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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云嘎刚定居不久,房子是新租的,家也是刚搬好。一个有点老旧的小区,过分茂密的绿植覆满砖墙,初春时候还不觉然,接连下了几场小雨,整个居民房都被掩入了绿意春深。
他最近在写歌,歌词诗朗诵一样在脑子里一遍遍过,可就是连不成旋律,创作总会有瓶颈,阿云嘎不是不知道,可他这样的性格,就爱和自己较劲。明明忙起来的时候恨不得窝在家里睡他个三天三夜,真像现在这样清闲下来又习惯每天晚饭后出去轧马路。
小区里老人家很多,年轻人倒是不多见,花坛边儿上那把木头长椅上总是坐着一个看上去岁数和自己差不多的男青年,难怪阿云嘎会记得这个人。一个身形修长的清冷男人,和他脚边热情甩尾巴的金毛,冷白色的路灯光,匿入阴影的半边脸。阿云嘎每次路过都忍不住看一眼,看着看着,一天、两天、一个星期,就这样过去。
他一定是很爱小狗吧,每天晚上都能看见那人领着金毛,坐在路灯下,小狗也温顺得过分,不是趴在主人脚边就是在附近安安静静地玩耍,时时刻刻都绕着主人转来转去。
直到有一天,还是傍晚,落日沉下去,月色刚要升起来的时候。阿云嘎又遇见了那个人,只不过这次和以往每次都不一样,男青年牵着狗,慢悠悠地往小区门口走,看样子是要出去。
这是一片老旧小区,年久失修的柏油路在车轮经年的碾压下早已凹凸不平,出口的方向横着一块黄漆铁栅栏,方便通勤的年轻人将自行车锁在这里。曾经还因为摆放整齐的一排单车,获得过一个什么文明小区称号,这事儿别的业主都不一定知道,但阿云嘎知道——他在社区公告栏上看见过那篇大张旗鼓的“喜报”。
但是该说不说,这样一排自行车确实有点影响外出过路,不过谁家没有一辆自行车啊,因此谁也没为这事儿找过茬。
可阿云嘎没想到,这样一片不足为道的小小“违章乱停”,真的就难住了前面那个男人。他像是在栏杆上撞了一下,一时间没找着落脚点,身体向一侧倾斜下去,眼看着就要砸向那一片摆放规整的自行车矩阵。
“小心!”
“汪汪汪!”惊呼和狗焦急的叫声一起响起。
阿云嘎本来也离得不远,一个箭步冲过去,刚好捞住那人的一只手臂。
男人借着这只手的力气稳住身形,稍转过身,头偏向那只手的方向,连连道谢。阿云嘎有些惊讶地看着眼前的半张脸,看见那副黑框眼镜下空洞无神的双眼。他看不见么?
“我……这边都是自行车,我扶你出去吧。”阿云嘎搀着他的手臂,将人往外引。
金毛呜呜叫了几声,委屈又自责,阿云嘎这才看见大狗套着马甲,上面印着大大三个字“导盲犬”。
男人被阿云嘎搀着绕出去,立马弯着腰将手放在金毛头顶,一下一次顺着毛:“没事没事,不怪你。对不起,让你担心了,啊,没事,乖。”
“它叫太阳。”男人摸到阿云嘎放在狗狗背上的手,抬脸冲手的方向勾起一个浅浅的笑。
“那你叫什么?”男人的脸其实没有正对着他,但阿云嘎却有种他正盯着自己的感觉,也许是因为那双眼睛太大了,随随便便就能将阿云嘎整个落进去。
“郑云龙。”
郑云龙说他要去超市买点日用品,他不常在晚上出门,因此还不知道小区大门早已被自行车占了一半。
阿云嘎怕他找不着路,就一直跟着。
一路上郑云龙都在说“谢谢你”“麻烦你了”“不用管我了”“太阳认得路”。阿云嘎觉得心尖上像是悬了根刺,郑云龙每说一次“谢谢”,那根刺就越往下深入一分。
