习惯性地挡在额前,试图遮蔽不存在的阳光,他一怔,旋即轻声笑了出来。
“哈哈,总以为还在北京呢,明晚的飞机····那得让他多穿点儿。”
不远处跟着的几人似乎早已谙熟他自言自语的行为,十分默契地同时转头,打量起周围的景色来。
“对,这几天本来天儿就不好,不知道明天能不能出太阳。”
仍旧无人应答。
他倒不觉得尴尬,兀自阖眼,嗅闻着雨前湿润的空气,微风,薄盐,纵然距离海滨尚有千里,但身处四面环海的岛屿,不论走到哪里,鼻腔总能捕捉到过足的水汽,像极了暗夜痴缠后,耳畔爱人的吐息,温吞地纠葛着沉入泥泞的沼泽,如影随形···
厚重的云积压着本就狭小的城市天井,他无声叹气,摸出工作机,轻轻抛了出去,手机在空中三百六十度转体,稳稳落在经纪人的手心,瞧这熟练程度,私下里不知练过多少次。
“先走了,明天见,”他挥挥衣袖,挎着那只五颜六色的印满了人脸的帆布包颇为潇洒地转身离去。
“留神别让人拍到,还有别忘了行程,早点儿回来。”
余下三人面面相觑,不知为何总有种送女儿出嫁的美感。
“你说他俩会去哪儿?”
“威斯特就这么大,明儿还有工作,高低也跑不出伦敦。”
“依这俩祖宗的性子,谁知道呢··”
【草原尽头我两手空空,悲痛时握不住一颗泪滴,今夜我在德令哈,这是雨水中一座荒凉的城】
他不知在黑暗中坐了多久,直到窗帘下飘来一道雾色天光,才惊觉已是清晨。
来北京好几年了,阿云嘎早已不是当初手里握着500块钱,住地下室的愣头青,本以为经历颇多再没什么事能吓住他,然而微颤的双手显得此时的平静欲盖弥彰,只因今日至关重要,他即将走到命运的十字路口。
按亮桌灯,堆叠的旧书,散乱的本子映入眼帘,像荒野疯长的蕨草,桌角一纸崭新的准考证上印着模糊的黑白头像,拉开窗帘,那道雾色天光又亮了几分,即便来北京这么多年,他还是难以适应这里的夏天,沉闷湿热,和内蒙火烧般的烈阳不同,这儿的太阳裹着一层水玻璃似的,降下的光纷杂斑驳,总是雾蒙蒙的。
两年多前,在饭店打工的时候,一个朋友从内蒙飞来顺道看望他,听了他腰伤不能再跳舞的事情大为惋惜,在得知他自学钢琴后,遂介绍了北舞的音乐剧专业即将招生的事情,问他有没有兴趣。
阿云嘎心里门儿清,他不能就这么回内蒙,两手空空,身无分文,他须得抓住一切机会,深深扎根在钢铁丛林中,他没钱没背景,全凭一腔热血冲到现在。从几年披星戴月,昼夜颠倒的日子中,他费劲心思懂得的为数不多的事情里,最重要的就是学历。
他需要这次机会。
这股忽隐忽现的念头,随着他深入了解音乐剧这种艺术形式后一度冲到了顶峰,而现在,他的命运就寄托在这薄薄的一张纸上。
幼时于草场长起来的青年仍保留着向腾格里祈祷的习惯,在褪色多年的回忆里,他所能想起的,为数不多关于父母的背影也渐渐模糊。离开家里时,哥哥握住他的手,罕见地流下泪来,平素沉默不语的男人动情只为至亲,他说,“你是受长生天保佑的孩子,想做什么就放手去做吧。”
可出来后,人人见他却又说颧骨高的人命薄,听他谈起不切实际的梦想说他心比天高,但,阿云嘎坚信他人的评价无任何意义,命,是要靠自己握住的东西。
那···当命运真正到来时,人是否有自觉的能力呢?
他不知道,他甚至不能确定这条路是否正确。
一直以来,他都是被命运追赶着前进的。
等他踏入考场的那一刻,仍旧有些不真实感,感受着滚烫的面颊,他猜测自己大概是有些上火。几个个头参差不齐的年轻人靠墙根站成一排,胸前别着名牌和序号,青涩面颊是掩饰不住的紧张与尴尬,他站在其中倒是格外的显眼。
他的顺序靠后,索性倚在门口吹风,顺便听着其他孩子的发挥,只在感兴趣时给予短暂的注视。
常年的舞台经验叫他丝毫不怯场,甚至有些诡异的放松,他习惯于接受各色目光,因此也养成了看人先看眼的习惯。在饭店老板的眼中他见过疼惜与欣赏,在钢伴的眼中得到的更多是怜悯,客人往往则是轻蔑大于好奇。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自学汉语看到这句话时,瞬间便感同身受。
前面的人一个个走出去,或悲或喜,他识趣地不再关注旁人,上场时熟练地展示了练习许久的歌曲与舞蹈。
结束表演后,他习惯性地扫视过周围人的脸色,试图从他们的表情获取反馈。
老师们面色严峻瞧不出什么破绽,倒是墙边站的几个学生,比起刚才好像靠得更近了些。
在那其中混着一个颇为显眼的寸头小子,阿云嘎暗暗比较了下,竟然比他还高上一点,穿得干净利落,两颊不知为何有些高原红的痕迹,但比起那双澄澈的眼,这些都微不足道了。
对视的那一瞬,他没有感受到任何情绪,如柳树轻吻水中倒影,险些生出照镜子的错觉,那孩子只是纯粹地注视着,在久远的过去,他曾数次目睹过相似的眼,它们来自那些在苍茫草原上流浪的,生来自由的生命。
