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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 【完结/现背】沉船 (20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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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 23:44: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创作分类
特殊设定: 现实向 
分级: 全年龄 
说明: 自嗨产物,随缘更,ooc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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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木卿1997 于 2025-6-12 17:56 编辑

回坑写着玩儿,随缘更,全文4.2w+,部分时间线有个人调整。
无差/现背,ooc归我,二老99,祝食用愉快


“所以,如沉船后,静静的海面,没有什么风,天边有云朵堆聚着。”

酒店下榻的亚裔客人仅有两个,操着一口蹩脚的英文,进出房间,上下楼时传来的交谈声有些恼人。他们的房间在二楼,距离伦敦最繁荣的西区约一公里,倘若越过白日街道上络绎不绝的人群向远处眺望,可依稀窥探到彼岸灯红酒绿的奢靡光景。
“英国佬儿就喜欢这样的地方。”其中一人笑骂道,听口音,像是韩国来的。
重复的剧目日日上演,一如来往的人去而复返。但总有不介意路途遥远的异乡人,顶着五小时的时差,也要亲自瞻仰经典——阿云嘎推开酒店的玻璃门,手习惯性地挡在额前,试图遮蔽不存在的阳光,他一怔,旋即轻声笑了出来。
“哈哈,总以为还在北京呢,明晚的飞机····那得让他多穿点儿。”
不远处跟着的几人似乎早已谙熟他自言自语的行为,十分默契地同时转头,打量起周围的景色来。
“对,这几天本来天儿就不好,不知道明天能不能出太阳。”
仍旧无人应答。
他倒不觉得尴尬,兀自阖眼,嗅闻着雨前湿润的空气,微风,薄盐,纵然距离海滨尚有千里,但身处四面环海的岛屿,不论走到哪里,鼻腔总能捕捉到过足的水汽,像极了暗夜痴缠后,耳畔爱人的吐息,温吞地纠葛着沉入泥泞的沼泽,如影随形···
厚重的云积压着本就狭小的城市天井,他无声叹气,摸出工作机,轻轻抛了出去,手机在空中三百六十度转体,稳稳落在经纪人的手心,瞧这熟练程度,私下里不知练过多少次。
“先走了,明天见,”他挥挥衣袖,挎着那只五颜六色的印满了人脸的帆布包颇为潇洒地转身离去。
“留神别让人拍到,还有别忘了行程,早点儿回来。”
余下三人面面相觑,不知为何总有种送女儿出嫁的美感。
“你说他俩会去哪儿?”
“威斯特就这么大,明儿还有工作,高低也跑不出伦敦。”
“依这俩祖宗的性子,谁知道呢··”



【草原尽头我两手空空,悲痛时握不住一颗泪滴,今夜我在德令哈,这是雨水中一座荒凉的城】

他不知在黑暗中坐了多久,直到窗帘下飘来一道雾色天光,才惊觉已是清晨。
来北京好几年了,阿云嘎早已不是当初手里握着500块钱,住地下室的愣头青,本以为经历颇多再没什么事能吓住他,然而微颤的双手显得此时的平静欲盖弥彰,只因今日至关重要,他即将走到命运的十字路口。
按亮桌灯,堆叠的旧书,散乱的本子映入眼帘,像荒野疯长的蕨草,桌角一纸崭新的准考证上印着模糊的黑白头像,拉开窗帘,那道雾色天光又亮了几分,即便来北京这么多年,他还是难以适应这里的夏天,沉闷湿热,和内蒙火烧般的烈阳不同,这儿的太阳裹着一层水玻璃似的,降下的光纷杂斑驳,总是雾蒙蒙的。
两年多前,在饭店打工的时候,一个朋友从内蒙飞来顺道看望他,听了他腰伤不能再跳舞的事情大为惋惜,在得知他自学钢琴后,遂介绍了北舞的音乐剧专业即将招生的事情,问他有没有兴趣。
阿云嘎心里门儿清,他不能就这么回内蒙,两手空空,身无分文,他须得抓住一切机会,深深扎根在钢铁丛林中,他没钱没背景,全凭一腔热血冲到现在。从几年披星戴月,昼夜颠倒的日子中,他费劲心思懂得的为数不多的事情里,最重要的就是学历。
他需要这次机会。
这股忽隐忽现的念头,随着他深入了解音乐剧这种艺术形式后一度冲到了顶峰,而现在,他的命运就寄托在这薄薄的一张纸上。
幼时于草场长起来的青年仍保留着向腾格里祈祷的习惯,在褪色多年的回忆里,他所能想起的,为数不多关于父母的背影也渐渐模糊。离开家里时,哥哥握住他的手,罕见地流下泪来,平素沉默不语的男人动情只为至亲,他说,“你是受长生天保佑的孩子,想做什么就放手去做吧。”
可出来后,人人见他却又说颧骨高的人命薄,听他谈起不切实际的梦想说他心比天高,但,阿云嘎坚信他人的评价无任何意义,命,是要靠自己握住的东西。
那···当命运真正到来时,人是否有自觉的能力呢?
他不知道,他甚至不能确定这条路是否正确。
一直以来,他都是被命运追赶着前进的。

等他踏入考场的那一刻,仍旧有些不真实感,感受着滚烫的面颊,他猜测自己大概是有些上火。几个个头参差不齐的年轻人靠墙根站成一排,胸前别着名牌和序号,青涩面颊是掩饰不住的紧张与尴尬,他站在其中倒是格外的显眼。
他的顺序靠后,索性倚在门口吹风,顺便听着其他孩子的发挥,只在感兴趣时给予短暂的注视。
常年的舞台经验叫他丝毫不怯场,甚至有些诡异的放松,他习惯于接受各色目光,因此也养成了看人先看眼的习惯。在饭店老板的眼中他见过疼惜与欣赏,在钢伴的眼中得到的更多是怜悯,客人往往则是轻蔑大于好奇。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自学汉语看到这句话时,瞬间便感同身受。
前面的人一个个走出去,或悲或喜,他识趣地不再关注旁人,上场时熟练地展示了练习许久的歌曲与舞蹈。
结束表演后,他习惯性地扫视过周围人的脸色,试图从他们的表情获取反馈。
老师们面色严峻瞧不出什么破绽,倒是墙边站的几个学生,比起刚才好像靠得更近了些。
在那其中混着一个颇为显眼的寸头小子,阿云嘎暗暗比较了下,竟然比他还高上一点,穿得干净利落,两颊不知为何有些高原红的痕迹,但比起那双澄澈的眼,这些都微不足道了。
对视的那一瞬,他没有感受到任何情绪,如柳树轻吻水中倒影,险些生出照镜子的错觉,那孩子只是纯粹地注视着,在久远的过去,他曾数次目睹过相似的眼,它们来自那些在苍茫草原上流浪的,生来自由的生命。
10岁那年他在大哥手中接过了第一匹马,通体枣红,四蹄乌黑,耐性极佳,即便面对他这尚且生疏的骑手,也没挣脱缰绳,甚至在他伸出手时,十分配合地将头垂下埋进少年人单薄的胸膛,温热的鼻息激得他浑身颤栗,这温吞的灵魂任他支配,似乎从出生起就是为了等待驾驭它的人到来。
轻轻梳理着错乱的鬃毛,阿云嘎贴着马的颈侧同它细细说话,告诉它母亲曾唱过的牧歌,和它讲收音机里听到的一切,马儿只是静静地注视着少年,从日升到月落,从草木生长到大雪封山,有时他也会松开缰绳,任由马载着他肆意奔跑,不知是出于束缚它的愧疚还是单纯喜爱风吹过耳畔的呼啸,只有在马背上他能短暂地忘却苦痛,放声歌颂草原,歌颂生活,歌颂长生天的赐福。
“下一个,郑云龙。”
“在。”
清冽,透彻的声音,如利箭刺破云霄。
阿云嘎收回目光,停下离开的脚步,侧目听完青年演唱的曲目,技巧生涩,但胜在音色独特,情感充沛。方才猫儿似的慵懒,在他站定的一瞬一扫而空,这股精气神儿倒是适合舞台。

提起音乐剧,阿云嘎正式听到的第一首曲目,反而是《大教堂时代》。
“命运啊!它曾许诺我玫瑰与荣耀,却只给我荆棘与镣铐···”
初听震撼,再听已是曲中人,他在大悲大喜的情绪表达中放浪形骸,如同寻到了一处短暂的精神避难所,一方面痴迷于故事中各色的人生,一方面则艳羡着无限浓烈的情感。
或许就是在这一曲曲的命运交响中,他窥见了些许自我救赎的途径,蒙古族式的传统家庭教育赐予他内敛谦卑的本性,来路的坎坷曲折铸造他百折不挠的根骨,对音乐与舞蹈的热爱自幼时就融入骨血,也是他撕破迷茫的兵刃——如今音乐剧的出现终于将他多年的经历拼凑成一个整体,前方等待着他的是一方崭新的天地。

大抵是命运作祟,入学那天,他收拾好行李找准门牌号,推门一进。好巧不巧,一抬头就撞见一个埋头苦干的熟悉身影,那人似是有所感应,猛地回过头来。
“你谁?”
“你未来的室友,阿云嘎。”
“哦,知道了。”
说罢,也不理人,自顾自回头继续收拾东西。
等半天不见回话,阿云嘎忍不住出言询问。
“同学,你怎么称呼?”
“郑云龙。”
伸出的手默默又收了回来,他自认为几年工作经历足够丰富,也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诚然,他长足的社交经验确实足以应付大部分场合,哪怕是面对当众刁难辱骂,他都能面不改色的接受,甚至面带微笑。
但,这一套规则显然在郑云龙身上失效了,诡异的失控感蔓延开来,阿云嘎捏了捏拳头,扯出一个体面的微笑。
“好,很高兴认识你。”

事实证明,他的苦日子才刚刚开始。由于入学成绩是专业第一,加上当兵的经历,阿云嘎毫不意外的成为了民主推选的第一届班长,班主任语重心长地拍着他的肩膀嘱托,“咱们这届虽然人少,但毕竟要相处四年,同学老师一场,大家都和和气气的,出什么事儿你尽管找我,老师帮你托底。”
这发言感人肺腑,阿云嘎刚有所动容,却听班主任紧接着又说,“既然你身为班长,那就要以身作则,以后没事儿就多督促着大家练功,这届有不少底子薄的,比如和你一个寝室的郑云龙,他基础不太好,你有空就多拉他一把。”
“您放心,我们是舍友,就谈不上帮衬,都是举手之劳。”
“开学才多久,看来你俩关系还不错?”
“挺好的,一个宿舍就是兄弟。”
班主任瞧他笑得眉眼弯弯便不再追问,只嘱咐了些有的没的,又交给他一摞需要填写的文件,就转身离开了。
阿云嘎握紧手中的A4纸,满脑子都是刚刚下意识脱口而出的兄弟二字,关系好?那还真是一点都不沾边,手下微微用力,纸张褶皱着翘起一角,他以食指反复拨弄着,以此平复心中燃起的邪火。
真是不枉班主任的叮咛,但凡郑云龙能着调一点,他都不会是这副模样。
开学至今少说也有一个月,他这期间光是差点上课迟到就有多少次。说起来也是恰巧,阿云嘎仍旧保留着打工时的作息时间,每天早上天刚亮就爬起来,找个没人的角落开嗓,拉弓,交学费剩下的钱一部分用在买mp3上,读起新闻来倒是方便不少。等到快要上课前半小时,他便会买一份早餐回宿舍取书本出发去教室。
往往这时舍友都去洗漱或是吃早饭,但郑云龙却是个例外。他很少见到睡眠质量如此好的人,任凭他在床下怎么折腾都纹丝不动。眼看着就快到了上课时间,阿云嘎不得不爬上梯子,一巴掌拍在他后背,一声响亮的回弹响彻宿舍,郑云龙吓得一骨碌坐起身,睡眼惺忪地骂道,“你干嘛,神经病啊?”
“还上不上课?”
灵巧地躲过迎面扔来的枕头,阿云嘎蹙眉道,“你要是不想学,这儿没人逼你。”
“我没有。”
“那就赶紧下来,收拾完去上课。”
“知道了。”
嘴上答应得漂亮,可手下的动作仍旧不紧不慢,看得人抓心挠腮。
“别伸懒腰了,路上再抻,顺便还能拉伸拉伸。”
实在看不下去,阿云嘎顺手从他课桌上抄起书本,又丢给他半个烧饼,“吃了吧,一会儿再给你饿昏过去。”
“谢了,嘎子。”
“你叫我什么?”
“嘎子,有问题吗?”
突如起来的称呼变化让阿云嘎愈加摸不着头脑,“算了,随你喜欢吧。”