阿云嘎帮郑云龙挑了一支牙膏和一瓶海飞丝,结账的时候,就看着郑云龙掏出手机熟练地四处摸索,倍速版提示音一个一个挨着响起,迟迟没有找到支付软件。
“我……”阿云嘎想说“我帮你付”,可他一抬眼就能看见郑云龙光洁的额头上急出来的汗珠,和紧张得有些发抖的双手。最终他还是选择了沉默,和老板一起安安静静地站在一边,不动声色地给予面前这个男人最大的宽容。
而郑云龙,一遍一遍重复着“对不起”,手指在手机上快速地摸索着。
“滴——支付成功!”终于,郑云龙明显松了一口气,接过老板递来的购物袋时,他还在说着“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
当阿云嘎伸手要帮他提袋子时,郑云龙执意要自己拎购物袋,并且再次对阿云嘎说“你去做你的事情吧,我一个人回去就好了,太阳会带我回去的。”
太阳温顺地顶了顶郑云龙的小腿,后者慢慢摸下去,拽住狗狗背上的导盲鞍:“太阳!走!回家!回,家。”
郑云龙叫它名字时候,它就会偏偏耳朵站起来,再重复几遍“回家”,它好像能听懂一样,引着郑云龙往来时的方向走。
“没事,我不忙的,我送你回去吧。”阿云嘎隔着不远的距离,一直跟着一人一狗。
阿云嘎一路上总在找话题,社交悍匪难得吃瘪,因为不管他说了什么,郑云龙总是会在回答他之后加上一句“谢谢”或者“真的麻烦你了”。
眼睛的问题使郑云龙不得不承受更多的来自陌生人的帮助,他这一生,注定要比别人说更多的“谢谢”和“对不起”,不管是对家人还是对陌生人。
“大龙,我叫你大龙好嘛?你不需要这样,我们住在一个小区,是邻居。不要再对我说’谢谢’了。”
“我……”
“我小的时候住草原上,老是不懂,为什么别人家的羊跑到我们的草场来吃草,阿布总是很温柔地喂最新鲜的草料,天快黑了再给人送回去。后来我们家有次遇上了点事情,也是苏木上的人来我们包里,给我们带吃的,煮奶茶,做太阳饼……”
阿云嘎絮絮叨叨说了很多,要了郑云龙的联系方式。不知道是不是阿云嘎本身体温偏高,走在他旁边,郑云龙总觉得身边温温热热的。
阿云嘎知道每天晚上郑云龙都会带着太阳去楼下的长凳上坐一会儿,三不五时揣着自己做的小零食去“偶遇”,顺便搭几句话。也许因为他是淳朴的少数民族吧,又因为或许他的汉语有些孩子般的稚嫩可爱,郑云龙总觉得接受他的善意也没有那么困难。
和郑云龙混熟了之后才会发现这个人其实很有意思,不像对陌生人总是满嘴“谢谢”一样,他其实也很有自己的小脾气。他是个作家,白天的时候就在家里打打字,傍晚才会带着太阳到花坛边走走,或者在长椅上坐一会。
相比于其他导盲犬,太阳的工作其实要轻松很多,郑云龙一个星期才去编辑公司一次,平时偶尔出门买点日用品,是在可以算是一个“死宅”了。
郑云龙不喜欢狗,这是有次跟着阿云嘎出去吃饭时,将太阳留在家里,他悄悄说的。
“嗯?是嘛?我看不像,你可喜欢人家啦!”
“我说真的!我从小就不喜欢狗。”
相比于狗狗,郑云龙的确要更喜欢猫一点,他还说,当初申领导盲犬的时候求了胖子好久它才同意的。胖子是只大橘,阿云嘎想不明白,郑云龙怎么能知道一只猫同不同意,只觉得这样的郑云龙连表情也鲜活了起来。
“妈妈说,你自己选吧,不然就给我找个儿媳妇,不然就滚回家。最后,我软磨硬泡,给她领回来一只狗,她才终于跟我爸一起回他们自个儿家去了。我真的不喜欢狗啊,但是有了太阳之后我终于可以一个人呆着了。”
“那么喜欢清静?”