10岁那年他在大哥手中接过了第一匹马,通体枣红,四蹄乌黑,耐性极佳,即便面对他这尚且生疏的骑手,也没挣脱缰绳,甚至在他伸出手时,十分配合地将头垂下埋进少年人单薄的胸膛,温热的鼻息激得他浑身颤栗,这温吞的灵魂任他支配,似乎从出生起就是为了等待驾驭它的人到来。
轻轻梳理着错乱的鬃毛,阿云嘎贴着马的颈侧同它细细说话,告诉它母亲曾唱过的牧歌,和它讲收音机里听到的一切,马儿只是静静地注视着少年,从日升到月落,从草木生长到大雪封山,有时他也会松开缰绳,任由马载着他肆意奔跑,不知是出于束缚它的愧疚还是单纯喜爱风吹过耳畔的呼啸,只有在马背上他能短暂地忘却苦痛,放声歌颂草原,歌颂生活,歌颂长生天的赐福。
“下一个,郑云龙。”
“在。”
清冽,透彻的声音,如利箭刺破云霄。
阿云嘎收回目光,停下离开的脚步,侧目听完青年演唱的曲目,技巧生涩,但胜在音色独特,情感充沛。方才猫儿似的慵懒,在他站定的一瞬一扫而空,这股精气神儿倒是适合舞台。
提起音乐剧,阿云嘎正式听到的第一首曲目,反而是《大教堂时代》。
“命运啊!它曾许诺我玫瑰与荣耀,却只给我荆棘与镣铐···”
初听震撼,再听已是曲中人,他在大悲大喜的情绪表达中放浪形骸,如同寻到了一处短暂的精神避难所,一方面痴迷于故事中各色的人生,一方面则艳羡着无限浓烈的情感。
或许就是在这一曲曲的命运交响中,他窥见了些许自我救赎的途径,蒙古族式的传统家庭教育赐予他内敛谦卑的本性,来路的坎坷曲折铸造他百折不挠的根骨,对音乐与舞蹈的热爱自幼时就融入骨血,也是他撕破迷茫的兵刃——如今音乐剧的出现终于将他多年的经历拼凑成一个整体,前方等待着他的是一方崭新的天地。
大抵是命运作祟,入学那天,他收拾好行李找准门牌号,推门一进。好巧不巧,一抬头就撞见一个埋头苦干的熟悉身影,那人似是有所感应,猛地回过头来。
“你谁?”
“你未来的室友,阿云嘎。”
“哦,知道了。”
说罢,也不理人,自顾自回头继续收拾东西。
等半天不见回话,阿云嘎忍不住出言询问。
“同学,你怎么称呼?”
“郑云龙。”
伸出的手默默又收了回来,他自认为几年工作经历足够丰富,也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诚然,他长足的社交经验确实足以应付大部分场合,哪怕是面对当众刁难辱骂,他都能面不改色的接受,甚至面带微笑。
但,这一套规则显然在郑云龙身上失效了,诡异的失控感蔓延开来,阿云嘎捏了捏拳头,扯出一个体面的微笑。
“好,很高兴认识你。”
事实证明,他的苦日子才刚刚开始。由于入学成绩是专业第一,加上当兵的经历,阿云嘎毫不意外的成为了民主推选的第一届班长,班主任语重心长地拍着他的肩膀嘱托,“咱们这届虽然人少,但毕竟要相处四年,同学老师一场,大家都和和气气的,出什么事儿你尽管找我,老师帮你托底。”
这发言感人肺腑,阿云嘎刚有所动容,却听班主任紧接着又说,“既然你身为班长,那就要以身作则,以后没事儿就多督促着大家练功,这届有不少底子薄的,比如和你一个寝室的郑云龙,他基础不太好,你有空就多拉他一把。”
“您放心,我们是舍友,就谈不上帮衬,都是举手之劳。”
“开学才多久,看来你俩关系还不错?”
“挺好的,一个宿舍就是兄弟。”
班主任瞧他笑得眉眼弯弯便不再追问,只嘱咐了些有的没的,又交给他一摞需要填写的文件,就转身离开了。
阿云嘎握紧手中的A4纸,满脑子都是刚刚下意识脱口而出的兄弟二字,关系好?那还真是一点都不沾边,手下微微用力,纸张褶皱着翘起一角,他以食指反复拨弄着,以此平复心中燃起的邪火。
真是不枉班主任的叮咛,但凡郑云龙能着调一点,他都不会是这副模样。
开学至今少说也有一个月,他这期间光是差点上课迟到就有多少次。说起来也是恰巧,阿云嘎仍旧保留着打工时的作息时间,每天早上天刚亮就爬起来,找个没人的角落开嗓,拉弓,交学费剩下的钱一部分用在买mp3上,读起新闻来倒是方便不少。等到快要上课前半小时,他便会买一份早餐回宿舍取书本出发去教室。
往往这时舍友都去洗漱或是吃早饭,但郑云龙却是个例外。他很少见到睡眠质量如此好的人,任凭他在床下怎么折腾都纹丝不动。眼看着就快到了上课时间,阿云嘎不得不爬上梯子,一巴掌拍在他后背,一声响亮的回弹响彻宿舍,郑云龙吓得一骨碌坐起身,睡眼惺忪地骂道,“你干嘛,神经病啊?”
“还上不上课?”
灵巧地躲过迎面扔来的枕头,阿云嘎蹙眉道,“你要是不想学,这儿没人逼你。”
“我没有。”
“那就赶紧下来,收拾完去上课。”
“知道了。”
嘴上答应得漂亮,可手下的动作仍旧不紧不慢,看得人抓心挠腮。
“别伸懒腰了,路上再抻,顺便还能拉伸拉伸。”
实在看不下去,阿云嘎顺手从他课桌上抄起书本,又丢给他半个烧饼,“吃了吧,一会儿再给你饿昏过去。”
“谢了,嘎子。”
“你叫我什么?”
“嘎子,有问题吗?”