如此往复,不知不觉间,阿云嘎的生活逐渐变成了,早起练功,回宿舍薅郑云龙,上课,给郑云龙带饭,午休,上课,薅郑云龙练功,睡觉。
每天雷打不动三点一线,简直比起打工时更加自律了。
渐渐的,阿云嘎改变了看法。他发现,郑云龙并非懒散,甚至格外的勤奋——作为舞蹈基础较为薄弱的学生,他无疑是班上练得最勤奋的,往往课间二十分钟,旁人都在休息,这孩子却依旧一个人缩在角落一遍遍复习着动作,有时太过投入,连午饭都忘了吃。
勤能补拙,更何况,郑云龙本身就有天赋。在无人发现的角落里,阿云嘎侧目观察他的时间与日俱增,他见不得这样的人被埋没。
“给你的,快吃吧。”
“今儿食堂做的啥?有肉吗?”
“你猜?”
“大老远就闻着了,鱼香肉丝?”
“你想得到美,那是我的,你啊,这几天就吃青菜吧,赶紧瘦瘦,训练服都快装不下你了。”
“是我看错你了,原来你是这样的人···”
“少装,晚上还去不去紫竹苑了?”
“都听你的。”
紫竹苑是他这几日散步时发现的一处公园,此时正值暮春,附近的桃花开得鲜艳,于是这几天他将往返的路线特意改得远了点,一是锻炼,二来还能赏花。
草原是一望无垠的绿色,除了胡杨,少有树木,更别提一树树盛开的桃花了,不论看多少次,都不觉得腻烦。
说是晚上,但两人到的时候,太阳还好端端地挂在天上,扑面而来的浓烈花香狠狠撞入二人的怀抱,娇艳的粉色连成荫蔽,如绚烂的晚霞氤氲在枝头。
“爱好赏花,嗯,恭喜你,你已经初步具备中年人的心境了。”
阿云嘎懒得争执,和郑云龙相处久了就发现,这人嘴里没个正形,往往想到什么就脱口而出,不论怎么强调两人仅有三岁的年龄差,他还是不厌其烦地打趣。
也不怕惹麻烦,不,郑云龙根本就不在乎惹麻烦···
“原来没怎么见过,自然就觉得稀奇了。”
“那你见过大海吗?”
“没有,怎么了?”
“那,你假期跟我回青岛吧,我一定得让你看看大海。”


【以前的夜里我们静静地坐着,我们双膝如木,我们支起了耳朵,我们听得见平原上的水和诗歌,这是我们自己的平原,夜晚,和诗歌。】  
生长于内陆的人儿,却总是同大海牵牵扯扯,脱不净干系。许是出生罕见的暴雨,叫他与生俱来沾染上了几分忧郁潮湿的气息,不然就定是洗礼时,父亲往他身上多撩了几盆水。
“这暑假跟我回青岛?”
“行啊。”
这大概也是,在收到郑云龙半开玩笑的邀请时,他罕有的不假思索,立刻应承下来的原因吧?
抛去这些玄学,在旁人眼中,他们的相识简直就像电影开场前的主题曲,同考场同专业,同宿舍又是对床,细究下来没有点缘分肯定是说不清楚的。
若是让阿云嘎扪心自问,第一眼瞧见这小了自己两岁多的敦实小孩,他其实不甚在意,如今过去一年多,只记得在那一身土里土气的打扮下衬得格外明亮的一双眼,迢迢看去一眨一眨的,招引似的拉着人直陷进那纯粹干净的眼窝里去。
之后相处下来,又觉得,只有郑云龙才衬得上如此的一双眼。

抵达青岛的前一天,整座城市就被积雨云淹没。落地后,空气中氤氲着陌生的咸腥味,一时让阿云嘎有些难以适应,同他熟知的宰杀牛羊时,铁锈一般的膻气不同,这味道似乎活了过来,甫一闯入鼻腔便攻城略地,抢夺着仅有的新鲜空气。
出车站时还是淅淅沥沥的小雨,等两人回了家,挤挤挨挨地缩在小房间里商量行程时,雨势就愈加强烈。临近傍晚,阿云嘎好不容易从行李堆里把郑云龙揪出来,两人看向窗外,只见整座城市都在倾盆大雨中飘摇。
“还去吗?”他听到自己还有些鼻音的腔调,在沉闷的房间里突兀地响起,像一只脚底打滑的猫。
“走,我开车带你去。”
郑云龙不像他,一向是个敢想敢做的,疯起来的时候更是根本听不进旁人的声音,阿云嘎隐隐约约感觉到,此时此刻,他身体深处的某些不可言说的欲望被点燃了。
如同年幼时贸然骑驴的经历,马背上摸爬滚打长起来的孩子,骨子里还有着尚未磨灭的野性。
可真当他坐进副驾驶,反倒才后知后觉地思索起安全隐患的问题,一时两人都默不作声,只有雨刷器勤勤恳恳地工作着。
“你以前从没看过海吧?这次你龙哥我带你长长见识。”
郑云龙显然对他的车技有十足的把握,聊天之余还不忘学着老班长的惯用手势,对着倒车镜竖了个大拇指。
“哎···你快少说两句,老实开车吧···”
“你不信我?”
“傻逼,看路!”

后来,顶着大雨,郑云龙拉着他跌跌撞撞地跑下车,鞋子在混乱中不知踢到了哪里去,雨水兜头糊了两人一脸,伞还没撑开就断了,风吹得他们看不清彼此,只有紧紧相连的手残存的体温是当下存在的证明。
“别靠太近,太危险了。”存在于本能的恐惧让他停下脚步,用力扼住郑云龙的手腕,他大声吼着,但风吹乱了半数声音,听不真切。
“你感觉怎么样?”
终于,在海水没过小腿时,郑云龙停了下来,回身背着风询问同伴。
“去你丫的···我他妈真是疯了要跟你过来。”
“你说啥?”
“我说你脑子有病。”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地撕扯半天,眯着眼睛盯着对方的口型依稀辨认音节,最后毫不意外地演变成了一场骂战。
“你怕了?”
互相推搡之间,郑云龙眼尖地捕捉到一向泰山临崩都面不改色的班长,此时小腿肚子竟然正微微颤抖。
“谁怕了,我这是···赶紧跟我回去,感冒有你好受的。”
“借口真多,你就是怕了,哈哈哈哈哈哈,你竟然怕海??”他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迎风笑得直不起身子,雨水呛进嗓子里,一时连笑带喘,跌坐进海水里。
“赶紧站起来。”
阿云嘎瞧着他一副落水狗的模样,不禁也笑了起来。
他无法用言语精确地描述踏入海水的一刻,身体轻微的战栗究竟是因为海水寒凉,还是本能的恐惧。整座夜海似巨大的磁场,正向四面八方唤回迷失的矿砂,他也不过其中一粒迷路的沙尘,海辽阔得没有方向,潮浪亘古不变地翻腾着,他驻足于波涛间,仿佛失去时间,他的灵魂不断攀升,高悬于头顶之上,跳脱出肉身的界限远眺—同他熟知的故乡不同,在这里,生命中华丽的,寒碜的谜也终将化为尘埃。
还有在风雨的间隙里,一闪而逝的,湿润的乌黑眼睛。
回到房间时,他仍旧感觉灵魂的一片被永远留在了涤荡的海水里。
郑云龙有所察觉,径自甩一条毛巾,正中眉心。
“想啥呢这么专注?”
“在想这辈子见过海,又少了一个遗憾。”
“说点儿吉利的话行不行,我大老远带你跑夜路看海,你就给我个这感想?”
“偶尔淋次雨感觉也挺不错。”
“和你的草原比起来呢?”
“一样,又有点不一样,很难形容,你去一次就知道了。”
“那说好了,你得带我去。”
“好。”

阿云嘎没有说出口的是,当海风咸腥的气味夹杂着青年潮湿的体味扑来的一刻,他没来由的骤然想起,曾无数次拥入怀中的,小羊羔颤抖脆弱的咸腥鼻息。
两人的衣服被郑云龙团成一堆,胡乱地扔在床尾的书桌上,昏暗的小夜灯闪烁照亮一方天地。他俩面对面,赤裸着上半身,一个坐在床头,一个盘膝坐在地上,郑云龙这才注意到,被灯火细细勾勒出的,阿云嘎精瘦的腰身,他就披着一条毛巾,发尾仍在滴水,真是奇怪,他明明坐在温暖的房间里,却仍身处雨中似的。
郑云龙隐约猜到他或许是背负着什么隐痛的过去,自从认识他第一天开始,这人活得就像是被猛兽追赶似的,靠得近了就能感受到,他身上那种紧迫的被追逐感,如同汉密尔顿,即将“running out of time。”
“啤的还是白的?”
“我不喝酒,”阿云嘎沉闷地摇头,默不作声地往阴影里又缩了缩。
“不是说你们内蒙人挺能喝的,来两杯试试量?”
“早就戒了。”
郑云龙尴尬地挠挠头,这人平日里看着亲和,但相处久了就知道,那层平易近人下藏着拒人千里之外的高墙,他礼貌客气的恰倒分寸,又不好教人责难,反而心生愧疚戳到了别人痛处。他犹豫片刻,还是下了床,学着阿云嘎的样子,膝盖贴着膝盖,盘膝坐下,两个一米八多的大男人挤在一处,只显得空间更加狭小,阿云嘎下意识又往旁边挪了挪。
“这么坐着还挺难,你怎么练出来的?”
“但凡你出几天早功···”
“当我没问,”郑云龙识趣地停了话题,看向窗外黑沉沉的天,继而问道,“内蒙也会下这么大的雨吗?”
“会,但很少有这么大的。”
“晚上能看见银河吗?”
“嗯。”
“住在草原上是什么感觉啊?”
“很自由,很幸福,也很难。”
“我说想去是认真的,”郑云龙忽然坐直身,一把拉住阿云嘎,将他生生从阴影里拖到光亮下,“你以后一定得带我去,现在就先教我几句蒙语歌吧。”
“你学得会?”
由着不信任的眼神扫视几个来回,他继续说道,“许我学不会,不许你不教我。”
他回想起曾在宿舍走廊里无意听到的,阿云嘎低声的哼唱,浸透了风沙的声音似是诉说着隐秘的故事般,如同他孑然一身的来路。
“嘎子,说实在的,你能唱会跳,为什么还要学音乐剧?”
“怎么忽然问这个?”
“就是好奇。”
“身子不太好,加上朋友推荐,你呢?”
“我?我就是喜欢。”
“喜欢吗?真好。”
那一瞬间,郑云龙敏锐地捕捉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暗淡。
“那你以后呢?想要继续留在舞台上吗?”
“是必须留下。”
“其实我一直有个想法,说出来你别笑我。”
“有话就说。”
“如果有一天,我是说如果,我想做变身怪医的男主·····走进最大的剧场,让更多人知道音乐剧,然后···走上世界级的舞台。”
“嗯,听上去不错。”
“你觉得我能做到?”
“有什么不可能的?想到就去做,直到达成目标为止。”
闻言,他轻轻一怔,这个梦想他从未对任何人提起,只因过于天方夜谭,在家里有母亲时常劝说他毕业后找个体制内的工作,在学校有师兄师姐们抱怨就业趋势的问题,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音乐剧都不是最优的选择。
“那你呢?”
“什么?”
“你不想吗?”
“现在说那些太远了,先把眼前力所能及的做好,一步步稳扎稳打来吧。”
“话说你最近汉语突飞猛进啊,都能用四字词语了。”
“···有病。”
阿云嘎随手抄起一只拖鞋丢了过去,那人才终于停了笑。
体会过被否定的感觉,所以,黑暗中望着郑云龙眼底燃烧的炽热,他说不出一句拒绝的话。
一直以来,阿云嘎像是凛冬枝头岑岑的落雪,不畏风霜,不惧雨雪,却唯独在面对阳光的温暖时束手无策。
许是来路过于坎坷,他光是为了疗愈伤口就耗费了全部心力。对亲人的日思夜想,对故乡的怀念渴望,一并被他埋入夜深人静的梦土。孑然一身地走来,再赤裸着归去,他时常想长生天真的存在吗?如果真的存在,那为何独独教他吃了旁人百倍千倍的苦?
他怀着这样的念想来了北京,为了追求迷茫的未来,为了直面灵魂的寒冬。
但在郑云龙面前,他清晰地感觉,冻土正悄然溶解,青年从不追究过去,永远热烈地活在明天。
“哎呀,咱俩得赶紧睡了,明天我妈回来,要是让她看见我黑眼圈又得挨骂了。”
“看不出来你还怕这些?”
“别说风凉话,赶紧躺下,明儿介绍给你认识,我妈看着凶,其实人挺好的,前提是你别被她吓住。”
“阿姨呢?阿姨是个什么样的人?”
“应该是个很温柔的人吧。”
“毕竟你···”
郑云龙说着说着停了下来,身边人不知不觉竟已陷入了梦乡,他轻轻起身关掉小夜灯,侧身躺回去,静静隔着黑暗相望。
关于过去,阿云嘎向来只字不提。
以致于某次在宿舍不经意听到他用蒙语和大哥聊天时,郑云龙莫名生出个荒诞的想法,坚强如他,原来也会想家吗?即便言语不通,他却能捕捉到字里行间的柔情,是从未触碰到的,隐藏在一本正经,严肃温柔的社交辞令后,阿云嘎遗落在草原的灵魂。
尤其是说蒙语时,他总能想起第一次见到阿云嘎时的场景,瘦削得过分,棱角分明的脸庞,修长柔软的四肢,还有那一双冷刃似的眉眼,如独行过冰原的灰狼,疲累,满身是厚重的忧伤。
但随着交情渐深,他慢慢发现,阿云嘎也只是一个19岁的青年,他们一样,怀揣着对音乐的热爱,对未来的向往与不安,义无反顾地在艺术理想之路上并肩同行,甚至对于音乐的审美,都高度一致。
种种因素叠加,郑云龙不禁感到好奇,草原同大海当真毫无联系?那为何能养育出如此相似的他们。
后来,当他从老肖那儿得知阿云嘎的过去,一直以来困扰他的问题如拨云开雾——阿云嘎无法挣脱过往,他不能回望,在这条漫长的道路上,仅仅停留一刻,就会遭到饿狼扑食般蚀骨的疼痛。
他无时不刻活在飞奔中,即便前方是未知的虚无,也别无选择。
“我想知道,你所热爱的家乡,是个怎样的地方。”


