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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诞喜剧,也可能是情景剧,这里什么都有,唯独缺少逻辑。
-总而言之,祝两位幸福。
概述:
阿云嘎中了一个诅咒,他必须找到11个理由才能和郑云龙结婚。
而他们相爱只能算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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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这年,郑云龙不得不开始思考人类为何要掘坟自尽。
彼时他正躺在布料亲肤柔软的珊瑚绒床单上,光着身子赤条条地思考这条关乎人生的哲学命题。一米八的双人睡床宽敞有余,隔着中间宽阔的空位,足足一米开外蜷着裹着整床被子的阿云嘎。
十二月的北京,室内供暖充足,他裸身躺着倒也不大冷,索性摊平了身子懒得动弹。阿云嘎霸占着所有的被子把自己裹成一个厚厚的茧,远远缩在床的那一头,安静得让他头皮发麻。
郑云龙偏过脑袋看他仅露出的一丁点儿发顶,担心了一秒钟他会不会中暑把自己热晕过去。
“嘎子。”
出于对同居爱人的人道主义关怀,踌躇了片刻他还是决定好心打破这片僵局。他张嘴叫了声阿云嘎,却只换来一声没有感情的冷哼。
“我们在吵架,要叫我的名字。”阿云嘎哼了一声,出言提醒他。
“……”郑云龙抿着嘴巴,无语了好一会,憋住一句到了嗓子眼的脏话。
他做了几秒钟心理建设,才缓缓地,再次开了尊口:“阿先生,你好。”
“我不姓阿,叫我阿云嘎先生。”在室温30度的房间里,裹成了一条被子卷的阿云嘎先生一本正经地纠正他。
郑云龙再一次失语,盯着此刻幼稚得仿佛重返三岁的男人逐渐从被子里探出一点点的后脑勺。可以想到的,大约被子里实在是太热,这人这会差不多也接近强弩之末,再过一会儿就不得不出来。
于是郑云龙彻底失去了张嘴的欲望。
双方回归沉默的档口,他在心里又骂了一遍两人脑子坏了时一起制定的这条吵架时期称呼规则——冷战期不准互用平时惯用的昵称称呼对方。
原因居然还是怕太快原谅彼此。
离谱吗?离谱。非常离谱,尤其是对一对多年冷战不过两小时的蜜里调油小情侣来说。
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他们为什么要制定这条规则?
开始筹备婚礼的第42天,阿云嘎和郑云龙已经吵完了认识以来十二年份额的架。
是的,他们吵架了。
正在吵架,又在吵架。
“可是我还是想要一只小羊。”
热得受不了的阿云嘎终于掀开被子,细软的短发被汗水浸得湿漉漉,丝丝缕缕地贴在额头上。他眉眼低垂着,嘴巴瘪瘪,看起来分外可怜。
郑云龙忍耐了好久,实在是忍不住伸长手臂去抱抱他。阿云嘎看起来已经完全放弃了挣扎,于是他们又挨挨挤挤地贴在了一起,滚回了宽敞的床中央。
这场坚持了十分钟的单方面吵架以阿云嘎耐热失败而告终,而他们最终还是没有达成和解。
郑云龙把人抱怀里,用脸颊贴着人热得红扑扑的脸轻轻磨蹭着,嘴里还不忘坚持自己的立场:“这个真不行。”
“我为什么不可以拥有一只羊?”阿云嘎不满地说,历经为时十分钟的漫长冷战之后,两个人的对话又兜兜转转兜回了原点。
“因为没有人会在婚礼上养一只羊。”郑云龙耐心地第三遍重申了这句应该纳入草原孩子的必修课程中的一般人类常识,换来了阿云嘎一声更加不满的哼哼,却没再开启第四次同样的对白。
没有等到预期中哼声之后的反驳,郑云龙眨眨眼睛,极不适应地低头看着怀里居然放弃了说服他,只自顾自抠着手指头打结的阿云嘎。阿云嘎埋着头,额头抵在他胸口,慢吞吞地摆弄着手指。他的嘴角微微抿起,很难说服气还是不服气,但能看出来还是十分不高兴。
“可是,”过了很久,久到他们听着彼此沉默的呼吸声几乎再次陷入睡眠,阿云嘎才慢吞吞地再次开口,“这是我的婚礼。”
他的声音很低,没什么底气,显得软而闷,听得郑云龙心里软塌塌,像一只小羊在他胸腔里开了一道口,正挥舞着小小的蹄子在他心尖踢踢踏踏。郑云龙也学着他的模样垂下眼睛,嘴唇抿起,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没有人会在婚礼上养一只羊。但这是他们婚礼,阿云嘎当然可以在婚礼上养一只羊。