突如起来的称呼变化让阿云嘎愈加摸不着头脑,“算了,随你喜欢吧。”
如此往复,不知不觉间,阿云嘎的生活逐渐变成了,早起练功,回宿舍薅郑云龙,上课,给郑云龙带饭,午休,上课,薅郑云龙练功,睡觉。
每天雷打不动三点一线,简直比起打工时更加自律了。
渐渐的,阿云嘎改变了看法。他发现,郑云龙并非懒散,甚至格外的勤奋——作为舞蹈基础较为薄弱的学生,他无疑是班上练得最勤奋的,往往课间二十分钟,旁人都在休息,这孩子却依旧一个人缩在角落一遍遍复习着动作,有时太过投入,连午饭都忘了吃。
勤能补拙,更何况,郑云龙本身就有天赋。在无人发现的角落里,阿云嘎侧目观察他的时间与日俱增,他见不得这样的人被埋没。
“给你的,快吃吧。”
“今儿食堂做的啥?有肉吗?”
“你猜?”
“大老远就闻着了,鱼香肉丝?”
“你想得到美,那是我的,你啊,这几天就吃青菜吧,赶紧瘦瘦,训练服都快装不下你了。”
“是我看错你了,原来你是这样的人···”
“少装,晚上还去不去紫竹苑了?”
“都听你的。”
紫竹苑是他这几日散步时发现的一处公园,此时正值暮春,附近的桃花开得鲜艳,于是这几天他将往返的路线特意改得远了点,一是锻炼,二来还能赏花。
草原是一望无垠的绿色,除了胡杨,少有树木,更别提一树树盛开的桃花了,不论看多少次,都不觉得腻烦。
说是晚上,但两人到的时候,太阳还好端端地挂在天上,扑面而来的浓烈花香狠狠撞入二人的怀抱,娇艳的粉色连成荫蔽,如绚烂的晚霞氤氲在枝头。
“爱好赏花,嗯,恭喜你,你已经初步具备中年人的心境了。”
阿云嘎懒得争执,和郑云龙相处久了就发现,这人嘴里没个正形,往往想到什么就脱口而出,不论怎么强调两人仅有三岁的年龄差,他还是不厌其烦地打趣。
也不怕惹麻烦,不,郑云龙根本就不在乎惹麻烦···
“原来没怎么见过,自然就觉得稀奇了。”
“那你见过大海吗?”
“没有,怎么了?”
“那,你假期跟我回青岛吧,我一定得让你看看大海。”
【以前的夜里我们静静地坐着,我们双膝如木,我们支起了耳朵,我们听得见平原上的水和诗歌,这是我们自己的平原,夜晚,和诗歌。】
生长于内陆的人儿,却总是同大海牵牵扯扯,脱不净干系。许是出生罕见的暴雨,叫他与生俱来沾染上了几分忧郁潮湿的气息,不然就定是洗礼时,父亲往他身上多撩了几盆水。
“这暑假跟我回青岛?”
“行啊。”
这大概也是,在收到郑云龙半开玩笑的邀请时,他罕有的不假思索,立刻应承下来的原因吧?
抛去这些玄学,在旁人眼中,他们的相识简直就像电影开场前的主题曲,同考场同专业,同宿舍又是对床,细究下来没有点缘分肯定是说不清楚的。
若是让阿云嘎扪心自问,第一眼瞧见这小了自己两岁多的敦实小孩,他其实不甚在意,如今过去一年多,只记得在那一身土里土气的打扮下衬得格外明亮的一双眼,迢迢看去一眨一眨的,招引似的拉着人直陷进那纯粹干净的眼窝里去。
之后相处下来,又觉得,只有郑云龙才衬得上如此的一双眼。
抵达青岛的前一天,整座城市就被积雨云淹没。落地后,空气中氤氲着陌生的咸腥味,一时让阿云嘎有些难以适应,同他熟知的宰杀牛羊时,铁锈一般的膻气不同,这味道似乎活了过来,甫一闯入鼻腔便攻城略地,抢夺着仅有的新鲜空气。
出车站时还是淅淅沥沥的小雨,等两人回了家,挤挤挨挨地缩在小房间里商量行程时,雨势就愈加强烈。临近傍晚,阿云嘎好不容易从行李堆里把郑云龙揪出来,两人看向窗外,只见整座城市都在倾盆大雨中飘摇。
“还去吗?”他听到自己还有些鼻音的腔调,在沉闷的房间里突兀地响起,像一只脚底打滑的猫。
“走,我开车带你去。”
郑云龙不像他,一向是个敢想敢做的,疯起来的时候更是根本听不进旁人的声音,阿云嘎隐隐约约感觉到,此时此刻,他身体深处的某些不可言说的欲望被点燃了。
如同年幼时贸然骑驴的经历,马背上摸爬滚打长起来的孩子,骨子里还有着尚未磨灭的野性。
可真当他坐进副驾驶,反倒才后知后觉地思索起安全隐患的问题,一时两人都默不作声,只有雨刷器勤勤恳恳地工作着。
“你以前从没看过海吧?这次你龙哥我带你长长见识。”
郑云龙显然对他的车技有十足的把握,聊天之余还不忘学着老班长的惯用手势,对着倒车镜竖了个大拇指。
“哎···你快少说两句,老实开车吧···”
“你不信我?”
“傻逼,看路!”
后来,顶着大雨,郑云龙拉着他跌跌撞撞地跑下车,鞋子在混乱中不知踢到了哪里去,雨水兜头糊了两人一脸,伞还没撑开就断了,风吹得他们看不清彼此,只有紧紧相连的手残存的体温是当下存在的证明。
“别靠太近,太危险了。”存在于本能的恐惧让他停下脚步,用力扼住郑云龙的手腕,他大声吼着,但风吹乱了半数声音,听不真切。
“你感觉怎么样?”