“也不是啊,如果有人能陪我说说话,就像你一样,我还是很开心的。但是我不喜欢他们总是小心翼翼地,总是照顾我,在我面前压低声音说些担心的话,其实我都知道。”
阿云嘎起先只是想要帮帮这个同个小区的邻居,就像阿布一样将迷路的小羊牵回主人家里。后来阿云嘎发现他是实在是个有趣的人,和他待一会儿,灵感就泉涌上来了,之前纠结了很久的新歌,经人一点播就通了。
郑云龙爱喝点小酒,爱吃海鲜,平时往往都是点外卖,和阿云嘎相熟之后,就常常和他一起出去吃。附近的大排档,隔了几条地铁线的小餐馆,大商场里的连锁餐厅,他们都去吃过。
郑云龙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躲在壳子里的蚌,悄悄张开一次贝壳就被阿云嘎逮住了,被迫将蚌壳打开,接受更多的外界空气。
他明明不是个喜欢白天的人,因为白天于他而言也不过是更漫长的黑夜,现在却日复一日地期待天光亮起,阿云嘎带着他出去走走。
“再这样下去,太阳迟早得提前退役。”
“怎么啦?我是你的狗呗。”阿云嘎莫名其妙想起之前郑云龙抱怨妈妈的那句话“要么找个儿媳妇,要么滚回家”。
他转过头盯着郑云龙,郑云龙脸上挂着笑——那种小孩子恶作剧得逞之后的笑。
郑云龙笑起来很奇怪,眉尖向上聚拢,眉尾却向下走,明明是一个怎么看怎么不高兴的样子,却偏偏因为那双上挑的弯成月牙的眼睛显得格外开心,真实的开心。
这张脸没有表情的时候十足的高冷,出去玩常常摆着一张臭脸——实则是低精力人士电量快要耗尽。别人可能远远一看就妄下定论,嚯,好一个冷脸帅哥。可只有阿云嘎知道,那张脸上的表情可以有多丰富,尽管看不见,郑云龙还是执着于用自己英俊的五官拼凑出莫名其妙的形状,这时候阿云嘎就会凑到自己面前“咯吱咯吱”的笑起来。
“大龙,你知道嘛?你现在像个骆驼!”
“骆驼”“三星堆”“光头强”……郑云龙在阿云嘎突发奇想的描述中一点一点拼凑出自己现在的样子。郑云龙十岁失明,小时候在电视里看过骆驼,丑,心里暗自忖到,我长得这样难看吗。但有些时候阿云嘎又会凑到他耳边,说你长得好美,像个天仙。
“那……你长什么样啊?”
郑云龙摸过阿云嘎的手,圆圆的厚厚的,掌心有些老茧总是很温暖。现在那只手正抓着郑云龙的手,一路向高处抬,直到摸上一个柔软的东西,那是阿云嘎的脸。
短头发,脸上肉不多,颧骨很高,眼窝很深,眉毛压在眼睛上,鼻子不大但很挺。郑云龙的脑子里开始搜寻记忆里美术馆中石膏像的样子,他眼前只有模糊的色块,阿云嘎的脸和石膏像一样白到发光。然后,指尖便落在了那温热柔软的两瓣唇上,刚开始的时候嘴角是向下的,像撇着嘴。等郑云龙的食指移到嘴角之外,那双唇就悄咪咪勾起来,挪到郑云龙中指下去了。
“你在笑。”
然后那双唇就咧得更开,近乎是一个标准的大笑,热气呼到郑云龙指头上,凝成一小片湿漉漉的水汽。
他突然想摸摸这人的牙长什么样?平时说话总是拿腔拿调的,一口标准的新闻联播腔,牙口应该也是平平整整的吧。他摸过自己的牙,尖尖的,不知道笑起来是不是会像鲨鱼要张口吃人一样。阿云嘎笑起来应该是王子吧,那种穿戴板正的,一丝不苟的王子。
然后他就摸了,顺着那人咧开的嘴,钻进湿漉漉的口腔。下牙很平整,是一条很平的尖端有些锋利的弧线,上牙就不一样了,虽然别的地方也很平整,但门牙好像要格外长一点,像小兔子。指尖踩在那两颗瓷白的门牙上,从外摸到里,从内摸到外。
郑云龙“噗嗤”一声就笑了:“你不会长得和海绵宝宝一个样子吧?”