伦敦的夜静极了,只有雨声。阿云嘎闭目感受这份宁静,今夜,他是爱人的访客。
“摩天经好看吗?”
“嗯,还不错。”
“和狮子王比呢,哪个更好?”
“你不困,明天几点的工作?”
“屁股还没坐热乎就想着赶人走了,在英国,下雨是要留客的。”
“我没听过。”


【我相信天才,耐心,和长寿,我相信有人正慢慢地艰难地爱上我,别的人不会,除非是你,我俩一见钟情,在那高高的草原上,赤裸的草原上。】  

儿时的郑云龙常常躲在侧幕,看母亲穿着繁重的服装于方寸舞台上饰演一段段不同的人生,那些生涩难懂的唱段辅以千回百转的曲调,情感,或在细碎的舞步里飞旋,或在声声器乐里无言呐喊,再由女人抛起衣袖时带起的风攀升至高潮。
立于台上的母亲,似乎变了一个人一般,平素温柔夹杂着严厉的眼神此刻是如此的哀寂,以致于郑云龙产生了一种错觉——母亲难道是被白蛇附身了不成?可不一会儿,这种错觉便悄然而逝了,母亲发现了躲在幕布后的他,不动声色地借着回身的间隙微微一笑,那笑容清浅,稍不留神就要溜走了,即便侧身躲着,但他知道,那是母亲无奈的责备,是属于他的微笑。
得到想要的回应,少年头也不回地跑出了后台,只是母亲在舞台上的身影却挥之不去。
于他而言,舞台就像是潘多拉的宝盒,京剧他并不陌生。但亲眼目睹那些,从前在收音机里听过无数遍的曲目,谙熟于心的对白,都在台上一霎鲜活。他暗暗心生向往,舞台···那是怎样一个神奇的地方?一个能承载如此浓烈的情感,也能使凡人熠熠生辉的方寸之地。而刚刚,他就在舞台之下,明明触手可及,却感觉陌生而遥远。

炎夏悄然流逝,踩着假期的尾巴,两人搭同一班车回了学校,回到那个狭小的仅有八步半的房间,教给郑云龙的蒙语歌他最后也没学会,连“鸿雁”两字的发音念起来都支支吾吾,活像是被拔了舌头。
前几天借着酒劲儿,他总算从阿云嘎嘴里撬出一句确切的承诺和细碎的过往,当事人没喝几杯,反倒是他自己,抱着啤酒瓶哭得稀里哗啦,整一天才缓过劲儿来。
过去一个假期,两人的关系拉近了不少,那个雨夜的海边成为他们心照不宣的秘密,但,他脱口而出的梦想显然助长了这位早熟班长的责任感。如今的阿云嘎已经不再满足于以身作则,一反常态的督促起同学,尤其是偷懒成性的小郑同学来,在连续三周凌晨六点被拖出去开嗓拉弓背台词后,郑云龙终于忍无可忍,同大川两人一拍脑门,在学校附近租了个房子,方便打工的同时,也总算逃离了魔爪。
阿云嘎对此没什么表示,只默默重复着在各个教室蹲点逮人,堪称变态的行为。
说来也有趣,搬出去的是他,被逮到懒得挣扎的也是他,被逼急了,郑云龙索性以此为由指示阿云嘎做些有的没的,这一来二去,比起从前,两人反倒更加形影不离。
每当他喊累时,阿云嘎准会冷不丁刺他一下。
“你这样下去还想不想毕业了?是谁说的,想做中国第一个演变身怪医的演员?”
“我说的,是我说的,但我瞧着你可比我上心多了,这难道就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舞蹈和视听后天结业。”
“啧,我练还不行。”
音乐剧···阿云嘎来北京前,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他选择来到北京的原因简单的过分,只是厌倦了文工团的日子。他想做自己的音乐,想为真正热爱艺术的人跳舞,这些都是文艺兵做不到的,为此,他迫切的需要一份学历,需要一块新世界的敲门砖。
虽然在人前,阿云嘎反复强调他没有什么伟大的梦想,能坚持到现在靠的全是对音乐的一腔热爱,年少过早独立让他对未来的计划精确到把控毫厘,并且在生活中养成了鲜少冒险的个性,但唯独音乐是他从未想过割舍的事物。
他已经失去舞蹈了,倘若再失去音乐···他简直不敢想象那样的日子该有多绝望。
至于为什么帮郑云龙,大概是因为,总能在他身上看到支离破碎的往昔——那个曾骑着马,在无边无际的草原上放声歌唱的自己始终潜藏在体内,从未远去。有时阿云嘎会想,是不是我的一部分乘着鹰隼的羽翼跨越万水千山,随雨水恰好降落在他身上了?
不然,还有什么原因能够解释,我们所热爱的一切,都彻头彻尾的相似。
郑云龙对音乐和表演的敏感程度,简直惊为天人。
“有时候真羡慕你这性子,难道性格也是天赋吗?”
“天生地养,这种事情由不得人,况且,你也不差好吗··我妈天天夸你沉稳又成熟,叫我多和你学着点。”
“那都是客气话。”
“得了,我妈很少夸人,我看得出来,她很满意你。”
“哈哈,有人说过你和阿姨很像吗?”
阿云嘎眉眼弯起的时候,眼角总会有浅浅的细纹,像是潮水漫过沙滩留下的痕迹,郑云龙眯了眯眼睛,他最近时常会发现他表情里,一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比如紧张时会下意识抿嘴,害羞时会突然多话,还有,只有真心微笑时,嘴角才是上扬的,他暗暗为这些发现生出隐秘的欢喜。
“哪儿像了,我不觉得。”
“在台上的感觉,”他眼神飘忽,像是在追忆,“之前考试你发挥的不错,怎么说来着···对,代入感,你给人的代入感特别特别强。”
突如其来的夸赞,直叫郑云龙措手不及,他连忙收回视线,偏过头,顿觉一股邪火从面颊一路烧到耳尖,不出几秒,整个人就红透了。
“那也没你唱的好。”
“呦,难得听龙哥夸我,再多说两句听听?”
“滚。”

在同学们积极自荐与老肖力排众难的共同努力下,09级毕业大戏的最终曲目敲定为吉屋出租,从通知下来的那天起,整个班级立刻开始了紧锣密鼓的安排,留给他们的时间只有两年半,这期间除去上课练习时间外的每一天,都塞满了小到道具购买大到剧本翻译的诸多事宜。
时间像是被按了加速键,忽然变得飞快,起初郑云龙还有些不适应,但当他看过吉屋出租后,这一切都改变了。
他近乎无可救药的爱上这部戏剧,就像爱着每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那样,他不知道这种爱是源自热爱还是理想的共鸣,但从排练的第一天开始,他便已然雀跃地等待着巡演的到来。为此,他付出了此前几倍的努力,连午休的间隙都用在反复练习舞蹈动作,在教室累到睡着也是常有的事情,每到这时,他偶尔心生悔恨,若是能早些有更柔软的肢体,有更完美的技巧,他肯定能比现在做得更好。
郑云龙有这个自信,他一向如此,认定的事就一定要做到。
他的努力,阿云嘎都看在眼里,一时有些欣慰,那个缠着自己要学蒙古歌的傻子竟然已经能在舞台上独当一面了,选角collins时,他瞧着他在老师面前丝毫不怯场,将三分多的唱段一分不错地演绎完后,第一时间给上最热烈的掌声,并破天荒地拉着全宿舍去苍蝇馆子喝酒。
“今天唱得真不错,挺有范儿的,以后你改名叫郑艺术家得了。”川子胳膊肘怼了怼郑云龙,顺手开了瓶青岛啤酒。
“没瞧出来,大龙,你这私下没少找老肖开小灶吧?”
“人家都咸鱼翻身了,班长有点儿眼力见儿,再开瓶白的庆祝庆祝。”
几人凑在街头的烧烤摊,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不着边际的话,郑云龙夹在中间,笑得活像个傻白甜。
“你能喝白的?”
等一阵喧嚣的鸣笛声过去后,阿云嘎才发话。
“小一斤吧。”
郑云龙搓搓鼻子,挑衅似地翘起二郎腿,“来之前嘎子说了他买单,今儿哥几个不醉不归,谁先倒下谁就是狗。”
几个半大小伙子纷纷不满,勾肩搭背地眼瞅着就要打起来,阿云嘎趁着空挡同服务员要了一杯可乐,坐在塑料椅上看着几人借着酒劲儿满嘴跑火车。
“大龙,你那女朋友挺漂亮,咋追到的?”
“这你就不懂了吧,咱大龙这颜值,必须是姑娘追他啊,是不是,龙哥?”
“羡慕龙哥就直说,你小子要脸没脸,要腿没腿,班儿上哪个姑娘乐意搭理你。”
“我不帅吗,冲着龙哥比,也就差那么一点点吧?”
“你比班长都差了远去,有点儿自知之明吧。”
郑云龙也不说话,就傻呵呵地任由兄弟们一杯杯轮流灌,乌黑的眼睛始终盯着阿云嘎看,半晌突然发问,“嘎子,排练累吗?”
几人纷纷停下,投来询问的目光。
“肉还是不如内蒙的好吃吧?”
“不是。”
“哦~估计是想女朋友了。”大川露出一脸我懂你的表情,借着说话间隙,半瓶啤酒一饮而尽。
“听说学姐人挺好的,也漂亮,哪天给我们介绍介绍。”
“你们先吃,我这会儿还不太饿。”
说罢,阿云嘎拿着手机默默离开了座位,留下几人面面相觑。
“咋了这是,难不成被甩了?”
“我去看看他。”
郑云龙也扔下杯子,收起嬉皮笑脸的模样,眼底一片清明。
几天前他接了一通电话后,就一直不大对劲,郑云龙看在眼里,也不好发问,只能等他亲口说出来。
紧跟在阿云嘎身后,连穿过几条昏暗的小巷。两人最终在紫竹苑的一棵大树下站定,树木挺拔遒劲,枝桠满是薄绿的新叶及细碎小花,风急,打掉几片老叶,在半空翻飞而下。
“怎么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他觉察到阿云嘎有些耷拉的后背。
沉默许久,喑哑的语句搭着晚风随叶子落下,掷地有声。
“····我大哥昨天走了。”
宛如呼唤的话,轻轻落在郑云龙的肩头。
群树作证,他绝没生出旁的心思,只是单纯地走上前去,给予他一个背对背的拥抱。
“我帮你跟老肖请假,要和学姐说一声吗?”
“好。”
静极了,两人却不约而同地听见,繁花,众树同声叹息,于是他们抬头看去,入目是漫天星光璀璨。
“今晚能看到北斗星。”
“回家吧,有人在等你。”