于是他们的婚礼采购清单上出现了一只羊。羊嘴里咬着长长的采购清单嚼啊嚼啊,一天一夜也没能嚼到那个尽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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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他们决定要举行一场婚礼的时候,幻想的都是一些很快乐很浪漫的事情。
无论是郑云龙还是阿云嘎,都喜欢热闹和盛大。他们从谈恋爱到公开恋情再到如今都有些时日了,了解他们的人并不少,祝福他们的人更多。对于灵魂伴侣般契合的两人来说,相爱是幸运,结识了许多共同的好友更是人生不可求的好运。自打他们利用工作之便飞欧洲扯了证之后,总有人明里暗里撺掇他们举办一场婚礼仪式。
说到婚礼,自然联想到的都是鲜花,甜点,礼服,天空中灿亮的烟火,欢呼热闹的人群,和相爱的人灿烂的笑脸。于是喜欢鲜花也喜欢浪漫的郑云龙和阿云嘎一拍即合,在“可以举办一场婚礼”这件事上飞快达成了共识,这原本应该是个相当好的开端。
但现实不是童话,而筹备婚礼,实际上是一件相当、相当、相当麻烦的事情。显然,在准备结婚之前,没有人告诉过他们。
筹备婚礼的第三个月零七天,郑云龙和阿云嘎非常有默契地,几乎是同时产生了这个婚不如不结了这样的想法。
彼时婚礼筹备了一半多,解决了很多问题,也还有很多问题解决不了。他俩在很多问题上一拍即合,也有许多问题就是拍不和。去掉相知相爱这部分的加成,本质上这其实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相爱的本质是互补,而互补则决定了人很容易喜好殊途。
郑云龙想要的阿云嘎不想要,阿云嘎喜欢的郑云龙不喜欢。
草地还是海边,玫瑰还是百合,餐巾还是杯垫,白色还是米色,场地,布置,装饰,新房,器具,仪式,流程甚至蛋糕的颜色款式和层数……有人想要从简有人喜欢繁复,到最后歌单反而是最快定下来的东西,他们执手相看泪眼,这时才发现好歹他们还有对音乐的审美一致。
折腾了一日复一日,回到家的两个人在沙发上瘫成两条相濡以沫的咸鱼,阿云嘎头枕着郑云龙近来没了肉的肚子,长长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大龙,你说咱们以前怎么没发现咱有这么多不同啊。”
郑云龙眼皮上下颤了颤,懒洋洋地“啊”了一声。
于是阿云嘎放弃了提问,他本来也没有真的想提问。
两个人为了一场婚礼折腾到了感情破裂的边缘,都累得狠了。在沙发上多歪一会就要昏睡过去,这时郑云龙才慢吞吞开了腔。
“因为你问我了。”他说,鼻音厚重,嗓子里透出浓厚的倦意。阿云嘎眼皮动了两下,嘴里发出一声含混的咕哝,也不知醒没醒着,究竟听没听见。
这一觉酣眠,睡出了地老天荒的气势。醒来时阿云嘎发现自己坐在沙发上,面前摆着一张玻璃茶几,茶几上放着一条长长的购物清单。他走过去把购物清单拎起来,纸卷滚落在地上,像一卷卫生纸那样铺了好远好远看不到头,于是他努力伸长了脖子去望,清单最下头郑云龙龙飞凤舞的字写着“一只羊”。
阿云嘎读:“一只羊。”于是他的面前出现了一只羊。小羊睁着一双竖瞳的金色眼珠,嘴里叼着清单嚼啊嚼啊,于是阿云嘎放下了清单,开始打量这只羊。
“你是一只羊吗?”他问,尽管他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问这么奇怪的问题,但他就是这么做了。
“我是一只写在你的婚礼清单上的羊。”
更奇怪的是,羊居然真的回答他了。羊嘴里咩咩叫着,却把咩声叫出了阿云嘎能够理解的句子。
“但我还没有开始采购我的清单,为什么你已经出现在这里了,还正在吃我的清单?”聪明如阿云嘎,几乎是立刻发现了这个回答的不合理之处,显然,这个可比一只羊为什么会说话要不合逻辑得多了。
“因为我不知道我的命运,”会咩咩叫着说人话的羊回答他,“我不知道我出现在婚礼上是作为一只宠物,一份礼物,还是一份香喷喷的烤全羊或是羊肉串,所以我来到这里要考验你一下。”
阿云嘎此刻也没想好这只小羊要在自己的婚礼上扮演怎样的角色,于是他犹豫了一下,好奇地蹲到了小羊的面前。小羊有一身纯白的毛,看起来软绵绵的,像一团白色的云朵。
“那么,”他诚恳地问,“你要考验我什么呢?”