终于,在海水没过小腿时,郑云龙停了下来,回身背着风询问同伴。
“去你丫的···我他妈真是疯了要跟你过来。”
“你说啥?”
“我说你脑子有病。”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地撕扯半天,眯着眼睛盯着对方的口型依稀辨认音节,最后毫不意外地演变成了一场骂战。
“你怕了?”
互相推搡之间,郑云龙眼尖地捕捉到一向泰山临崩都面不改色的班长,此时小腿肚子竟然正微微颤抖。
“谁怕了,我这是···赶紧跟我回去,感冒有你好受的。”
“借口真多,你就是怕了,哈哈哈哈哈哈,你竟然怕海??”他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迎风笑得直不起身子,雨水呛进嗓子里,一时连笑带喘,跌坐进海水里。
“赶紧站起来。”
阿云嘎瞧着他一副落水狗的模样,不禁也笑了起来。
他无法用言语精确地描述踏入海水的一刻,身体轻微的战栗究竟是因为海水寒凉,还是本能的恐惧。整座夜海似巨大的磁场,正向四面八方唤回迷失的矿砂,他也不过其中一粒迷路的沙尘,海辽阔得没有方向,潮浪亘古不变地翻腾着,他驻足于波涛间,仿佛失去时间,他的灵魂不断攀升,高悬于头顶之上,跳脱出肉身的界限远眺—同他熟知的故乡不同,在这里,生命中华丽的,寒碜的谜也终将化为尘埃。
还有在风雨的间隙里,一闪而逝的,湿润的乌黑眼睛。
回到房间时,他仍旧感觉灵魂的一片被永远留在了涤荡的海水里。
郑云龙有所察觉,径自甩一条毛巾,正中眉心。
“想啥呢这么专注?”
“在想这辈子见过海,又少了一个遗憾。”
“说点儿吉利的话行不行,我大老远带你跑夜路看海,你就给我个这感想?”
“偶尔淋次雨感觉也挺不错。”
“和你的草原比起来呢?”
“一样,又有点不一样,很难形容,你去一次就知道了。”
“那说好了,你得带我去。”
“好。”
阿云嘎没有说出口的是,当海风咸腥的气味夹杂着青年潮湿的体味扑来的一刻,他没来由的骤然想起,曾无数次拥入怀中的,小羊羔颤抖脆弱的咸腥鼻息。
两人的衣服被郑云龙团成一堆,胡乱地扔在床尾的书桌上,昏暗的小夜灯闪烁照亮一方天地。他俩面对面,赤裸着上半身,一个坐在床头,一个盘膝坐在地上,郑云龙这才注意到,被灯火细细勾勒出的,阿云嘎精瘦的腰身,他就披着一条毛巾,发尾仍在滴水,真是奇怪,他明明坐在温暖的房间里,却仍身处雨中似的。
郑云龙隐约猜到他或许是背负着什么隐痛的过去,自从认识他第一天开始,这人活得就像是被猛兽追赶似的,靠得近了就能感受到,他身上那种紧迫的被追逐感,如同汉密尔顿,即将“running out of time。”
“啤的还是白的?”
“我不喝酒,”阿云嘎沉闷地摇头,默不作声地往阴影里又缩了缩。
“不是说你们内蒙人挺能喝的,来两杯试试量?”
“早就戒了。”
郑云龙尴尬地挠挠头,这人平日里看着亲和,但相处久了就知道,那层平易近人下藏着拒人千里之外的高墙,他礼貌客气的恰倒分寸,又不好教人责难,反而心生愧疚戳到了别人痛处。他犹豫片刻,还是下了床,学着阿云嘎的样子,膝盖贴着膝盖,盘膝坐下,两个一米八多的大男人挤在一处,只显得空间更加狭小,阿云嘎下意识又往旁边挪了挪。
“这么坐着还挺难,你怎么练出来的?”
“但凡你出几天早功···”
“当我没问,”郑云龙识趣地停了话题,看向窗外黑沉沉的天,继而问道,“内蒙也会下这么大的雨吗?”
“会,但很少有这么大的。”
“晚上能看见银河吗?”
“嗯。”
“住在草原上是什么感觉啊?”
“很自由,很幸福,也很难。”
“我说想去是认真的,”郑云龙忽然坐直身,一把拉住阿云嘎,将他生生从阴影里拖到光亮下,“你以后一定得带我去,现在就先教我几句蒙语歌吧。”
“你学得会?”
由着不信任的眼神扫视几个来回,他继续说道,“许我学不会,不许你不教我。”
他回想起曾在宿舍走廊里无意听到的,阿云嘎低声的哼唱,浸透了风沙的声音似是诉说着隐秘的故事般,如同他孑然一身的来路。
“嘎子,说实在的,你能唱会跳,为什么还要学音乐剧?”
“怎么忽然问这个?”
“就是好奇。”
“身子不太好,加上朋友推荐,你呢?”
“我?我就是喜欢。”
“喜欢吗?真好。”
那一瞬间,郑云龙敏锐地捕捉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暗淡。
“那你以后呢?想要继续留在舞台上吗?”
“是必须留下。”
“其实我一直有个想法,说出来你别笑我。”
“有话就说。”
“如果有一天,我是说如果,我想做变身怪医的男主·····走进最大的剧场,让更多人知道音乐剧,然后···走上世界级的舞台。”
“嗯,听上去不错。”
“你觉得我能做到?”
“有什么不可能的?想到就去做,直到达成目标为止。”
闻言,他轻轻一怔,这个梦想他从未对任何人提起,只因过于天方夜谭,在家里有母亲时常劝说他毕业后找个体制内的工作,在学校有师兄师姐们抱怨就业趋势的问题,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音乐剧都不是最优的选择。
“那你呢?”
“什么?”
“你不想吗?”