阿云嘎离开的消息没多少人知道,他走得突然,回来得也突然,以致于大部分人还以为,他又和假期一样接了校外的短期工。
但郑云龙知晓,自从他回来后,整个人变得更加急切了。
如果说此前的急迫是有目标的,那如今他的急迫则愈加发散了,但他相信,以阿云嘎的能力,这些问题算不得什么。
对于演员,在排练中受伤是难免的事情,但放在阿云嘎身上,却显得非比寻常。
他的私事,郑云龙从未参与,他们彼此尊重保有隐私的权力。他自然没想过,和学姐的初次见面竟会沦落到如此尴尬的境地。
“你能劝劝他吗,再这样下去,他人都要废了。”
学姐长得确实漂亮,靓丽的卷发颇为时髦,郑云龙递上一瓶水和纸巾,等她泪落尽了,才继续询问,“班长他最近状态不好吗?”
“你是他舍友,肯定也了解他的性子,他骨子里是个倔强的,听不进劝,这才几天就浑身都是伤,就算是排练也得有个限度吧。”
“他····都是为了巡演,毕竟努力这么久,只剩下几周时间就是首演了。”
“我知道,我知道音乐剧就是他的命,我也知道,在他心里,我从来都不是最重要的那个。”
“当初要不是我追他那么久,他可能到现在都是单身也说不定。”
“是,他就是这样的人,”郑云龙笑着,继续开解,“他那边我试着劝吧,倔脾气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学姐别太担心。”
鸟声啁啾,晨风微微,送走学姐,郑云龙有片刻恍惚,他竟然觉得当下能够理解阿云嘎的行为,同时想法仍未改变,他不需要旁人的劝说。
或许,他从始至终需要的,只是一个能坚定不移的,陪在他身边的人而已。
学姐走之前,说了许多有的没的,归根到底就一句埋怨,阿云嘎是个不懂浪漫的男人。
郑云龙摸着脑袋想了许久,还是打心底无法认同。
一个被命运追逐的人,哪儿还有浪漫的余地呢?
于是,他维持着此前种种,偶尔央求阿云嘎带饭,偶尔拜托老肖扣台词动作,反反复复地听几首曲子,同阿云嘎分享新听的音乐,拉着他去紫竹苑散步,决口不提学姐来访,还有他大哥的事情。
“你不累吗?”终于有一天,在第无数次结束排练后,一身汗的阿云嘎被他拖着走到紫竹苑的时候,问出了这他期待已久的话,“你不累也体谅体谅我吧。”
“嗯,毕竟你是老年人嘛。”
郑云龙煞有其事地点头,随即塞给他一包鱿鱼条,“老年人就该多活动,你瞧你瘦得跟竹竿似的。”
“我不吃,”闻到类海鲜的腥味儿,阿云嘎蹙着眉头拒绝,“我真没事,你不用担心我。”
“被你看出来了?”
“你脸上就藏不住事儿。”
“你之前不说我演技不错?”
“我看得出来。”
阿云嘎笑着抚摸他的后背,像抚摸小羊羔似的揉捏着。
“谢谢你,大龙。”
他怔怔注视着阿云嘎的神情,直到确认那是真心的笑,而并非出自安慰,才缓缓绽开一个微笑。
“下次,我教你怎么吃海鲜。”

“Today for you,tomorrow for me。”巡演开始前的最后一次彩排,阿云嘎熟练地踩着高跟鞋跃上桌子,裙角上下翻飞,紧接着一个高抬腿,又利落地翻身落地。
无论看多少次,郑云龙都惊叹于他恐怖的身体协调能力和精湛的演唱技巧。
变装皇后——angel就是吉屋出租里的天使,朋友中的粘合剂,一个会向街头流浪汉播撒爱的人,他无私,善良,真诚,美好得就像是出场时头顶的明月,是在冰冷的钢铁丛林里最温柔的月光,照耀在一群迷路的青年身上。
能成为angel的朋友,绝对是幸运的。
而由阿云嘎饰演的angel则多了一份娇俏与美好,许是因为他平时也总是担当类似的角色,彩排结束后,郑云龙时常惊觉,angel的一部分偷偷留在了阿云嘎身上,一如他灵魂的一部分还在草原上流浪。
起初是两人膝盖不经意的触碰,是对视时温柔的笑,连互怼时阿云嘎的一个白眼,落在他眼里都带了些不同的味道。
他渐渐分不清,究竟是collins作祟,还是angel从未离开呢?
他试图分清这一切,于是当angel一袭白衣,如月亮般悄然退场时,他不能自已地泪流满面,这一刻,郑云龙一如往昔直面自我,从泪水中领悟到一条真理——倘若有一日,阿云嘎离开自己,不论是作为挚友还是爱人,他都将悲痛万分。

郑云龙从不怀疑音乐剧是他唯一的梦想,也从不后悔选择走在这样一条未来昏暗的道路上,在了解音乐剧不景气的行情时,他也仅仅是有过动摇,却从没想过放弃。
就像他回答老肖为什么选择唱就在这瞬间时斩钉截铁的态度,郑云龙就是热爱音乐剧,爱得死去活来,而只要你见过他在舞台上的模样,也就自然不会去质疑他的理想有多么遥不可及——他就是为舞台而生的。
巡演上,他一如既往地演出了collins的本质。
“i’ll cover you····”随着歌词落幕,collins注视着昏黄灯光下angel的眼神深情款款,collins的灵魂又在作祟了,他无声地催促着郑云龙,如海风划过礁石的呢喃。
于是,他吻了下去,像collins无数次亲吻过angel,虔诚地,像在亲吻神一般。
直到观众席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collins才伴随他一个机灵,猛地远去了,余下他望着阿云嘎惊愕的眼神,不知所措。
吉屋出租无疑是成功的,当晚,几人的宿舍门口就被围了个水泄不通。阿云嘎拉着郑云龙逃难似地披着外套冲出校门时,还险些撞上慕名来的学妹,两人绕过人群,躲躲藏藏,最后跑到紫竹苑的大树下面,才终于躲开呼啸的人流声。
阿云嘎脸上还带着没卸掉的假睫毛,此刻滑稽地半垂下来,粘在眼尾固执地翘着,郑云龙比他也好不到哪儿去,连续奔跑叫他上气不接下气,甚至还戴着剧中的红围巾。
“摘了吧,这儿应该没人。”
“你跑啥?”
两人同时开口,面面相觑,又同时陷入沉默。
“你干嘛亲我?”
郑云龙没想到阿云嘎会问得如此直白,“气氛都到那儿了···”他支支吾吾半天,也吐不出个正当理由,悄悄瞄了一眼阿云嘎的脸色,继续问道,“你不怪我?”
“没有,就是想问问理由。”
“这部戏对我们都很重要,况且作为演员,为角色服务也在所难免。”
“你今天演的特别棒。”
郑云龙瞧着他嘴笨夸不出的样子笑得前仰后合,“我怕师姐打死我。”
“别这么说,她是个好姑娘。”
郑云龙接着说,“断背山你看了吗?”
“就看了霸王别姬。”
“我看评论说什么,性取向是天生的,而且绝大部分人都是双性恋,只是还没有被开发出来而已。”
“我猜你还想说,人生来赤裸,大家不过都是在扮演社会附加的角色?”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暮色渐沉,两人躲在避风处,借着头顶昏黄的路灯各点了一支烟。
“你毕业后去哪儿?”
“不知道,大概是留在北京吧。”
“那你…”
“分了,她没有在国内发展的计划,我们不合适。”
郑云龙默默掐灭了烟,展颜一笑。
“走,回去和我看断背山。”

他不知道自己拙劣的演技还能隐藏多久,在阿云嘎面前,他总是情不自禁地真情流露。
从什么时候开始变质的呢?郑云龙自己也说不清。
可能是在青岛他躲避海浪的样子,或是他不经意夹错菜的那一次,或是看到他饰演的angel濒死的模样,要不然就是舞台灯光太过浪漫,叫他看花了眼,真把自己当成collins吻下去的一瞬间。
他的唇齿是如此柔软,仿佛跳入一汪春水。从很早以前,当所有人都忙着在论坛上称赞他犀利的眉眼和异域的样貌时,郑云龙就觉得,阿云嘎近乎完美的M唇才是他五官里最性感地部分,只有真正吻过的人才知道。彼时台下的尖叫震耳欲聋,为舞台上出乎意料的安排而惊讶。台上的两人也僵硬的像木头,一个愣在原地,一个不敢造次。
刚下台,他就狼狈地用帽子和外套藏起红透的耳尖,顶着老肖诧异的目光拨开人群连滚带爬地回了化妆间。
绝对不能让他知道···郑云龙暗暗下决心,这只是一次失误,他不断地给自己洗脑,阿云嘎是个男人,他俩还都有女朋友。
可,万一,万一他不介意呢?
他想着,纠结着,心上像是有蚂蚁在爬。他想起阿云嘎自告奋勇请求饰演angel时的模样,他明知道这是个同性恋的角色,还是接受了,他,他们今晚还一起看了断背山,他都没什么反应,这是不是说明···
躺在宿舍床上,郑云龙辗转反侧,心底还是悄然生出些许隐秘的欢喜。
“我可以等,等到你愿意回头的那一天。”
 楼主| 发表于 2025-6-6 20: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快被蚊子咬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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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8 22:53: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木卿1997 于 2025-6-10 08:05 编辑


【今夜我不会遇见你,今夜我遇见了世上的一切···我走过黄昏,型风吹向远处的平原,我将在暮色中抱住一棵孤独的树干。】

所以,时间的参照物是什么呢?
生是草原的孩子,死亦会魂归故里。偶有梦回,也尽是双亲遥不可及的背影,是哥哥未说出口的絮絮体贴,是阿公阿婆悠扬的马头琴,是伊里奇在马背上轻声哼唱的牧歌,梦里有羊奶飘香,在半人高的草场外的水塘边,有芨芨草随风游荡。
无主的梦土,招摇着迷路的魂。
如今,阿云嘎终于有了做梦的底气。
庆功宴上,老肖从清醒喝到烂醉,嘴里来来去去念叨的都是他们十几人的名字,一会儿笑,一会儿骂,整个人软得像水泡子底的一滩泥,他听了几耳朵,偶尔配合着笑笑,只是手边的酒杯,直到合照时,仍原封不动。
“还记得当初,大龙三试唱的变身怪医,当时他往那儿一站,嗓音儿一出来,眼神一动,我就知道这小子绝对能成才···”
两人隔着桌子遥遥相望,郑云龙坐在他对面,还算得上清醒,难得敬重地端起酒杯,郑重其事地鞠躬道谢。
瞧他这副模样,阿云嘎一时半会儿还有点不适应,不过比起那个吻···这些倒也都显得稀松平常。
“这不得顺带感谢感谢班长,除了老肖,就属他对你最上心了。”
大川见势起哄,又开了瓶啤的倒满,“都是男人,大大方方的扭捏啥。”
说罢,还不忘在背后推搡他一把,郑云龙捧着酒杯犹豫片刻,最终一咬牙,低着头踱步走到阿云嘎身旁。
他头发长了不少,软软地披散开来,像温顺的羊羔。
“嘎子,这杯我敬你,你的也算我的。”
见他一人要喝两杯酒,阿云嘎连忙抓住胡乱摸过来的手臂,“少喝点儿,一会儿还得送老肖回去呢,咱们这儿就你一人能开车。”
“你想送我进局子不成?”
“开玩笑,玩儿你的去吧,一会儿我送他。”
松开桎梏的手臂,阿云嘎斜睨了大川一眼,看得后者脖子一缩,找借口直奔厕所而去。
这小子,肩膀又厚实不少,话说,原来他手大我这么多吗?
似是回味,似是不解,他忍不住摩梭掌心的余温,散场时,饶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一直以来,在他眼里,郑云龙只是个还没长开的半大小子,顶多算是心思细腻,除此之外,和他大哥那家里横的小侄子,实在难分伯仲。
不过,从海边长起来的孩子只有一点奇怪,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潮起潮落,实在难以捉摸。也就是阿云嘎才有耐心时时刻刻瞧着他的脸色,就连老肖都不得不佩服。
“只有班长才能管住郑云龙,”不知不觉成为了全班的共识。
他本人对此毫无怨言,甚至有些乐在其中。
时常经历离别,让他本能地追求稳定的,能够牢牢把握的关系,同时,也在心底筑起边防,时刻警惕着任何妄图接近的人。
但郑云龙就这么水灵灵地,大摇大摆走进了雷点密布的安全区,偶尔还能舒服地打个盹儿。
在他身上,阿云嘎找到了险些被遗忘的,对生活的热爱。
郑云龙有着如此丰沛纯粹的爱,哪怕做着不切实际的梦,也教人忍不住去鼓励夸赞,他有着阿云嘎见过的,最自由的灵魂,这意味着,也需要什么人抓住他,才能扎根于大地。
雨夜汹涌的海,他至今仍心有余悸,那晚郑云龙渐渐远去的背影似乎触动了他灵魂深处的痛楚,叫他不由自主地恐惧,他得抓住他···不,他必须抓住他!
不然,这个自由的人就要回到海中去了。
就像他知道变身怪医对郑云龙有多么重要,从那一刻开始,他愿意成为他的重力。