“要知道你的婚礼值不值得我作为一盘羊肉牺牲的考验,”羊严肃地说,“你要找出必须和郑云龙结婚的十一个理由。”
“等等,”阿云嘎还有一点疑惑,“为什么一定要十一个?”
“你为什么一定要和郑云龙结婚,而不是张云龙或是朱一龙?”小羊反问。
阿云嘎决定乖乖去找他必须和郑云龙结婚的十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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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理由-郑云龙和阿云嘎相爱
“首先啊,第一个理由,”阿云嘎盘腿坐在小羊面前,伸出一根手指头,“因为我和我的大龙啊,他爱我我也爱他。”
“什么是爱?”小羊问。
“就是我想和他在一起过一辈子,他也想和我一起过一辈子。”
阿云嘎想了很久,决定这么跟小羊解释他们决定结婚的理由。
“可是你也说过你爱你的小羊,”小羊显然没有被他说服,“你还是会把你的小羊杀来吃,你的大龙到底和你的小羊有什么不一样吗?”
阿云嘎认真思索了片刻:“可能我的大龙他不能杀来吃?”
小羊也思索了片刻,决定接受这个说法。
但阿云嘎很快就会后悔了。因为他会发现,郑云龙爱阿云嘎和阿云嘎爱郑云龙,其实应该算两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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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理由-郑云龙勤俭持家并负责婚礼采购
从第二个理由开始,阿云嘎就陷入了沉思。毕竟突然被问了必须要和郑云龙结婚的理由,还一下子要十一个,谁都会必要地陷入一下思索。
对于语言,尤其是汉语,阿云嘎是个比较严谨的人。如果只是问他为什么喜欢郑云龙,他可以一下不停地数出两只手以上的优点来。但这回的问题是必须结婚的理由,结婚的理由除了相爱还可以是什么,这就是一个比较耐人寻味的问题了。
“嗯……”他托着下巴苦思冥想了许久,“嗯……”
小羊看着他绞尽脑汁的样子,咩了一声,决定帮他一点儿小忙。
“你可以去看一看,”小羊说,它摇摇脑袋,鼻子指向清单尽头的方向,“喏,就在那里。”
“那里有什么呀?”阿云嘎从地上爬起来,揉揉酸麻的腿,问它。
“郑云龙。”小羊回答他说。
清单的尽头指向郑云龙,阿云嘎往前走,果然看到了正低头捡拾婚礼采购清单的郑云龙。
“大龙,你在干什么?”他走过去趴在男人肩头,揪着郑云龙的手看那条长长的清单。果然清单的末尾“一只羊”三个字已经不见了,留下的只有郑云龙前头龙飞凤舞的潇洒数字。
“捡清单啊,”郑云龙理所当然地回答他,像是搞不懂他为什么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来,“我正准备去买东西,嘎子你要不要一起来?”
“好!”阿云嘎爽快地答应了,他喜欢买东西,更喜欢和郑云龙一起出门买东西。去超市购物是一件很快乐的事,阿云嘎喜欢超市红色把手的手推车。
“我现在知道第二个理由了,”在出门前他对着小羊说,“因为我的大龙勤俭持家,并且负责婚礼采购。”
“嘎子你在对谁说话?”郑云龙拉上帽子,顺便给他披上外套,“外边天冷你多穿点儿啊。”
“跟我的小羊,”阿云嘎回答,一边围围巾一边笑嘻嘻地说,“大龙,我一直很想坐超市里的手推车。你以前说过,你们汉人的小孩小时候都坐在车上买东西。”
“嗯,指点山河,”郑云龙点点头,他们一起走出家门,肩膀挨着肩膀,有说有笑地依偎在一起,“不过你现在坐不下了,得再小点儿才行……”
“再小点?要多小?深深那样行不?”