“现在说那些太远了,先把眼前力所能及的做好,一步步稳扎稳打来吧。”
“话说你最近汉语突飞猛进啊,都能用四字词语了。”
“···有病。”
阿云嘎随手抄起一只拖鞋丢了过去,那人才终于停了笑。
体会过被否定的感觉,所以,黑暗中望着郑云龙眼底燃烧的炽热,他说不出一句拒绝的话。
一直以来,阿云嘎像是凛冬枝头岑岑的落雪,不畏风霜,不惧雨雪,却唯独在面对阳光的温暖时束手无策。
许是来路过于坎坷,他光是为了疗愈伤口就耗费了全部心力。对亲人的日思夜想,对故乡的怀念渴望,一并被他埋入夜深人静的梦土。孑然一身地走来,再赤裸着归去,他时常想长生天真的存在吗?如果真的存在,那为何独独教他吃了旁人百倍千倍的苦?
他怀着这样的念想来了北京,为了追求迷茫的未来,为了直面灵魂的寒冬。
但在郑云龙面前,他清晰地感觉,冻土正悄然溶解,青年从不追究过去,永远热烈地活在明天。
“哎呀,咱俩得赶紧睡了,明天我妈回来,要是让她看见我黑眼圈又得挨骂了。”
“看不出来你还怕这些?”
“别说风凉话,赶紧躺下,明儿介绍给你认识,我妈看着凶,其实人挺好的,前提是你别被她吓住。”
“阿姨呢?阿姨是个什么样的人?”
“应该是个很温柔的人吧。”
“毕竟你···”
郑云龙说着说着停了下来,身边人不知不觉竟已陷入了梦乡,他轻轻起身关掉小夜灯,侧身躺回去,静静隔着黑暗相望。
关于过去,阿云嘎向来只字不提。
以致于某次在宿舍不经意听到他用蒙语和大哥聊天时,郑云龙莫名生出个荒诞的想法,坚强如他,原来也会想家吗?即便言语不通,他却能捕捉到字里行间的柔情,是从未触碰到的,隐藏在一本正经,严肃温柔的社交辞令后,阿云嘎遗落在草原的灵魂。
尤其是说蒙语时,他总能想起第一次见到阿云嘎时的场景,瘦削得过分,棱角分明的脸庞,修长柔软的四肢,还有那一双冷刃似的眉眼,如独行过冰原的灰狼,疲累,满身是厚重的忧伤。
但随着交情渐深,他慢慢发现,阿云嘎也只是一个19岁的青年,他们一样,怀揣着对音乐的热爱,对未来的向往与不安,义无反顾地在艺术理想之路上并肩同行,甚至对于音乐的审美,都高度一致。
种种因素叠加,郑云龙不禁感到好奇,草原同大海当真毫无联系?那为何能养育出如此相似的他们。
后来,当他从老肖那儿得知阿云嘎的过去,一直以来困扰他的问题如拨云开雾——阿云嘎无法挣脱过往,他不能回望,在这条漫长的道路上,仅仅停留一刻,就会遭到饿狼扑食般蚀骨的疼痛。
他无时不刻活在飞奔中,即便前方是未知的虚无,也别无选择。
“我想知道,你所热爱的家乡,是个怎样的地方。”
伦敦的夜静极了,只有雨声。阿云嘎闭目感受这份宁静,今夜,他是爱人的访客。
“摩天经好看吗?”
“嗯,还不错。”
“和狮子王比呢,哪个更好?”
“你不困,明天几点的工作?”
“屁股还没坐热乎就想着赶人走了,在英国,下雨是要留客的。”
“我没听过。”
【我相信天才,耐心,和长寿,我相信有人正慢慢地艰难地爱上我,别的人不会,除非是你,我俩一见钟情,在那高高的草原上,赤裸的草原上。】
儿时的郑云龙常常躲在侧幕,看母亲穿着繁重的服装于方寸舞台上饰演一段段不同的人生,那些生涩难懂的唱段辅以千回百转的曲调,情感,或在细碎的舞步里飞旋,或在声声器乐里无言呐喊,再由女人抛起衣袖时带起的风攀升至高潮。
立于台上的母亲,似乎变了一个人一般,平素温柔夹杂着严厉的眼神此刻是如此的哀寂,以致于郑云龙产生了一种错觉——母亲难道是被白蛇附身了不成?可不一会儿,这种错觉便悄然而逝了,母亲发现了躲在幕布后的他,不动声色地借着回身的间隙微微一笑,那笑容清浅,稍不留神就要溜走了,即便侧身躲着,但他知道,那是母亲无奈的责备,是属于他的微笑。
得到想要的回应,少年头也不回地跑出了后台,只是母亲在舞台上的身影却挥之不去。
于他而言,舞台就像是潘多拉的宝盒,京剧他并不陌生。但亲眼目睹那些,从前在收音机里听过无数遍的曲目,谙熟于心的对白,都在台上一霎鲜活。他暗暗心生向往,舞台···那是怎样一个神奇的地方?一个能承载如此浓烈的情感,也能使凡人熠熠生辉的方寸之地。而刚刚,他就在舞台之下,明明触手可及,却感觉陌生而遥远。
炎夏悄然流逝,踩着假期的尾巴,两人搭同一班车回了学校,回到那个狭小的仅有八步半的房间,教给郑云龙的蒙语歌他最后也没学会,连“鸿雁”两字的发音念起来都支支吾吾,活像是被拔了舌头。
前几天借着酒劲儿,他总算从阿云嘎嘴里撬出一句确切的承诺和细碎的过往,当事人没喝几杯,反倒是他自己,抱着啤酒瓶哭得稀里哗啦,整一天才缓过劲儿来。
过去一个假期,两人的关系拉近了不少,那个雨夜的海边成为他们心照不宣的秘密,但,他脱口而出的梦想显然助长了这位早熟班长的责任感。如今的阿云嘎已经不再满足于以身作则,一反常态的督促起同学,尤其是偷懒成性的小郑同学来,在连续三周凌晨六点被拖出去开嗓拉弓背台词后,郑云龙终于忍无可忍,同大川两人一拍脑门,在学校附近租了个房子,方便打工的同时,也总算逃离了魔爪。
阿云嘎对此没什么表示,只默默重复着在各个教室蹲点逮人,堪称变态的行为。
说来也有趣,搬出去的是他,被逮到懒得挣扎的也是他,被逼急了,郑云龙索性以此为由指示阿云嘎做些有的没的,这一来二去,比起从前,两人反倒更加形影不离。
每当他喊累时,阿云嘎准会冷不丁刺他一下。
“你这样下去还想不想毕业了?是谁说的,想做中国第一个演变身怪医的演员?”