有限的时间把看似无限的过往撕扯成段段痛楚的滥觞,随往事散落在回忆各角。当理想的船搁浅于现实的沙洲,用什么才能在漫天风沙里保住最初的你我?
毕业意味着各奔东西,而他们幸运地留在了舞台上。
然而现实从不是一帆风顺,当两人再一次同台时,优秀如郑云龙,却罕见地失误了。
顾不得卸妆,阿云嘎演完下半场,径自来后台捉人。郑云龙已经脱下戏服,正瘫在沙发上,孤零零地望着窗外,老肖拦住他的动作,拍了拍他的肩膀,大致意思是已经劝过了,不用太担心。
阿云嘎点点头,他不大会安慰人,于是学着那夜紫竹苑月下的拥抱,无声凑上前去,单膝跪在沙发上,轻轻将陷入情绪漩涡的人揽入怀中,一下,一下,摸着毛茸茸的后脑勺。
“还记得我教你的蒙语歌吗?”
怀里人叹息着摇头。
“想听吗?”
复无声地点头。
阿云嘎如愿以偿,这人对自己可爱的行径全无自觉,便顺着心意,随意哼唱了一首希拉草原,晦涩难懂的文字在他口中如草原上奔流的河水,藏着生命最磅礴的悲怆与温柔。
郑云龙默默听着,不自觉又落了泪。
“怎么又哭了?”
“这歌什么意思啊。”
“···是牧民在说,马儿啊,回家吧。”
他下意识隐瞒了歌词的本意。
“草原当真像腾格尔唱得天堂一样吗?”
“我觉得更像大海。”
“想知道?下次我带你回去看看。”
夕阳西下,逼仄的后台,晒得褪色的沙发扶手裂开几道口子,两人就着古怪的姿势,紧密地依靠着,湿热的气息吞吐在脖颈间狭小的缝隙,他们如交换着呼吸般紧贴彼此,隐蔽潮湿的角落一时竟生出仲夏夜似的缠绵。
“肖杰和你说什么了?”
“大概就是这次放弃,以后一辈子都上不了台了。”
“你不会的。”
他如此斩钉截铁,以致于郑云龙都有些怀疑是否听错了。
“你怎么这么确定?”
“因为我知道你热爱它,而且,你从未放弃。”
如果你走过炼金术士蹉跎的来路,就一定配得上他丰盈满溢的酒杯。
阿云嘎见证郑云龙成长的全过程,见过他练舞的艰辛,旁人两小时学会的他需要整整两天;见过他执拗的态度,同他争吵人物动作,同他商议角色性格。可以说,若是把郑云龙掰碎了嚼烂了,捧出的心脏仍会为音乐而鼓动。
在他面前,郑云龙就如同透明的冰川,一眼望去,海底燃烧着一团盛大的焰火,喷涌着满腔爱意。
他们曾毫无忌惮地互揭伤疤,给对方最不顺耳的绰号,谈梦想与现实互灭,谈一路走来的诸多经历,再不知不觉为对方所修改,共同激励着彼此,才在这条荒诞的路上跌跌撞撞走到今天。
对于阿云嘎而言,他一度在郑云龙身上看到了昔日的自己。
可当今天,两人并肩站在舞台上,金色的灯光打在身上的时候,他才恍然意识到,那个跟在他身后的半大小子,已经是他惺惺相惜的对手与同伴了。
毕业后真正选择留在音乐剧行业的又有几人呢?上学时大家互相打趣着苟富贵,莫相忘。
可真正各奔东西,总会被现实困扰。
然而,面对如此窘迫的境地,郑云龙选择推掉体制内的工作,奔赴梦想。老实说,他并不意外。
从他口中,简单地旁敲侧击过家里的看法后,阿云嘎就毅然决然地选择支持他的决定。不如说,他实在无法想象郑云龙坐在电脑桌前敲字的模样,说不定会像极了他喜爱的卓别林的电影——这对于热爱的消磨,简直就是现实生活对天赋,人格的黑色幽默。
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阿云嘎甚至满心欢喜地等待着他的归来,如此这般,至少在下台之前,他将不再踽踽独行。
毕竟,他们互为彼此的磨刀石。

彼时,阿云嘎在剧团的安排下频繁出没于电视综艺增大曝光度,他始终以音乐剧演员的身份自居,试图以此吸引观众,然而收效甚微,决赛上,他甚至连选择想唱的歌曲都做不到。而郑云龙则全身心投入音乐剧的排演中,他是如此热爱着舞台,在领域内做到极致乃是毕生所求。
索性两人的工作地点离得近,百忙之余还能偶尔凑到一起吃顿蒙餐。
一如既往,阿云嘎还是请客的那个。
当一个人不可冒犯,不可诱惑和不可动摇之时,他身上就具有了某种迷人的东西。
他不得不承认,如今的郑云龙,已经成长到让他刮目相看的地步,甚至在演技上,隐隐有超越他的趋势。郑云龙演过的每一场剧,但凡有空,阿云嘎总会出现在零零散散的观众席上,第一时间送上掌声与赞美。
他为郑云龙的进步欣喜,同时也担心着他的处境。
北京音乐剧的行情着实惨淡,哪怕签了公司,郑云龙一个月的收入也只勉强付得起房租,他也曾试着通过介绍朋友,拉他参与聚会转移注意力,却都被含糊其辞地躲过。
三番五次下来,阿云嘎只得当他是工作忙碌,不再多问。毕竟此时,愈加繁忙的工作也让他生活的天平悄然失衡,虽然女友从未当面表露,但阿云嘎看得出来她眼角的落寞,他满足于深夜归家时有人等待的温存,却常常忘了将爱意诉说。
在爱情中,他是如此的笨拙。
然而,日积月累的矛盾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导火索,终于在15年的中旬,女友同他提出了分手,事业长期停滞不前,加上家境过于悬殊,两人各执己见,阿云嘎许下笃定的承诺,女友却不愿赌上未来的幸福。
最终,他们不欢而散,像每一部苦情电影的结尾,女友在某个晚上拖着箱子远远地离开了,那晚,阿云嘎难得喝了酒。
胃部的灼烧感隐隐作痛,他恍然想起毕业前,郑云龙提起分手时云淡风轻的样子,不知他是否也曾这般痛过。
他悄悄跑去看了郑云龙的戏。
观众席上仍旧没几个人落座,他索性坐在第一排的正中间,抬眼看着台上的人眼神灼热,郑云龙的表演总是能震惊到他,高密度的情感输出让他如火炬般燃烧自我,情到深处,不能自已,时而在返场时还泪眼模糊。
这大概也是他平日里懒散的缘故,人总得有充电的时间。
“来了也不说一声。”
“不欢迎老班长吗?”
两人并肩出了剧院,走在北京深夜的街头,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你倒是难得清闲,不用陪女友,也不用应酬。”
“分了。”
郑云龙愣在原地,“真分了?”
“不合适,门不当户不对的。”
“喝酒吗?”
“喝过了。”
合着他安慰人的方式就是买醉,阿云嘎笑着摇头,“还用不着你担心我,照顾好自己就行,看你瘦的。”
“这不更上镜。”
“变帅不少,团里不少人追你吧?现在女孩儿都喜欢瘦的。”
“竟扯没用的。”
躲过冲着肋下袭来的肘击,他抬头看着漆黑的夜幕,喃喃自语,“今晚看不到北斗星呢。”
“走啦,先回家吧。”
可在这偌大的城市里,哪儿还有家呢?没了等待的人,房子就只是个物件罢了。见他原地踌躇,郑云龙盯着他瞧了一会儿,默不作声拉着他的手腕就往反方向走。
“去哪儿?”
“先来我这儿住一晚吧,反正离得近。”
夜风胡乱擦过干涩的唇与眼,阿云嘎顺从得有些过分,他看着郑云龙前进的背影,恍惚又回到了那个隐秘的雨夜,紧紧相连的手,滚烫的海浪,与奔跑的他们。
“我何时,竟变得如此脆弱不堪了?”


【诗人,你无力偿还···一种愿望,一种善良,你无力偿还,你无力偿还,一颗放射光芒的星辰,在你头顶寂寞燃烧。】

那应该是个初秋的夜晚,他仍记得短短的袖口沾了些风的纤维。
郑云龙带他回了出租屋,在逼仄的房间待久了,衣服都由内而外透着潮湿的味道。进门不过一分多钟,却足够将这叙利亚装修风似的房间一眼望到底,阿云嘎甚至能想象出,平时他一个人过着怎样捉襟见肘的生活。
“水烧好了,你先洗,我给你找身衣服,你先凑合一晚上。”
水温逐渐升高,热烟使浴室一团白茫,他仿佛站在无边界刑场独自承受鞭笞,肉身烫得发红发肿,如滚烫的潮水在皮肤下渐次膨胀,奇怪的是竟有种轻盈的感觉。
牙齿咬得死紧,他愤怒地用莲蓬头冲洗,眼泪终于滚落。
郑云龙敲门,问他还好吗?
半晌,他整理好情绪,嘴角带笑,掩上门前说道,“谢谢,麻烦你了。”
脚步悬浮,他眩晕倒在床上,只感觉这具身体已不再属于自己。
“睡不着?”
“嗯。”
话音刚落,那人便抱着靠枕利落地爬上了床,阿云嘎下意识坐起身,留出半人的位置,靠着床头抱膝而坐。
“那晚咱们也是静静地坐着,”郑云龙趴着仰起头,明镜似的眼一眨不眨,“你还说,要带我回内蒙。”
“嗯,我记得,你还差点感冒了。”
“整整三天,一句歌也没学会。”
“说好不提这事儿的。”
郑云龙皱着眉,佯装生气,表情颇有些滑稽。
“嘎子,我想去上海。”
“和阿姨商量过了吗?”
“还没,暂时只是个想法。”
“你当真想清楚了?”
“当真。”他像是鼓足勇气,“嘎子,分手的滋味我和你一样清楚,五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但你也不能总这么消沉下去,身体熬不住的。”
“我没有消沉。”
“……我的意思是,在我这儿你不用逞强。”
“你是我们班的骄傲····能走到今天你真的很了不起,只是我也希望你,不要什么事儿都自己扛着,一个人虽然能坚持,但两个人能走得更远。”
“大龙,自己的事情我会看着办,”阿云嘎似是被触动了什么,双手不可察觉地微微颤抖了一下,“你,不用这么安慰我,我也不需要你为我做什么。”
“就是因为你总这副样子,才会让人担心。”
“给我一些时间吧,你不也有自己要做的事情吗?”
话到这份儿上,郑云龙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不动声色拉下那人的手,用力之大带着他倒在床上,“那就睡觉,晚安。”
“好,晚安。”