“得再小点儿……小学生那样吧,就你皮卡丘照片那程度就不错。”
“那会儿我还没上小学呢~”
“那也不是非得小学啊,这就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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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理由-超市货架有它们自己的想法
现在阿云嘎蹲在超市的购物车里,模样比一只皮卡丘并大不了多少。
他挥舞着手臂,像是一个指挥着自己所向披靡的无敌军队的小将军。而他的士兵,他战无不胜的年轻英雄,郑云龙正推着推车。
他们一同穿梭在空旷商场的琳琅百货里,分立两边的高大货架今夜并非他们的敌手。它们像是尽职尽责的护卫队那样,肃然挺立着,簇拥着他们——年轻的军士和小小的王。
红色把手的推车在一排一排的货架间灵活地穿梭,小小的王发出银铃般的,清脆的笑声。郑云龙笑起来,尽管他知道这并非他多么擅长驾驶手推车,只是万物,这商场间的万物,正像迎接他们的主君那般,欢呼着簇拥着,迎接他们归来。
“哈!”变小的阿云嘎蹲在购物车里朝他竖起一根肉乎乎的手指头,“大龙,我又找到一个我们非得结婚不可的理由!”
“什么?”郑云龙没有听清,于是俯下身,去看小孩伸出的手。
他的手小小的,手指短短,圆乎乎肉嘟嘟,像是发面的小馒头上新开的几个小裂口,郑云龙宽大的手掌可以刚刚好将它包在手心里。只属于小将军的年轻的士兵弯下身,他一双璨而亮的大眼睛笑得只剩一丝光漏出来,倒是大大的,薄薄的嘴唇里泄露出更多快乐。
他年幼的,小而稚嫩的君主陛下正蹲在铁丝笼子里指点江山,而郑云龙只需要觉得他可爱,就足以心甘情愿为他去摘取万物。
无论是天上星水中月镜中花雾中种种,还是超市货架上一排一排陈列的巧克力糖果饼干曲奇爆米花。喜欢对垃圾食品斤斤计较的是成年的阿云嘎不是他,他只需要做自己,一个忠诚的士兵,听从他的小君主那蛮横不讲理的发号施令,然后毫不犹豫地贯彻到底。
“大龙大龙,”比皮卡丘大不了多少的阿云嘎用稚嫩的声音奶声奶气地嚷嚷叫唤着他的名字,“我还要更多的糖果和蛋糕!”
他大声地宣布,于是郑云龙从最高的货架上摘下一朵盛开着糖果花的蛋糕放进他怀里,小孩伸出柔软的双臂把那个大大的糖果蛋糕拥进怀里,他很快就要被甜食堆砌出的海洋淹没。郑云龙看他在饼干海的海岸线伸出一只小小的脚丫,他把小孩柔软的小脚笼进手心,阿云嘎曲起脚指头晃了晃脚,脸上露出了大大的,快乐的笑容来。
“这要做我们婚礼上的蛋糕,”他宣布,“最大最大的那个,我要在最上层放上你和我的小人,我想要一个漂亮的,穿着红裙子跳舞的最漂亮的小人!”