“我说的,是我说的,但我瞧着你可比我上心多了,这难道就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舞蹈和视听后天结业。”
“啧,我练还不行。”
音乐剧···阿云嘎来北京前,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他选择来到北京的原因简单的过分,只是厌倦了文工团的日子。他想做自己的音乐,想为真正热爱艺术的人跳舞,这些都是文艺兵做不到的,为此,他迫切的需要一份学历,需要一块新世界的敲门砖。
虽然在人前,阿云嘎反复强调他没有什么伟大的梦想,能坚持到现在靠的全是对音乐的一腔热爱,年少过早独立让他对未来的计划精确到把控毫厘,并且在生活中养成了鲜少冒险的个性,但唯独音乐是他从未想过割舍的事物。
他已经失去舞蹈了,倘若再失去音乐···他简直不敢想象那样的日子该有多绝望。
至于为什么帮郑云龙,大概是因为,总能在他身上看到支离破碎的往昔——那个曾骑着马,在无边无际的草原上放声歌唱的自己始终潜藏在体内,从未远去。有时阿云嘎会想,是不是我的一部分乘着鹰隼的羽翼跨越万水千山,随雨水恰好降落在他身上了?
不然,还有什么原因能够解释,我们所热爱的一切,都彻头彻尾的相似。
郑云龙对音乐和表演的敏感程度,简直惊为天人。
“有时候真羡慕你这性子,难道性格也是天赋吗?”
“天生地养,这种事情由不得人,况且,你也不差好吗··我妈天天夸你沉稳又成熟,叫我多和你学着点。”
“那都是客气话。”
“得了,我妈很少夸人,我看得出来,她很满意你。”
“哈哈,有人说过你和阿姨很像吗?”
阿云嘎眉眼弯起的时候,眼角总会有浅浅的细纹,像是潮水漫过沙滩留下的痕迹,郑云龙眯了眯眼睛,他最近时常会发现他表情里,一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比如紧张时会下意识抿嘴,害羞时会突然多话,还有,只有真心微笑时,嘴角才是上扬的,他暗暗为这些发现生出隐秘的欢喜。
“哪儿像了,我不觉得。”
“在台上的感觉,”他眼神飘忽,像是在追忆,“之前考试你发挥的不错,怎么说来着···对,代入感,你给人的代入感特别特别强。”
突如其来的夸赞,直叫郑云龙措手不及,他连忙收回视线,偏过头,顿觉一股邪火从面颊一路烧到耳尖,不出几秒,整个人就红透了。
“那也没你唱的好。”
“呦,难得听龙哥夸我,再多说两句听听?”
“滚。”
在同学们积极自荐与老肖力排众难的共同努力下,09级毕业大戏的最终曲目敲定为吉屋出租,从通知下来的那天起,整个班级立刻开始了紧锣密鼓的安排,留给他们的时间只有两年半,这期间除去上课练习时间外的每一天,都塞满了小到道具购买大到剧本翻译的诸多事宜。
时间像是被按了加速键,忽然变得飞快,起初郑云龙还有些不适应,但当他看过吉屋出租后,这一切都改变了。
他近乎无可救药的爱上这部戏剧,就像爱着每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那样,他不知道这种爱是源自热爱还是理想的共鸣,但从排练的第一天开始,他便已然雀跃地等待着巡演的到来。为此,他付出了此前几倍的努力,连午休的间隙都用在反复练习舞蹈动作,在教室累到睡着也是常有的事情,每到这时,他偶尔心生悔恨,若是能早些有更柔软的肢体,有更完美的技巧,他肯定能比现在做得更好。
郑云龙有这个自信,他一向如此,认定的事就一定要做到。
他的努力,阿云嘎都看在眼里,一时有些欣慰,那个缠着自己要学蒙古歌的傻子竟然已经能在舞台上独当一面了,选角collins时,他瞧着他在老师面前丝毫不怯场,将三分多的唱段一分不错地演绎完后,第一时间给上最热烈的掌声,并破天荒地拉着全宿舍去苍蝇馆子喝酒。
“今天唱得真不错,挺有范儿的,以后你改名叫郑艺术家得了。”川子胳膊肘怼了怼郑云龙,顺手开了瓶青岛啤酒。
“没瞧出来,大龙,你这私下没少找老肖开小灶吧?”
“人家都咸鱼翻身了,班长有点儿眼力见儿,再开瓶白的庆祝庆祝。”
几人凑在街头的烧烤摊,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不着边际的话,郑云龙夹在中间,笑得活像个傻白甜。
“你能喝白的?”
等一阵喧嚣的鸣笛声过去后,阿云嘎才发话。
“小一斤吧。”
郑云龙搓搓鼻子,挑衅似地翘起二郎腿,“来之前嘎子说了他买单,今儿哥几个不醉不归,谁先倒下谁就是狗。”
几个半大小伙子纷纷不满,勾肩搭背地眼瞅着就要打起来,阿云嘎趁着空挡同服务员要了一杯可乐,坐在塑料椅上看着几人借着酒劲儿满嘴跑火车。
“大龙,你那女朋友挺漂亮,咋追到的?”