郑云龙如愿以偿地绊住了阿云嘎,不论是出于私心还是现实,他都为这份来之不易的幸福窃喜,夜晚抵足而眠,清晨枕着呼吸清醒,然而当梦中的场景真正出现在现实里,欣喜之余,更多的却是不安。
这太不真实了,在亲口听到阿云嘎的承诺前,他将无数次告诫自己谨慎,但每当他掉入阿云嘎那湖泊似的泛着涟漪的眼睛,却又身不由己地沦陷。
阿云嘎的厨艺不能说精湛,除了肉类,他对于海鲜的料理方式简直是一塌糊涂。
不知两人短暂的同居是勾起了他什么回忆,某天郑云龙回来得迟了些,竟发现他一人站在厨房前,对着一袋子的蛤蜊不知所措。
“你买的?”
“朋友送的,觉得你爱吃就拿回来了。”
···他应该高兴吗?他记得我爱吃的,却只是因为我们足够熟悉。
“正好给你露一手,”郑云龙隐去心思,脱了外套熟练地接过主导权,“之前你不说吃海鲜有点腥?正好我最近学了个新做法,你吃不了辣,那我少放点···”
阿云嘎站在一旁,见他忙前忙后也找不到机会插手帮忙,索性拾了碗筷,摆桌子去了,耳边是郑云龙一刻不停地介绍,混合着食物的香气弥漫开来。
手下的动作漠然停了一瞬,一股莫名的酸涩在心底迅速生长,郑云龙在很努力地消除着他心底的阴霾。
阿云嘎听见自己的心,如同在collins的怀里一般,轻声震颤。
很久以前开始,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归处。
这个归处曾是大哥的家,曾是八步半的房间,后来是女友的微笑,现在,他看向端着盘子走来的人,现在,竟是对他产生了依恋吗?
阿云嘎本能地否决,性格深处的狠厉让他尤其对亲近的人产生防备,在每一段关系发生变化时,他下意识跳出局内,以最理性的第三视角审时度势,但往往忽略了自己真正需要的。
“闻着挺香,什么时候学会的?”
阿云嘎不着痕迹地微笑,顺手接过盘子摆在中间。
“人是会成长的。”
他不置可否地点头。
“怎么了?不好吃吗?”
“挺好吃的。”
“那就好,我还怕不合你口味,要是不喜欢,也没必要勉强。”
他嘴上说着,手下也不停,很快一盘子菜就没了一半。
“还记得当年咱们宿舍进了一只蜥蜴吗?就在你床头趴着,巴掌大一只东西,给你吓得差点从床上掉下来,然后没过多久,川子又丢了一只黑寡妇,你差点没给人天灵盖儿揭开。”
“你记得倒是清楚,我都快忘了。”
“说起来就跟昨天发生似的,就算你忘了,我也会记得。”
“那段时间真的很快乐,第一次有人能和我聊音乐剧,第一次···有人懂我。”
郑云龙隐秘地瞥了他一眼,却发现阿云嘎正不动声色地盯着他,吓得他连忙收回目光,一本正经地解释,“你说,我们算不算是知己?”
“大龙,你想说什么?”
“没··没什么。”
对上他平静如水的目光,郑云龙反而哑口无言。
现在还不是时候,他没胆子说出这句话,真说出来,他这辈子就完了。

“这是···八步半的房间吗?”
阿云嘎习惯在晚上创作,尤其是夜晚寂静无人时,月亮是他灵感的来源,大多数时候,他都抱着那把破吉他,琴弦撩动,悠扬的音符就这样飘了出来。
郑云龙承认,这是仅次于蒙语歌之外最打动他的地方。
熟悉的旋律响起,他清晰地记得每一处转音,每一个和弦,他曾不止一次听到这首歌,这是大学时,他们在宿舍半开着玩笑一同创作的。
“对,还是你起的名字,”阿云嘎停了手,灯光下他的眼睛清澈如蓝天,“我想把它做成专辑的第一首曲子,一起填个词吧。”
有时郑云龙真的怀疑这人的耐受度到底有多高,他平静的样子浑然不像是分手才几周的人,现在就有心思聊音乐,不过,他乐意作陪。
“当然。”
“排昆仑神话的时候,”阿云嘎顿了顿,耳尖微红,“不是去了趟鼓浪屿,其实那时候我就习惯吃海鲜了。”
“怎么忽然说起这个。”
“下次想做什么就做吧,不用担心我。”
昆仑神话,或者说阿凡提,在郑云龙心中是挥之不去的伤口。阿云嘎了解他就像了解自己一样,对于像他这样,以音乐剧为骄傲的人来说,失声无异于毁灭性的打击,他不知道巡演结束后那孩子何去何从,只得借着空挡拉人去鼓浪屿转了一圈儿。
前半辈子水都没下过几次的人,险些又在海里丢了半条命。他体格是个晕船的,从上轮渡直到落地,胃里的翻江倒海就没停过,一路强撑着才算是到了海对面,踏上陆地的那一刻,他第一次如此想要亲吻大地。周围都是年纪差不多的小情侣,两人往其中一站倒也不显得突兀。
来来回回逛了几圈,他瞧着郑云龙还是有点低落,索性带着人到了处没人的沙滩。
“你是第一个带我看海的人,”阿云嘎拾起一块石头掷了出去,轻盈地滑过水面,“在那之前我见过最大的水就是草原上的湖,对海都没什么概念。”
“就是天气不太好,当时以为差点儿要交代在那儿了。”
“但,我还是很开心。”
“人生有很多第一次,大龙,重要的不是开头,而是如何抵达结尾。”
郑云龙险些落下泪来,紧接着又听他说,“我知道你和我一样,从来不后悔走上音乐剧这条路,可是你也看到了,现实就是这么艰难,说不害怕,不动摇都是假的。”
“大龙……但你不是一个人,还有我,我们可以一起走下去。”
“一个人走得艰难的话,那我们两个总能走得更远些。”
“以后咱俩谁要是敢说放弃,另一个人就打死他。”郑云龙笑着说,“再说,我哪儿有那么脆弱,再怎么说这也是我先提出的梦想吧?”
“是啊,你总是跑在最前面的。”
阿云嘎笑着张开双臂,郑云龙十分默契地投入怀抱中,两人紧紧贴着彼此,熨帖着在这个世上最懂得自己的人,他们的灵魂如此相契,以致于拥抱都是不带着任何欲望的,纯粹的安慰。
那时,所有的星星都温柔地坠落在他们身边。

人要活得痛快,郑云龙坚信这一点,他从未将一句话埋藏得如此久,从未如此小心翼翼地对待一份情感,他向来是能说会道,这次却偏偏半句争辩都说不出。
阿云嘎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两人工作时间差得远,同起同归都是奢侈,但一旦有时间,总会力所能及地坐在一起吃顿饭。
时间缓慢地流逝,就在郑云龙的外壳终于要抑制不住时,一个消息的到来悄然让二人的关系迎来转变。
上海一家公司引进了变身怪医,并即将招募演员。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长久以来被忽视掉的郑云龙体内的欲望又冉冉升起,变身怪医···说是他的最爱,他的初心都不为过,是他大三确定自己要成为音乐剧演员的契机,是支撑着他走到如今的目标。
但,他想到阿云嘎,他一定不会阻拦我,甚至会是最支持我的人,但为什么,郑云龙抹压下心头的苦涩,为什么我会如此悲伤呢?
他决定不再后悔,和阿云嘎日渐相处中他发现,对方对他的接触也并非全无反应,偶尔甚至会在深夜偷偷起身到浴室,再满身冰凉的回来。
他们若无其事地分食一碗面,穿彼此的衣服,用同一对耳机,像挚友一样拥抱,像爱人一样撩拨,像亲人一样倾诉,时间太久了,久到郑云龙都快坚持不住了。
他是如此急迫地想把全部爱意坦诚布公,他恨不得赤裸地撕开皮肉,让阿云嘎看清楚,这颗心究竟为谁在跳动。
而现在,他唯一不会后悔的机会来了。

“我喜欢你,很久了。”
他是如此直接地说出,比想象中要轻松。
阿云嘎愣在了原地,随即苦笑一声,此前的猜疑也得到了答案,一时心口五味杂陈。一如那个吻,果断,炽烈。
他果然没看错,这孩子骨子里有股和他一样的疯劲儿。
“抱歉。”
但,疯是武器,也是弊端,阿云嘎宁愿亲手修剪,也不愿他因为这份疯再受到他曾经的伤害,于是他一如既往地笑着,眉眼弯弯。
“我,能问问你原因吗?”
心脏像是被一层薄膜死死裹住,密不透风,一只大手撕开血肉,生涩地攥紧,十指刻入血肉,带着垂危的脏器鲜血淋漓地鼓动,言语如钝刀,缓慢沉重地割开一道伤口,有风进来···
郑云龙发出一声悲痛的呜咽。
眼眶一瞬间红润,他拼命眨眼,抑制住泪水的滑落。
“是因为我是男人吗?还是,我还不够资格。”
“和这些没关系。”
“我知道,你其实不排斥,既然不讨厌,那为什么还要拒绝?”
他近乎恳求地询问,整个人如琉璃般易碎,蹙着眉,噙着泪,泫然欲泣的模样教人好生心疼,然而又何须多言,郑云龙其实早就知道答案。
但,他不想后悔。

阿云嘎说不清也道不明,郑云龙在他眼里究竟算什么,如果感情也能像书写汉字一样,通过反复练习条条框框,就能达到融会贯通的境地该有多好。陌生的人觉得他和气,熟悉他的人觉得舒适,亲近的人觉得他可爱,但唯有最贴近,亲密无间的人才能一语道破他的笨拙。同他的语言一般,如今他性格中所有温顺的一面都是后天习得的。反复练习,实践,再反思,总结经验,这也是偶尔他显得死板保守的原因——他实在没天赋,但勤能补拙。可这样的做法局限性相当明显,尤其是在遇到从未经历过的事情,经验永远不够用。
倘若说郑云龙是外冷内热的纯粹,是冰川里燃烧的一团火,那阿云嘎则比他复杂几倍。表面上外热内冷,但真把心托付给什么人时,却仍是热的。他不像郑云龙,一生只想做一件事,只想爱一个人,阿云嘎心中装着那么多未竟之事。他的音乐、家人、民族···音乐剧自始至终只是其中一条路,只是郑云龙的出现,使它的比重无形中增加了很多。
他的包袱有那么多,多到快无暇去考虑别的事情了。
而现在,历经这么多年,事业总算看到了些许起色。第一张专辑、第一个冠军、第一部电视剧、第一次春晚···接踵而至的成就让他欣喜的同时,也愈加清醒。
阿云嘎深知,今时不同往日,他必须更谨慎地前行。
“我现在不能答应你。”于是,他看着郑云龙眼中微然的火苗,将最后一盆冷水泼下。他不能许诺虚假的未来,他做不到。但他又如此体贴,不忘留下商量的余地。
诚然,郑云龙的小心思,他全都放在眼里,藏在心里。这孩子在他面前,永远像晴天一眼望到底的沙滩,澄澈自然。
不知不觉,郑云龙在他生命里的地位已经举足轻重。collins的事他不再追究,一是信任,二是不舍。他隐隐感觉到了,毕竟他吻的那么深情,人非草木,他怎么可能感觉不到呢?汹涌而来的,藏在唇齿间的滂沱爱意,让他一瞬生出了面对大海时相似的逃避。但他不能,只得避重就轻,装作视而不见。
“但我们还可以像从前那样,我还是你的哥哥,班长,兄弟,挚友,我们可以是这世上的一切。”
“除了爱人,是吗?”
“大龙,我从没骗过你。”
怎么会有如此冷漠的人呢?他甚至连一句安慰都说不出口,仿佛早就预料到一切,准备好了所有说辞,就等着欣赏他被一句句冰冷的现实堵住嘴的狼狈模样,再扬长而去,全然不顾旁人的死活。
为什么只有在面对感情时,你如此的凉薄?
“别说是为我好。”郑云龙一字一顿地同他倾诉,带着哭腔,“你没亏欠过我什么,我带你回过家,吃过海鲜,我们一起聊过梦想,一起演过音乐剧,我想和你做的事情都实现了···既然这句话也说出口,我也没什么好后悔的。是时候该为自己做些事情了,你,还记得我们的梦想吗?”
“让所有人都走进剧院,做中国最好的演员。”他怎么可能忘呢?那是他许下过的,最真挚的诺言。
“我明天去上海。”
“为了变身怪医?”
“我不否认,但就算没有它,我也想尝试更多的舞台。”
“再见。”
他决绝地说着,头也不回地走了,阿云嘎甚至没来得及挽留。
如那匹枣红马最终挣脱了缰绳,奔向遥远的原野,徒留他在水畔徘徊。