“哈哈哈哈~对吖~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海~棉~宝~宝~~”阿云嘎笑到一半直接唱起来了,他一副嗓子是极好的,随便哼哼两声都好听极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郑云龙笑起来真的像巨齿鲨一样。
阿云嘎度过了一个近乎完美的年假,歌也写完啦,谱也编好啦,唯一美中不足的大概就是明天就要去上班了吧。作曲人不常外出,虽然阿云嘎这样歌唱的好,关键长得也盘条靓顺,但从没考虑过上舞台,也就只好屈尊做幕后。每天在公司上上下下,听到最多的一句就是“嘎子哥,你这样的条件,不出道当歌手真的……唉,真的可惜!”。
“人各有命嘛。”阿云嘎也只是笑笑。
一忙起来就找不着北了,之前每天都去小花坛附近溜一圈,顺便和郑云龙聊聊天,好像那早已成为俩人心照不宣的约定,结果却让阿云嘎给忘了。他原想给郑云龙打个电话,拿起手机工作上的电话就来了,只得暂且按下不表。
好巧不巧,赶上领导安排出外勤,今天下午的飞机。阿云嘎不喜欢纯咖啡,总嫌苦,不好喝,但今天却破例接过同事团购的冰美式,拧着眉毛一饮而尽,状如壮士慷慨就义。
这次是跟着公司的艺人去跑一个节目,声乐类节目,有改编,曲是阿云嘎谱的,词儿也是阿云嘎作的,公司指名道姓要他跟进。其实活儿也不多,约莫两三天,跟完这首歌就能回来。
因为与艺人同行前往分部拍摄棚,阿云嘎被三令五申要求戴墨镜戴口罩戴帽子,裹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简直比明星还要明星。其实是因为怕他抢了艺人的风头,没办法,阿云嘎这张西式雕塑脸实在太惹眼。
有些节目为了一引人注目总爱搞些噱头,明明录制时间就短,还要求什么两天之内磨好作品,看起来是在考验艺人,实则是阿云嘎这样的编曲的限时大考。
飞的一落地就马不停蹄赶去交接工作,忙里忙外脚不沾地。生活被工作填满,但心里总觉得空落落的缺了什么,焦虑得莫名其妙,总觉得是自己又忘了点什么。
直到……
“阿云嘎!阿……”阿云嘎恨自己怎么不长点心啊,怎么就没想起自己出远门都没给郑云龙打过电话呢?
电话那头是略带哭腔的男声,熟悉的声音,陌生的情绪,阿云嘎担心起来,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
“没事没事啊,怎,别急,慢慢说啊。”
“我,手,嗯——他们不让我进……进…医院。”郑云龙越说越不受控制,也许他的本意只是想体面的寻求帮助,可是到最后却爆发成了一场情绪宣泄的洪灾。
阿云嘎一边在手机上慌乱地改签返程的机票,一边轻声安抚,一边梳理郑云龙卡在哭声里的断断续续的话语。大概就是郑云龙的手受伤了,他和太阳却被医院门口的保安拦住了,保安大哥年纪有些大了,认死理,也是怕丢饭碗,硬拉着狗狗不让进。
“大龙,你现在把电话给保安大哥好吗?我来和他说。”阿云嘎一边急得团团转一边尽量放柔了语气安抚。
郑云龙此刻却像被抛入了真空,他把自己隔绝开来,沉进自己的情绪。从小到大,他有过埋怨,有过难过,痛过,哭过,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歇斯底里过。阿云嘎把他带出小区,带到那个他看不见,却依旧充满光明的世界,他就以为自己也拥有了被照亮的权利。可是他的光啊,却在某一个傍晚一声不吭地消失了。他遇到了一个困难,然后又一个困难,他明明可以像以往一样不厌其烦地解释一遍又一遍“这是工作犬,是可以进医院的,我可以出示证件”“我的手受伤了,我需要及时的医疗处理”,而他却选择了拨出电话,他没办法不依赖光亮。
可是等到电话通了,他却像个一无所是的败类,任凭眼泪肆虐。
“大龙,大龙!听我说话好吗?”
“大龙,告诉我你在哪里?哪家医院?我马上过来好吗?”
“大龙,我先挂电话,给你打视频好不好?”