“好,”郑云龙说,垂下眼,捧起了那个蛋糕,“我会为你用糖果塑出最漂亮的你,正在跳舞的漂亮的你。”
“旁边还要站着我的大龙!”阿云嘎补充道,要知道他其实仅仅是看着小,其实严谨得狠呢。
“旁边站着我。”郑云龙向他保证,于是超市更多的货架为他们让开一条路,红色把手的银色手推车自己奔跑了起来。郑云龙也乘上了这架别出心裁的威风战车,载着他们奔向命运结算的吧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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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理由-那个男人只喝青岛啤酒
“给,”阿云嘎说着,站在吧台后方,把一大杯扎啤拍在郑云龙面前,“你的青岛啤酒。”
“真是个怪人,”郑云龙接过了那一大杯啤酒,仰头咕噜咕噜就灌下了半杯,阿云嘎擦着玻璃酒杯,对着这位初来乍到的客人歪了歪头,“谁到酒吧里来喝青岛啤酒呀,我的同事还特地为你跑腿出去买酒。”
空了大半的酒杯落在吧台,发出“哐”的声响。这盛夏三伏时节夜里难得干爽,跑腿的人动作利索,啤酒买回来的时候还冰凉,阿云嘎又丢了好大一块冰进去,厚重的玻璃杯壁上凝结着大颗水珠滑下来,洇湿一片厚重的胡桃木色。
“谢谢。”郑云龙对着侧着脸模糊面孔的跑腿男人点了点头,对方对他微微颔首,转身退出了吧台,于是这午夜偌大的酒吧空间里只剩下他们二人。
郑云龙喝完了啤酒,发出一声舒爽的喟叹,阿云嘎斜斜伸出一只手,他手上还拿着先前擦酒杯的白布巾,洁净的白布落在男人的脖颈,阻断了金黄的酒液顺着脖颈往下流进衣襟。郑云龙低头看他的手,长长的睫毛低垂着,颤抖了一瞬,再抬头时面上已经重新挂上了笑容,大大的,灿烂又爽朗。
“所以为什么只喝青岛啤酒?”阿云嘎仍然执着于同一个问题,“虽然不同的啤酒味道确实是有差别,比如青岛啤酒的口味上——”
“可能因为我是一个青岛人?”郑云龙回答说,截断了他试图从专业角度论断的喋喋不休。
“哦。”阿云嘎应了一声,低下了头。
这是一个没有道理的答案,就像这个问题本身就没什么道理。于是深夜空旷的酒吧转眼又没了声音,郑云龙埋头喝酒,阿云嘎换了一块布巾继续擦他的杯子。桌上玻璃杯已经被很细致地擦过一遍,眼下已经是今天的第二回,每个杯子都足够光亮一尘不染。郑云龙喝完了一杯酒,阿云嘎又为他添了一满杯。啤酒泡沫丰盈,溢出来一些顺着杯壁滚落。阿云嘎拿手帕去擦,与郑云龙握杯子的指尖触在一起。
男人低下头,就着杯子喝了一大口酒,唇上沾了一小圈白色的啤酒沫,小小的白色泡沫很快迸裂消散在热燥的空气中。
“你的嘴唇上沾到了。”阿云嘎说。
郑云龙伸出舌头舔了舔,舌头围着上唇转了一圈,吞下一些白色的泡沫。他并不是一个擅长顾及自己形象的人,舌头伸得用力得有些实诚,不可避免地导致面部表情狰狞。阿云嘎看他努力了半天,乐了,突然低头俯身,捧着深夜饮酒客瘦削的脸颊替他吻去唇角沾上的一星泡沫。
“为什么?”这下问问题的人变成了郑云龙,英俊的酒客托着腮,笑眯眯地问。他嘴唇被自己舔得亮晶晶,眼睛也亮晶晶,像是得了便宜的志得意满的猫咪。阿云嘎看着他,手中的玻璃杯转了一个圈,咕噜噜落回金属的铁艺架子上。
“可能因为我是一个内蒙人?”阿云嘎这样回答他。
“现在我又有了一个我们必须结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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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个理由-晨练的铃声在早晨七点钟响
阿云嘎觉得自己逐渐从这些无厘头的情景剧里摸出了寻找结婚理由的秘诀了。
酒吧的营业时间到天亮,早晨六点钟打烊。他从后门的更衣室换衣服出来,匆匆忙忙往学校跑。北舞校门离这间酒吧并不算远,他跑着跑着,听到一串清脆的铃铛声。
“早上好,嘎子。”郑云龙踩在自行车上,摇晃着车把对他问好。他看样子并不擅长骑车,龙头摇得太厉害,惯常骑马的阿云嘎看他都有些害怕,生怕他从单车上摔下来,摔坏他那张他自称玉树临风的帅哥脸面。
“大龙?你怎么会这么早在这儿骑车?”阿云嘎狐疑地问,这可太不郑云龙了。