所以,什么是爱呢?他爱郑云龙吗?
在回家的路上,阿云嘎不可避免地,一次又一次地想着。
他把他认作半个家人,想带他回草原,想和他追逐那个不切实际的梦。他见不得他哭,他想他余生都是快乐,他值得世上所有的幸福。
笨拙,如此的笨拙···阿云嘎后知后觉,郑云龙的身影早已遍布他的未来,可就在刚刚,他无情地伤害了他的珍宝。      
当对你的爱已成为本能,一如海水生生不息。
他回想起舞台上郑云龙注视着他的目光,深邃的,暗流涌动的,他是随暴风降生的,只对他温驯的野兽。
连爱意都带着抵死的,窒息的温柔。
那一晚,阿云嘎做了一个梦。
梦中难得的,他没有回到草原,而是回到了昆仑神话的后台。郑云龙躲在卫生间里,哭花了一张脸,猫儿似的可怜。
见他来了,同抓住救命稻草般连声质问,“我真的还能继续吗?台下明明没有几个观众,音乐剧根本没有未来!那…那我们一直以来,又是为了什么而努力到现在呢?”
“连你都走了?我,那我又该怎么办呢?”
他连忙凑上前去,温柔地拭去泪水,但那双漂亮的桃花眼,仿佛开了闸的水龙头,泪怎么止都止不住。
他只能无力地看着,任由哭红的双眼在暗夜明灭。天知道,他有多想安慰他,可,就当他举起双臂,揽住他时,拥入怀中的身体,却化为了一阵虚无的烟。
他忽然醒来,竟又让他落泪了。
他深深地痛恨自己,现实里的大欢大美被解构得还不够吗?连在可以做主的梦土,也要怯懦的缴械。
“你不能因为习惯离别,就拒绝相遇。”他想起女友离开时对他说的这句话,彼时他不屑一顾,如今却正中下怀。
爱是与生俱来的能力,被爱只是偶尔发生。郑云龙拍案下注,赌上对北京最后的留恋,却没等来阿云嘎的回应。

【我曾不止一次错把满地的月光当作是海洋,可谁又能让自己的脚印停留在海面上?】

在离开北京的飞机上,他望着阴郁的天。
郑云龙想起在那个秋雨落下的夜晚,他们挤在狭小的出租屋里,像在八步半的房间里一样,又看了一遍断背山。
他同阿云嘎笑着打趣,说以后若是不能唱音乐剧了,你还能回内蒙放你的羊去。
那人也笑着回应,为什么是放羊呢?那断背山,不如改叫牧羊山好了。
他记得黑暗中,阿云嘎看向他的眼神,是那样的温柔体贴。
他们知道彼此想的所有事情,有时,甚至不需要一句话就能懂得对方的意思,一人说出了上半句,一人就能接住下半句。他们彼此间的默契,已经超越了一切人际关系,他们是至亲,是世上唯一懂对方的灵魂。
这次分别,无异于骨肉相离。

他时常自觉不够完美,从性格而言,他不够自信,不够勇敢,从实力而言,他唱功青涩,演技稚嫩,况且,他也不认为自己是具备天赋的那个人。在郑云龙眼里,阿云嘎总是过度完美的,完美到他甘愿俯身成为忠实的信徒,颤抖这双手将神像亲自捧上神坛的,只有在旁日插科打诨,以及极少的真情流露时刻,他才恍然察觉,阿云嘎也不过是个残缺的正常人。
这种接近信仰的钦佩慢慢内化成他奔跑的动力,阿云嘎与郑云龙就像是磁铁的两级,离得过远时,一方就对另一方无意识地牵引,靠得过近时又产生排斥。
和刘令非的重逢并不在他的意料之内,他困于现实许久,久到他都快把自己掰碎了揉烂了,一块儿一块儿生硬的去拼凑成记忆中阿云嘎温柔的模样,他已经油尽灯枯,那些长足支撑他奔跑的动力源泉如燃烧过的余烬,只在不时受到往事的牵动才象征性的噼啪作响两声。
刘令非哪儿见过他这副鬼样子,脑海中地印象还尚且停留在昆仑神话时初显才华的青涩模样,两人话还没说上几句,当晚,郑云龙就二话不说地把他拖进了酒馆,一杯杯的白酒灌入肠胃,直到神智不清,刘令非才听到那声小动物似的,低低的呜咽。
那晚他们说了很多,郑云龙骂着北京不好混,说着音乐剧怎么这么难,叹着此前种种不顺,以及夹杂在每一段经历中,若隐若现的一个含糊不清的名字。
酒气冲天,两人都是容易动情的性子,凑在一起更是无法收拾。到最后,只能搀扶着烂醉如泥的彼此,摇摇晃晃回了郑云龙住的破烂酒店。
把人安顿好,衣服扒下来扔到一边,刘令非站在窗前,借着昏黄的月光望向瘦的皮包骨的人儿,眼下浓厚的乌青与床头的褪黑素,没拆包装的香薰蜡烛都是他无声的挣扎。恍然间想起····想起两人初见时,他还是个在酒桌上信誓旦旦发誓说,“总有一天要让剧院坐满观众”的人,彼时青年的豪情壮志,同如今陷入泥沼般骨瘦如柴的身影渐渐重叠,刘令非不得不承认,此时此刻,他还是怜悯大于疼惜。
如果说刘令非是跳脱出传统意义的浪子,是个为了艺术献身的疯子,那郑云龙则是为数不多能够理解他,并产生共鸣的存在。最初聊到音乐话题时,他们就敏锐的捕捉到对方眼底相似的时刻燃烧着热爱的灵魂。
但和这位挚友崇尚及时行乐的性格不同,郑云龙是个彻头彻尾的理想主义者,这份才情赋予他自由探索艺术的灵魂与捕捉情感的双眼,却故意在底色填了一笔脆弱,这让他不惜燃烧生命也要追逐天方夜谭的梦,同时,又不得不受困于情感的漩涡。
所以,郑云龙需要一个人能抓住他脚踝的人,稳稳扎根,免得赴了伊卡洛斯的后尘。
生于海,终将回到海中去,刘令非觉得,他就快被风吹散了。

“爱情里布着选择的难关,你们都航行于理想的海,沿着不同的鲸路,如果你为他舍船,在他的眼中,你不再尊贵,如果他为你弃舟,他将以一生的悔恨折磨自己。而在这条路上并肩而行时,你们爱自己的船胜过爱彼此。”
拿到变身怪医剧本的时候,郑云龙终于长出一口气,来上海已经快一个月的时间,在刘令非的引荐与宽慰下,他终于有了些脚踏实地的感觉,终于能自信地说出,离梦想更进了一步。
上海是座繁华的城市,夜生活的丰富程度丝毫不逊于北京,年轻人乐于聚集在城市灯红酒绿的角落抒发白日的疲累,而每当这时候,他也总是感慨刘令非台上台下的反差感。
简直就是浪里小白龙,滑不溜手。
左右逢迎,却谙熟人在花中过,片叶不沾身的道理。
“你到底在为谁守身如玉?”
刘令非没好气地不说话,一人喝着特调,走得更远了些。
郑云龙则根本没注意到他神色的变化,没了阿云嘎的管束,他这几日酗酒愈发放肆,任由酒精麻痹神经的迟钝感蔓延全身,一双眼水汪汪的,看谁都狗血又深情。
全凭意识付清了钱,也不管刘令非的死活,他独自回了酒店。
租住的房子还没找到,排练倒是一场接一场,上海的湿热相较于青岛北京更不可比拟,接连几日的梅雨叫他背后隐隐做痒,他倒是没想过生在海边儿的孩子有一天还能被湿疹找上门来。
拉紧窗帘,却还是隐隐有月光刺破阻碍,落在大理石的地面上。
夜色涌动,酒精作用下迷蒙的视线里,月光笼罩之地竟隐隐泛起水波,郑云龙愣怔在原地,反复揉了揉眼睛,而后猛地冲到窗边,借着老旧玻璃窗的缝隙,他仰视着万里无云的苍穹,明月当空,温润如水的月华倾泻入每一条小巷,每一个角落,莹莹月辉下,整座城市恍若落入海洋的怀抱。
一瞬失神,意识仿佛被拉回狂风骤雨的海洋深处,明明眼前的一切如此祥和平静,但他心里却有如波涛席卷岸边。
那日,他在风雨的间隙里窥见阿云嘎湿透眼底的恐惧时,这份情感就已经无可救药的产生了。如同亲人相见的每一个夜晚,他们始终隔墙交谈,直到青苔爬上唇,淹没了未说出口的名字。
海浪翻滚着涌进他干涸已久的胸膛,“音乐剧也是我的梦想,现在,它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了,我们早就奔赴在同一条路上。”阿云嘎的声音忽然在脑中回响。
“我现在还无法回答你。”
“如果是你,一定能理解我的。”
“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影响到我们之间的关系。”
一声声温柔的呼唤随潮水喷涌而来,郑云龙恍然间似乎看到分别前阿云嘎一双决绝的眼。
“再见,”却不是用作告别,是为了迎接下一次相遇。
黑暗中他眉目明灭如刻,身形凝若远山,在郑云龙面前,阿云嘎一向是万夫莫开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分别的时候,眼底罕见的漫上微燃的悲喜,情绪交织杂糅着,掰碎了摊开了,就差临门一脚说出口,郑云龙却已经心灰意冷,径自离开了。
如今想起,他似乎品尝出些许阿云嘎的心思来,他们俩仍然是大学宿舍里那两个热爱着音乐剧的傻子,至少,他们如今还走在同一条路上。
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欣喜的吗?
熟练地翻出歌单,插上耳机开始列表循环,除去变身怪医,余下的多多少少都能在词曲的角落里找到他们的蛛丝马迹。
郑云龙最喜欢阿云嘎唱歌的样子,用情至深,那悲天悯人的表情,简直就是从草原走出来的精灵,带着和天地沟通的神性。
尤其是当那双清澈如湖水的眼眸,只描绘着他身影的时候。
他偷偷学了和腾格里祈祷的手势,却也只敢在私下里比划,对待神明,不得放肆。
歌曲很快抵达高潮,阖眼感受着旋律最原始的力量,浑身战栗,如等待新生命降生般虔诚。在生命的故乡里,他听到他对故土的热忱,在他隐瞒的希拉草原里,则是对命运的控诉。
那么吉屋出租对于他而言是什么呢?
单论喜好,郑云龙倾向于饰演性格极端的角色,在舞台上短暂失去控制,解放自我的瞬间,如上/瘾的药,让他难以忘却。
这一刻郑云龙终于意识到了他们之间的区别,阿云嘎的爱总是沉默的,你不能从他的言语揣测。
你要看他的眼睛。

阿云嘎从没想过分离竟会如此的痛苦,原来认为的习惯也只是一厢情愿。但好在他的事业足够忙碌,让他能短暂抽离忘却这些。
这段时间他回了趟内蒙,在草原上见到了两个发小和几位老朋友,和记忆中相比,这里仍旧没什么变化,亘古不变的一望无垠的绿蜿蜒至天际。
在瞬息万变的世界里,不变,是一钟多么诚难可贵的品质,永恒,则是不存在的奢求。
发小笑着调侃,说他比起从前更沉默了。
他也只是笑着摇头,说经历的多了,沉淀下来罢了。
再次听到郑云龙的消息,则是几个月后的事情。
那是一次小范围的同学聚会,在室友的半拖半就下,他推了工作才腾出时间来。
觥筹交错间,有人无意抱怨,郑云龙怎么没来?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交错在他身上,阿云嘎尴尬地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大川在一旁适时地接道,去上海了,为了变身怪医。
众人先是一愣,然后纷纷夸赞起来。
有个姑娘翻出了一段采访。
阿云嘎则在几人传阅的间隙里,偶然瞥见照片上那人消瘦得厉害的面颊。
怎么搞成了这副鬼样子?
他忽然很想冲到郑云龙面前质问,走的时候说的好听,现在倒是一副梦想还没实现就快先死了的模样。
却猛地意识到,他,没那个资格了。
要以什么身份去见他呢?
朋友,兄弟,还是…情人?
大川瞧他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不自觉问,“连班长都不知道吗?”
“我为什么要知道?”
“你原来不是对他上心的很,连抽烟喝酒都要管着,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喜欢他呢。”
“……我也不知道。”
“?”大川一愣,“我c,当年一群男的堵宿舍你还恶心的要死,怎么,现在真成同了?”
“关你啥事儿?”
“我就问问。”
这顿饭在平平淡淡之中结束,阿云嘎没推脱合照,一如既往被大家簇拥到了中心的位置,镜头闪烁,可现在身边再没了精灵古怪的人。
要是他在,定会做个鬼脸吧。
是啊,他就是一个像孩子一样的,永远天真的人。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怎么偏偏看上我了呢?
坐在身后的大川,莫名其妙地感到一阵恶寒,从前开始,这班长就是个不显山不露水的性子,有郑云龙在的时候,好歹还能从不苟言笑的缝隙里看出几分活人的样子,现在郑玉龙一走,他忽然格外想念这个活宝了。
“班长,性别这些都是身外之物,真正的爱情不区分这些的。”
“大川儿,你不用…”
“班长你放心,我一定支持你俩。”
“我不是这个…”
“最近上海那边有个组,好像叫遗愿清单···正招人呢,你要实在担心,要不借着机会过去看看?”
“好…我会考虑。”
见实在拦不住,阿云嘎干脆放弃挣扎,不再插话。
“情这东西,喜欢起来就没道理。”
大川沉迷自我总结,“你也知道大龙的性子,他在上海应该也挺难的,别看都是海边,那儿气候和青岛还不太一样,今天一看都快瘦脱相了,说不担心也是假的。”
“班长,你去看看也好,就当替我们这些人去了,怎么样都好过他自己一个人。”
“一个人有时候还是挺难受的。”
阿云嘎疲惫地捏了捏眉心,抬手示意他打住。
“遗愿清单我已经接了。”
“真的?”
大川一愣,随即笑着连拍几下他的肩膀,“还得是班长,有魄力!”
“总得面对,逃不过的。”
“而且,我也差不多想明白了。”
“我得让他知道我从哪儿来,况且,我还欠他一个答案。“
今夜,北京上空,星光灿烂。