“这你就不懂了吧,咱大龙这颜值,必须是姑娘追他啊,是不是,龙哥?”
“羡慕龙哥就直说,你小子要脸没脸,要腿没腿,班儿上哪个姑娘乐意搭理你。”
“我不帅吗,冲着龙哥比,也就差那么一点点吧?”
“你比班长都差了远去,有点儿自知之明吧。”
郑云龙也不说话,就傻呵呵地任由兄弟们一杯杯轮流灌,乌黑的眼睛始终盯着阿云嘎看,半晌突然发问,“嘎子,排练累吗?”
几人纷纷停下,投来询问的目光。
“肉还是不如内蒙的好吃吧?”
“不是。”
“哦~估计是想女朋友了。”大川露出一脸我懂你的表情,借着说话间隙,半瓶啤酒一饮而尽。
“听说学姐人挺好的,也漂亮,哪天给我们介绍介绍。”
“你们先吃,我这会儿还不太饿。”
说罢,阿云嘎拿着手机默默离开了座位,留下几人面面相觑。
“咋了这是,难不成被甩了?”
“我去看看他。”
郑云龙也扔下杯子,收起嬉皮笑脸的模样,眼底一片清明。
几天前他接了一通电话后,就一直不大对劲,郑云龙看在眼里,也不好发问,只能等他亲口说出来。
紧跟在阿云嘎身后,连穿过几条昏暗的小巷。两人最终在紫竹苑的一棵大树下站定,树木挺拔遒劲,枝桠满是薄绿的新叶及细碎小花,风急,打掉几片老叶,在半空翻飞而下。
“怎么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他觉察到阿云嘎有些耷拉的后背。
沉默许久,喑哑的语句搭着晚风随叶子落下,掷地有声。
“····我大哥昨天走了。”
宛如呼唤的话,轻轻落在郑云龙的肩头。
群树作证,他绝没生出旁的心思,只是单纯地走上前去,给予他一个背对背的拥抱。
“我帮你跟老肖请假,要和学姐说一声吗?”
“好。”
静极了,两人却不约而同地听见,繁花,众树同声叹息,于是他们抬头看去,入目是漫天星光璀璨。
“今晚能看到北斗星。”
“回家吧,有人在等你。”
阿云嘎离开的消息没多少人知道,他走得突然,回来得也突然,以致于大部分人还以为,他又和假期一样接了校外的短期工。
但郑云龙知晓,自从他回来后,整个人变得更加急切了。
如果说此前的急迫是有目标的,那如今他的急迫则愈加发散了,但他相信,以阿云嘎的能力,这些问题算不得什么。
对于演员,在排练中受伤是难免的事情,但放在阿云嘎身上,却显得非比寻常。
他的私事,郑云龙从未参与,他们彼此尊重保有隐私的权力。他自然没想过,和学姐的初次见面竟会沦落到如此尴尬的境地。
“你能劝劝他吗,再这样下去,他人都要废了。”
学姐长得确实漂亮,靓丽的卷发颇为时髦,郑云龙递上一瓶水和纸巾,等她泪落尽了,才继续询问,“班长他最近状态不好吗?”
“你是他舍友,肯定也了解他的性子,他骨子里是个倔强的,听不进劝,这才几天就浑身都是伤,就算是排练也得有个限度吧。”
“他····都是为了巡演,毕竟努力这么久,只剩下几周时间就是首演了。”
“我知道,我知道音乐剧就是他的命,我也知道,在他心里,我从来都不是最重要的那个。”
“当初要不是我追他那么久,他可能到现在都是单身也说不定。”
“是,他就是这样的人,”郑云龙笑着,继续开解,“他那边我试着劝吧,倔脾气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学姐别太担心。”
鸟声啁啾,晨风微微,送走学姐,郑云龙有片刻恍惚,他竟然觉得当下能够理解阿云嘎的行为,同时想法仍未改变,他不需要旁人的劝说。
或许,他从始至终需要的,只是一个能坚定不移的,陪在他身边的人而已。
学姐走之前,说了许多有的没的,归根到底就一句埋怨,阿云嘎是个不懂浪漫的男人。
郑云龙摸着脑袋想了许久,还是打心底无法认同。
一个被命运追逐的人,哪儿还有浪漫的余地呢?
于是,他维持着此前种种,偶尔央求阿云嘎带饭,偶尔拜托老肖扣台词动作,反反复复地听几首曲子,同阿云嘎分享新听的音乐,拉着他去紫竹苑散步,决口不提学姐来访,还有他大哥的事情。
“你不累吗?”终于有一天,在第无数次结束排练后,一身汗的阿云嘎被他拖着走到紫竹苑的时候,问出了这他期待已久的话,“你不累也体谅体谅我吧。”
“嗯,毕竟你是老年人嘛。”
郑云龙煞有其事地点头,随即塞给他一包鱿鱼条,“老年人就该多活动,你瞧你瘦得跟竹竿似的。”
“我不吃,”闻到类海鲜的腥味儿,阿云嘎蹙着眉头拒绝,“我真没事,你不用担心我。”
“被你看出来了?”
“你脸上就藏不住事儿。”
“你之前不说我演技不错?”