郑云龙跳舞不大行赖床第一名,这个点放以往正常肯定是起不来的。他不打工的日子,早晨晨练之前必须和大川建新花上好一会才能把郑云龙从床上薅下来。三个人轮流的炮轰下才能把赖床鬼从梦想里唤醒。郑云龙贪睡,总觉得需要的休眠时间比常人多些,否则总是耷拉着那双大得吓人的大眼睛的眼皮子,像一只抵抗风沙的骆驼,随时随地昏昏欲睡。所以这个点醒着,不仅醒着还起了床,甚至还骑着车,阿云嘎觉得哪儿都不大对劲。
“班长,”难得睡醒的骆驼这会看起来精神得不同寻常,“你也不用这么惊讶吧。”
他摇晃着车把手,手指拨弄铃铛,带出一连串铃响,在阿云嘎诧异的目光中笑出了一口洁白的小碎牙:“来,上车,龙哥载你呀。”
“龙哥今天怎么起了个大早?”阿云嘎不爱跟他计较长幼问题,阿云嘎年轻,不介意人占他点便宜,但这车他着实是不敢坐,只能口头招呼一下人。
“这不是看班长每天晨跑辛苦,想着帮忙分担一下。”郑云龙说得很坦然。他蹬着车,车显然不是他自己的,车座不够高,一双长腿蜷着蹬车看得人憋屈,连带着平衡也岌岌可危。阿云嘎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看久了郑云龙也心虚,单手脱了把揉揉鼻子,十分欲盖弥彰地看向了马路牙子边上。
“不是,看人家骑车载美女,挺校园浪漫,就随便练练车。”
郑云龙是个经常满嘴跑马的,嘴里来去横竖也没个真话,想到什么说什么,阿云嘎已经学会了通过蛛丝马迹去探寻他言语里的真意,但他知道,郑云龙刚刚说了实话了。
晨练的铃声早晨七点钟响,要打工的日子他总是气喘吁吁跑着冲进舞蹈房门。郑云龙拨着车铃铛叮叮当当摇摇晃晃地来了,虽然他车骑得很烂,但不妨碍阿云嘎想要坐上他的车后座,随着那摇晃的单车一起,骑进他们婚礼的礼堂去。
郑云龙是个口是心非的完蛋玩意,而阿云嘎想要和他结婚。
“大龙我上来啦!”阿云嘎大喊一声,一个助跑,抱着郑云龙腰就往车后座上跳去。郑云龙没做好心理准备,嘴里惨叫着左扭右扭,骑着单车在清晨六点半的小路上骑出了一条弯曲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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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个理由-阿云嘎觉得郑云龙很可爱
阿云嘎觉得郑云龙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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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个理由-郑云龙觉得阿云嘎很可爱
想到第七个理由的时候,阿云嘎心里产生了一丝后悔。在他觉得歪歪扭扭骑自行车或是别别扭扭不愿意承认感情的郑云龙很可爱的时候,他忽然意识到,他们相爱其实可以是必须结婚的两个理由。
阿云嘎爱郑云龙和郑云龙爱阿云嘎是两码事,就像阿云嘎觉得郑云龙可爱和郑云龙觉得阿云嘎可爱一样,是完完全全的两码事。
但这并不妨碍阿云嘎认为觉得阿云嘎很可爱的郑云龙很可爱。
汉语并不太好的阿云嘎并没有想要和会咩咩叫也会说人话的小羊玩文字游戏的意思,只是现在,他坐在化妆间里套上Angel的红色圣诞连衣裙和斑马纹长袜,仰着下巴让同班的女同学帮忙化妆时,从镜子里看到背后局促不安得连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的郑云龙实在是太可爱了。
这是他们第一次带妆彩排,阿云嘎也是第一次完整地换上Angel的全套装扮。虽然服装到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宿舍试过,他还被三个舍友联合起来打趣过一轮,但带上假发穿上高跟鞋,画好精致艳丽的妆面后再做出Angel的仪态来,那又是另外一回事情。
他摆着胯款款地走到郑云龙面前,涂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指落在郑云龙肩上。彼时年轻的半大小子郑云龙脸颊上还染着几分高原红,一双我见犹怜的大眼睛看天看地就是不看他。
他们在排练时都入戏,设计出了许多用心的亲密小动作,仗着室友知根知底的情谊,平时做出来十分自然亲昵。然而此刻,阿云嘎拉着郑云龙手像一贯排练时那样轻轻摇晃,郑云龙身体僵了僵,这才局促地牵起他的手,摆出演练了无数回的执手相看你侬我侬的蜜里调油小情侣姿态。
“大龙~”阿云嘎忍不住逗他,“你这样好可爱哦~”