“大龙……”
阿云嘎导航找到离小区最近的医院,连忙借同事手机给公司那边一个关系还算近的哥们打电话,拜托人赶紧去医院看看。自己则马不停蹄往机场赶去。
两个小时的飞机,一落地,阿云嘎就立马回拨了好哥们的电话。
“放心吧,没大问题,不严重。我其实赶过去的时候,人家就已经被工作人员牵进去了,好几个路人叫保安放人,后来又联系了医院上面的领导,直接就进去了。人保安也怪自责的。”
阿云嘎的心这才慢慢平静下来,连连道谢,麻烦你了。
“现在已经拿完药了,我带着他到医院门口等你吧。”
“好的好的,我马上过来,辛苦你了。”
下飞机,打车,火急火燎赶到医院门口,一眼就看见了坐在花坛边儿上的郑云龙。
“大龙!”
几乎是一听到阿云嘎声音的瞬间,郑云龙鼻尖就红了,挂着泪痕的脸和手臂上裹着的白纱钢针一样刺痛着阿云嘎的神经。
朋友识相地突然有了急事儿,阿云嘎就走过去,将郑云龙大大的身子揉了一遍,最后塞进自己怀里。郑云龙觉得难堪极了,他觉得丢人,觉得自己矫情,恨自己软弱,恨自己没有用,可是又忍不住咸腥的泪水。
阿云嘎一下一下顺着他的背,太阳则焦急地用鼻尖嗅闻主人的气味,也许这不是它第一次闻到这样苦涩的味道,但这又确确实实是它头一遭看见主人不受控制地伤心成这样。
“我……我好没用……我烧开水倒到手上了,我能自己一个人的,我…谢谢你,谢谢你来陪我看医生…谢谢谢谢……我…还…害你跑一趟,对不起…我……对不起你很忙吧……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郑云龙的眼泪不停地砸到地上,太阳的导盲鞍上,阿云嘎的手上……郑云龙不停地说着“谢谢你”还有“对不起”。
一个人究竟要承蒙多少恩惠,他才要花一辈子来说“谢谢”;一个人究竟要做多少亏心事,他才要每天每时每刻将“对不起”挂在嘴边。可是,郑云龙啊郑云龙,他明明什么幸运都没得到,他明明什么坏事都没有做过。
“大龙,大龙,不是你的错,也不要再对我说谢谢了。你知道吗,你很勇敢,你并不脆弱,你可以寻求帮助。
“你不需要一直坚强,你可以选择柔软。”
“是我忙昏了头,我以后会记得给你打电话,你要找我也随时给我打电话好不好?”
郑云龙是后天失明,小时候活泼可爱,俨然蜜罐里长大的孩子。十岁那年,突如其来的高烧夺去了心高气傲的少年的光明,孩子越长越大,才逐渐意识到自己已经和别人不同了。他赌气,发脾气,父母已然束手无策,事情不再会因为他的情绪而好转。可是郑云龙一直不愿意承认,他不想听见父母躲进房间悄咪咪抹眼泪,他不想也不可能一辈子被父母牵着手往前走,但,事实却是,他一个人总是处理不好。以前的时候对父母愧疚,现在对施以援手的陌生人愧疚,他一辈子都在愧疚,可这明明是老天爷欠他的才对啊。
“大龙,我喜欢和你待在一起,我喜欢看你带着太阳在小区里遛弯,我喜欢带着你出去吃饭,看你笑,听你讲话……我不觉得麻烦,我也不是因为你看不见才上赶着要帮忙,我没那么好心。我想要帮你是因为我想要,而不是出于礼貌或者同情,你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我的帮助,因为我也在享用你的陪伴。”
“你不要再跟我说谢谢或者对不起了,至少在我面前,你不用愧疚地活着。”
郑云龙仰着头,用手去寻找阿云嘎的脸,用手去触摸阿云嘎脖颈的振动,感受他最真心的剖白。他在很认真的同我讲这些,郑云龙指腹下的轻微震颤仿佛与耳边情真意切的声波同频了,在郑云龙血管里引发一场不小的共振。
“那好吧,我可以先试试。”
十岁那年,他坠入黑暗。
不过,现在的郑云龙,成为黑暗,被光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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