“我看得出来。”
阿云嘎笑着抚摸他的后背,像抚摸小羊羔似的揉捏着。
“谢谢你,大龙。”
他怔怔注视着阿云嘎的神情,直到确认那是真心的笑,而并非出自安慰,才缓缓绽开一个微笑。
“下次,我教你怎么吃海鲜。”
“Today for you,tomorrow for me。”巡演开始前的最后一次彩排,阿云嘎熟练地踩着高跟鞋跃上桌子,裙角上下翻飞,紧接着一个高抬腿,又利落地翻身落地。
无论看多少次,郑云龙都惊叹于他恐怖的身体协调能力和精湛的演唱技巧。
变装皇后——angel就是吉屋出租里的天使,朋友中的粘合剂,一个会向街头流浪汉播撒爱的人,他无私,善良,真诚,美好得就像是出场时头顶的明月,是在冰冷的钢铁丛林里最温柔的月光,照耀在一群迷路的青年身上。
能成为angel的朋友,绝对是幸运的。
而由阿云嘎饰演的angel则多了一份娇俏与美好,许是因为他平时也总是担当类似的角色,彩排结束后,郑云龙时常惊觉,angel的一部分偷偷留在了阿云嘎身上,一如他灵魂的一部分还在草原上流浪。
起初是两人膝盖不经意的触碰,是对视时温柔的笑,连互怼时阿云嘎的一个白眼,落在他眼里都带了些不同的味道。
他渐渐分不清,究竟是collins作祟,还是angel从未离开呢?
他试图分清这一切,于是当angel一袭白衣,如月亮般悄然退场时,他不能自已地泪流满面,这一刻,郑云龙一如往昔直面自我,从泪水中领悟到一条真理——倘若有一日,阿云嘎离开自己,不论是作为挚友还是爱人,他都将悲痛万分。
郑云龙从不怀疑音乐剧是他唯一的梦想,也从不后悔选择走在这样一条未来昏暗的道路上,在了解音乐剧不景气的行情时,他也仅仅是有过动摇,却从没想过放弃。
就像他回答老肖为什么选择唱就在这瞬间时斩钉截铁的态度,郑云龙就是热爱音乐剧,爱得死去活来,而只要你见过他在舞台上的模样,也就自然不会去质疑他的理想有多么遥不可及——他就是为舞台而生的。
巡演上,他一如既往地演出了collins的本质。
“i’ll cover you····”随着歌词落幕,collins注视着昏黄灯光下angel的眼神深情款款,collins的灵魂又在作祟了,他无声地催促着郑云龙,如海风划过礁石的呢喃。
于是,他吻了下去,像collins无数次亲吻过angel,虔诚地,像在亲吻神一般。
直到观众席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collins才伴随他一个机灵,猛地远去了,余下他望着阿云嘎惊愕的眼神,不知所措。
吉屋出租无疑是成功的,当晚,几人的宿舍门口就被围了个水泄不通。阿云嘎拉着郑云龙逃难似地披着外套冲出校门时,还险些撞上慕名来的学妹,两人绕过人群,躲躲藏藏,最后跑到紫竹苑的大树下面,才终于躲开呼啸的人流声。
阿云嘎脸上还带着没卸掉的假睫毛,此刻滑稽地半垂下来,粘在眼尾固执地翘着,郑云龙比他也好不到哪儿去,连续奔跑叫他上气不接下气,甚至还戴着剧中的红围巾。
“摘了吧,这儿应该没人。”
“你跑啥?”
两人同时开口,面面相觑,又同时陷入沉默。
“你干嘛亲我?”
郑云龙没想到阿云嘎会问得如此直白,“气氛都到那儿了···”他支支吾吾半天,也吐不出个正当理由,悄悄瞄了一眼阿云嘎的脸色,继续问道,“你不怪我?”
“没有,就是想问问理由。”
“这部戏对我们都很重要,况且作为演员,为角色服务也在所难免。”
“你今天演的特别棒。”
郑云龙瞧着他嘴笨夸不出的样子笑得前仰后合,“我怕师姐打死我。”
“别这么说,她是个好姑娘。”
郑云龙接着说,“断背山你看了吗?”
“就看了霸王别姬。”
“我看评论说什么,性取向是天生的,而且绝大部分人都是双性恋,只是还没有被开发出来而已。”
“我猜你还想说,人生来赤裸,大家不过都是在扮演社会附加的角色?”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暮色渐沉,两人躲在避风处,借着头顶昏黄的路灯各点了一支烟。
“你毕业后去哪儿?”
“不知道,大概是留在北京吧。”
“那你…”
“分了,她没有在国内发展的计划,我们不合适。”
郑云龙默默掐灭了烟,展颜一笑。
“走,回去和我看断背山。”
他不知道自己拙劣的演技还能隐藏多久,在阿云嘎面前,他总是情不自禁地真情流露。
从什么时候开始变质的呢?郑云龙自己也说不清。
可能是在青岛他躲避海浪的样子,或是他不经意夹错菜的那一次,或是看到他饰演的angel濒死的模样,要不然就是舞台灯光太过浪漫,叫他看花了眼,真把自己当成collins吻下去的一瞬间。
他的唇齿是如此柔软,仿佛跳入一汪春水。从很早以前,当所有人都忙着在论坛上称赞他犀利的眉眼和异域的样貌时,郑云龙就觉得,阿云嘎近乎完美的M唇才是他五官里最性感地部分,只有真正吻过的人才知道。彼时台下的尖叫震耳欲聋,为舞台上出乎意料的安排而惊讶。台上的两人也僵硬的像木头,一个愣在原地,一个不敢造次。
刚下台,他就狼狈地用帽子和外套藏起红透的耳尖,顶着老肖诧异的目光拨开人群连滚带爬地回了化妆间。
绝对不能让他知道···郑云龙暗暗下决心,这只是一次失误,他不断地给自己洗脑,阿云嘎是个男人,他俩还都有女朋友。
可,万一,万一他不介意呢?
他想着,纠结着,心上像是有蚂蚁在爬。他想起阿云嘎自告奋勇请求饰演angel时的模样,他明知道这是个同性恋的角色,还是接受了,他,他们今晚还一起看了断背山,他都没什么反应,这是不是说明···
躺在宿舍床上,郑云龙辗转反侧,心底还是悄然生出些许隐秘的欢喜。
“我可以等,等到你愿意回头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