“什、什么?”郑云龙瞪大了眼睛,状似若无其事地问道。欲盖弥彰的模样落在阿云嘎眼里更显得可爱。他忍不住伸出手指,食指戳在郑云龙彼时还带着点婴儿肥的脸颊上,戳出一个小小的窝。
“不要紧张嘛~”阿云嘎牵着他的手,扭腰转了个轻盈的圈,火红的裙摆飞扬,郑云龙被他引导着,毫无准备,只能手忙脚乱地配合他。
他们就这样在舞台侧面跳了一支未经排练的舞,郑云龙起初慌乱而局促,渐渐地似乎找回了默契和节奏,宽大的手掌落回他腰间时提供稳稳的支撑,温暖而有力。阿云嘎把身体定格在一个依偎的姿势,郑云龙拥着他,在高台之上轻快地扭动。
“快乐吗,大龙?”阿云嘎大笑着问他,排练到现在出了不少汗,他的口红花了。郑云龙抬手为他抹去唇边溢出的口红,用力点了点头,脸上是同样轻松明快的笑容。
他们拥抱在一起,Angel和Colins依偎在一起,阿云嘎和郑云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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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个理由-新房的床宽度一米八
阿云嘎早已习惯了早晨枕着郑云龙肩膀醒来。他是个自小没什么安全感的,坐着躺着都喜欢蜷成一团。郑云龙刚好与他相反,做什么事都身体舒展,躺成四仰八叉的一大摊,一个人就能把一张宿舍的单人床占得满满当当。
后来各自工作了,谈恋爱,有空的时候住在一起,出租屋里的床比宿舍是大了不少,但仍然算不上宽敞,起初睡觉总容易肢体上有些摩擦。郑云龙睡熟了就忍不住四肢舒展开来,像一棵茂盛的藤,伸向四面八方。阿云嘎蜷缩着靠边,总免不了被他踢两下打两下。
最过分的一次郑云龙夜里不知作了什么梦,惊慌得不行,身体乱动扑腾着,像条渴死的鱼。阿云嘎被动静惊动了,迷迷糊糊半梦半醒,险些被噩梦缠身的郑云龙一脚从床上踹下去。
被蹬了一脚险些闪到腰的阿云嘎彻底醒了觉,一脸严肃地把郑云龙从睡梦中扒拉起来。郑云龙满头是汗,迷迷糊糊的,但还是因为看到阿云嘎松了一口气。阿云嘎翻了个身滚到郑云龙身边,压住他一只胳膊,脑袋枕上人肩膀,从那时开始决心要整治一下郑云龙睡相这块的毛病。
一开始的时候郑云龙也很为难,他知道自己睡相不算好,也有意控制过几回,但都效果不佳。有时候早晨起来看阿云嘎蹲在床头一脸怨气,就知道自己夜里又跟他起了点肢体冲突。阿云嘎决定以身犯险整治睡姿他倒也没啥意见,但是一夜起来,胳膊确实是酸麻。
最初不适应,睡一觉起来胳膊酸痛好几天,他办公室上班敲个文件都要疼得龇牙咧嘴。后来大概是习惯了,也就是刚爬起来的时候有点僵,活动活动很快转好。于是渐渐养成了习惯,起床先做一套活动筋骨操,胳膊抡抡日子照过,倒是从来没因为这个抱怨过什么。
阿云嘎通常醒得比郑云龙早,睁了眼第一件事亲亲男朋友的下巴,从人肉枕头上爬起来知道先给枕头按按摩。郑云龙被揉着舒服了,嘴里打了个猫似的呼噜,这才跟解放了似的翻个身继续呼呼大睡。阿云嘎摸摸他乱糟糟的脑袋,这才轻手轻脚地爬下床。
他们就这样过了不大风光的很多年,直到后来渐渐闯出了天地,事业算得上有成了,买了新房也换了新床。在宽敞的新房里,挺大的一张新床,两米二的床够他俩相安无事地躺床两边,郑云龙胳膊再伸开也够阿云嘎平平整整地躺躺好。
在一张床上互不干扰应该是多年来两位奋斗青年的终极理想,尤其是被迫肩膀酸痛很多年的郑云龙。可真的这样睡上两天,先感觉有点不是滋味的还是郑云龙。
床大了离得也就远了,日子过得风光了好像心的距离也跟着远了。两人工作都忙,真忙起来有时候个把月见不上个一次面,好不容易见到面躺到一起,床中间一道巨大的缝,宛如鸿沟,裂隙生风。
不爱主张家里物件的郑云龙抱着胳膊盯着床沉思了良久,没打过阿云嘎招呼就自顾自把床换了一张,一米八的宽度,两个一米八几的男人睡着刚刚好,不会太拥挤,也足够挨在一起。阿云嘎回来时倒是没说什么,只是揉揉他肩膀,多少还有些心疼。郑云龙伸胳膊跟他抱抱,脸埋在爱人肩头,觉得果然还是这个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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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个理由-阿云嘎喜欢郑云龙
从床上爬起来的阿云嘎见到了在客厅吃草的小羊,而他已经疲于再去寻找更多的理由。
“我就是喜欢我的大龙,”他皱着眉头说,“你必须把它算作是一个理由。”
小羊嘴里还嚼着郑云龙种在阳台上的蒜苗,听了这话也只是点点头。
“那你想好第十个理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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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个理由-郑云龙喜欢阿云嘎
阿云嘎喜欢郑云龙,郑云龙也喜欢阿云嘎,多么完美的两条理由。小羊嚼着阿云嘎郑云龙辛辛苦苦种的花,觉得也不是很有立场反驳。
“那好吧,”小羊说,“我接受。”
“现在我要说第十一个理由了,”阿云嘎在小羊面前蹲下来,认真地说,“所以你要听好啦。”
“洗耳恭听。”小羊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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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个理由-彩虹为什么有七种颜色
“彩虹为什么有七种颜色?”阿云嘎问小羊。
“因为彩虹有七种颜色。”小羊嘴里嚼着桌布,回答他说。
“对,”阿云嘎满意地点了点头,“我已经想明白啦!”
“你想到你必须和郑云龙结婚的第十一个理由了吗?”小羊问他,停止了咀嚼桌布。
“我必须和郑云龙结婚的第十一个理由是,”阿云嘎坚定地说,字字铿锵掷地有声,“我必须和郑云龙结婚。”
“原来是这样,”小羊说,“那好吧,我允许你和郑云龙结婚,你们的婚礼上会出现一只羊,但我真的不希望是一只烤全羊。”
“但还是祝你们幸福,”小羊又咩了一声,“虽然你爱我,也还会想要吃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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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云嘎的婚礼上有一只嚼桌布的羊。
阿云嘎养了一只羊,一只吃桌布的羊。
阿云嘎觉得严格意义上来说那不能算吃桌布,严谨来说,那是一只嚼桌布的羊。但郑云龙不在乎,他不追求严谨。
他在乎阿云嘎,但不在乎阿云嘎的羊究竟是喜欢吃桌布还是仅仅在嚼桌布。
“但我以为你想要一只羊是因为你想吃一只羊。”穿着白色礼服的郑云龙摸着下巴,打量那只正在咀嚼桌布的羊。阿云嘎穿着同样的白色礼服站在他身边,手里捧着一束捧花,也和他一起看那只白花花软绵绵的羊。
“当我和你说我想要一只羊的时候,”阿云嘎叹了口气,“我确实是想要在婚礼上准备一份烤全羊。”
“所以你为什么改变主意了?”郑云龙笑着问他,抬手替他别好胸口的红玫瑰胸花。
“可能因为我在梦中和一只不想变成烤全羊的羊想了十一个我必须和你结婚的理由?”阿云嘎回答他,全然不顾男人脸上瞬间涌现出的好奇表情来。
他才不会告诉郑云龙他究竟多么绞尽脑汁地想出了哪些理由,他甚至考虑好了,婚礼结束后他就要用这个问题去考考郑云龙,看看对方能够给出些什么样的答案。
但毫无疑问,那些毫无逻辑乱七八糟的理由确实为他们后来婚礼的准备工作省去了很多麻烦。超市货架有它们自己的想法,因为阿云嘎问了,郑云龙才愿意说出自己的想法。
他现在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一个关于一只小羊的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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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云龙和阿云嘎终于为自己的坟墓洒上最后一锹土。
这只是个比喻。
更正:爱情的坟墓。
再次更正:两个人爱情的坟墓。
郑云龙不知道阿云嘎在梦中经历了怎样的大冒险,但他刚好有十一个必须和阿云嘎结婚的理由。在他们在坟墓里长眠时,他还有很长时间一一说给阿云嘎听。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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