”所以当时是大川儿劝你来的?回头我给他补个红包,这么多年真是辛苦他被你纠缠了。“
”怎么就成他劝我来的了?遗愿清单是我自己接的好吧。“
”嗯嗯,然后呢?“
”先睡吧,明儿陪你去博物馆。“
郑云龙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堵住他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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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0 01:20: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哟 最后一段一下子拉回现在了 ps捉虫一下 大学室友一般叫大川,川子是声里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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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10 05:39: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环球兔子 发表于 2025-6-10 01:20
哎哟 最后一段一下子拉回现在了 ps捉虫一下 大学室友一般叫大川,川子是声里那位~

!感谢~补的还不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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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12 17:3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完结/连载/番外】标题(更新时间/章节)

本帖最后由 木卿1997 于 2025-6-13 09:52 编辑

【天鹅像我黑色的头发在湖水中燃烧,我要把你接进我的家乡,有两位天使放声悲歌,痛苦地拥抱在家乡的屋顶上。】



码头的轮渡上落满了海鸥,几个小孩分一片面包逗弄着鸟群上下翻飞,芭蕉树仍然一派天真地等梅雨停歇,偌大的街头,只有他初来乍到。

遗愿清单刚立组不久就曾向他递来橄榄枝,早在看过韩国原版的杨晓宇时,阿云嘎就对这个角色颇有好感,哪怕组里经费不足,他从一开始就抱着哪怕赔本儿也愿意参与的心态接下了这份工作。

上海,这里和他到过的所有地方都不相同,他像是孤身闯入敌营的新兵蛋子,被周身陌生冷冽的气氛所包围,只觉得连路人的目光都带着审视的味道。不过阿云嘎从不把他人的评价放在心上,他现在满心满眼都只有一件事,一个人。

借着这次漫长的离别,他终于明白了真正需要的东西——他不能没有郑云龙,这才过了多久,阿云嘎就觉得自己的魂都随着他飘来上海了。

于是,命运呼喊着,拉扯着,在他耳旁叫嚣着,催促着,教他足下生风,恨不得肋生双翼,也要马不停蹄地奔向爱人身旁。

这种迫切的被追逐感,哪怕在他漫长坎坷的人生中也不过短短经历过几次而已。然而时至今日,他仍可清晰明了的记得每一次的心路历程——他们像是熟识多年的老友,彼此心照不宣的分享着最狼狈落寞的时刻,再一同奔赴下一程旅行,以致于,他甚至鲜少怨怼,更多的把这当作是命运的招引。

等他进组妥善安排好一切,准备收拾收拾去坦白心意时,来者却不是郑云龙。

“您是··刘先生?”

阿云嘎认识他,放眼整个沪圈儿都是有名的前辈,想当初还是听郑云龙提起的。

“喊我令飞就行。”

刘令飞瞧着打扮得和花孔雀似的人,暗自咋舌。

“来找龙儿?”

“对,我们俩是大学同学,这好久没见了,来找他吃顿饭,顺便叙叙旧。”

“您要是有时间也可以一起来,今晚我请客。”

“这就太麻烦了···哦~原来你就是阿云嘎。”
【天鹅像我黑色的头发在湖水中燃烧,我要把你接进我的家乡,有两位天使放声悲歌,痛苦地拥抱在家乡的屋顶上。】
码头的轮渡上落满了海鸥,几个小孩儿分一片面包逗弄着鸟群上下翻飞,芭蕉树仍然一派天真地等梅雨停歇,偌大的街头,仿佛只有他初来乍到。
遗愿清单刚立组不久就曾向他递来橄榄枝,早在观看韩国音乐剧的杨晓宇时,阿云嘎就对这个角色颇有好感,哪怕组里经费不足,他从一开始就抱着赔本儿也心甘情愿参与的心态,才决定接下这份工作。
上海是一座陌生的城,这儿和他去过的所有地方都不一样,他像是孤身闯入敌营的新兵蛋子,被周身陌生冷冽的气氛所包围,只觉得连路人的目光都带着审视的味道。不过阿云嘎从不把他人的评价放在心上,他现在满心满眼都只有一件事,一个人。
借着这次漫长的离别,他终于明白了真正重要的事情——他不能没有郑云龙,这才过了多久,阿云嘎就觉得,自己的魂儿都随着他飘来上海了。
于是,命运呼喊着,拉扯着,在他耳旁叫嚣着,催促着,教他足下生风,恨不得肋生双翼,也要马不停蹄地奔向爱人身旁。
这种迫切的被追逐感,放眼他漫长坎坷的人生,也只经历过寥寥数次。然而时至今日,他仍可清晰明了地记得每一次的心路历程——命运,他们像是熟识多年的老友,彼此心照不宣的分享着最狼狈落寞的时刻,一同奔赴下一趟旅行,以致于,面对挫折与困境他甚至鲜少怨怼,更多当作是命运的招引。
等他进组妥善安排好一切,收拾妥当正准备亲自上门坦白心意时,排练室地门打开,迎面走来的却不是熟悉的人。
“您是··刘先生?”
阿云嘎认识他,放眼整个沪圈儿都是有名的前辈,想当初还是听郑云龙提起的。
“喊我令飞就行。”
刘令飞瞧着打扮得和花孔雀似的人,暗自咋舌。
“来找龙儿?”
“对,我们俩是大学同学,这好久没见了,来找他吃顿饭,顺便叙叙旧。”
“您要是有时间也可以一起来,今晚我请客。”
“这就太麻烦了···哦~原来你就是阿云嘎。”
刘令飞上下打量着他,继而一挑眉,隐隐有些挑衅,“我好不容易把人养胖点儿,要是再因为你瘦回去就不好办了。”
“哈哈,那真是辛苦你照顾我们家大龙了,”阿云嘎轻轻一抿嘴,也不生气,反而礼貌性地伸出手,两人扎扎实实地握住彼此,若一次无形的交锋。
“不过你还真是来得不巧,今天排练结束的早,他已经回酒店了。”
揉捏着酸痛的手腕,斜倚着门框漫不经心地说道,“你知道他住哪儿吧?”
“当然,”身形一顿,阿云嘎状似无意瞟了一眼他腰腹的位置,心思一歪,紧接着打趣,“对了,听说您身体不错,正好我在这方面略有拙见,下次定向您讨教。”
“?”
“嘴上倒是不饶人。”
他后知后觉,全当被猫挠了一爪子,思绪在风中凌乱,郑云龙是怎么看上他的呢?
暮霭下的上海是一座灰色的城,让人觉得时间凝滞,所有轻微的,沉重的伤感都不打算结束,一切残喘的,化痈的恶疾也不会致命,只是拖着,形成巨大的漩涡,昨天比前天好一点,今天比昨天坏一些罢。
郑云龙已经记不清来上海的这段时间,到底循环过多少遍希拉草原和生命的故乡,以致于这两首歌的底色在他听来,已经变成了阿云嘎的模样。
夜很轻薄,雨把他浸湿了,沉重的灰趁他呼吸的间隙无孔不入,深入肺腑,却既不是伤感也并非孤独,勉强而言是一种载沉载浮的落寞。
强撑着理智拂去作乱的心绪,此时此刻,远比情爱重要的事情正摆在他的面前。
变身怪医的排练即将结束,剧组这两天充斥着兴奋与压力交织的双重氛围。jekyllhyde,大学时代的梦想近在咫尺,但他却心有迟疑,尤其是一段长达四分多钟,二十余次人格转换的唱段,为此他专程同刘令飞请教过多次,这是自从业以来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
最终,郑云龙提出了一个十分抽象的方法用以诠释不同人格的碰撞——把身体分割为两个的容器,一如人们通过左手杀人,右手写字的方式来区分jekyllhyde
每个角色都安放在一段自我碎片中。
最初,在同肖杰提及对变身怪医的理解时,他如此阐释,“海德觉得自己是个受害者。”
老肖眉毛一扬,问他理由。
“被John质问时,hyde反问他,‘怎么不问问他对我做了什么’,那是因为Hyde希望自己能够一直存在,永远不用变回Jekyll。”
“他们其实都挺可怜的。”
就像他,他们都是社会常识的被抛弃者。
一个不怎么会表达情感的人,一个常被认为是无趣的人,舞台是他人生里为数不多的精神寄托。可以说郑云龙把他的全部,投入进至今为止饰演过的每个角色里,他爱着那些简短的人生,像爱着自己一般爱着它们。
不过,这样的生活也让他感到疲惫。
他在舞台上能看到整个世界,但下了台,他还是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刘令飞虽然是个好酒友,是谦逊的前辈,是探讨艺术的至交,却无法满足情感的空虚。他不得不找些别的什么东西填满日渐消耗的自我,他试着养了一只猫,但每当瞧着这个和自己性子差不多的小东西,对心中人的思念只会愈加汹涌。
每到这时他便打开歌单,单曲循环至天明。
人不会山海永隔。
阿云嘎的到来实属意外之喜。
郑云龙一人圈在酒店房间里已经整整三天,期间刘令飞尝试喊他出去,统统被拒无情绝,在第无数次明说不需要客房服务后,他听着门外的敲门声不耐烦地拉开门,却怔愣在了原地。
“嗨,想我了····”
砰,门猛地又被关上。
“你怎么来了?”
他抵在门后剧烈地喘息,险些吓得心脏跳了出来。
“接了工作,顺带来看看你。”
“能不能,先把门打开?”
郑云龙将门敞开一条缝隙。
“不请我进去吗?”那人诱惑着,如伊甸园的蛇。
“好,”他立刻妥协了。
阿云嘎进屋,一眼就瞥到散落在外的几盒香烟,空气中飘着淡淡的酒气。
“最近怎么样?”
他明知故问,无非就是想听他亲口说出来,仿佛如此就还能回到从前似的,来的路上他准备了许多话术,可真当看见郑云龙不堪一击的面容时,所有语言都失效了,他只想把人搂在怀里。
“挺好的。”
“瘦这么多?”
“角色需要。”
郑云龙悄悄竖起防御的高墙,落在阿云嘎眼里,却处处透着引诱的破绽。
于是,往日话多的人交出了话语的主动权,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分享着近况,画面诡异而和谐。
“别说这些没用的了。”
“你来这儿到底是想干什么?”
终于,他忍无可忍,几近自暴自弃地埋怨,“都拒绝了,为什么还要给我希望啊。”
“大龙,”阿云嘎欲要抚摸他额前的碎发,郑云龙无言躲开,“我今天来只想说一句话,如果你还相信我,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
垂下的手缓慢坚定地攥紧。
“之前,是我错了。”
“相见不是为了圆谎,是为了还清面目。我们各自以不同的手法编织自己的谎言,的确也毫发未损地避过现实的闲谈,你愿意在我面前诚,实正如我唯一不愿对你假面。那么我们何其不幸,不能被无所谓的美梦收留,又何等幸运,鼓起勇气,再度相聚。”
那天,留下半句不清不楚的话,阿云嘎没再多言,只在临走时没收走了所有香烟。过后许久,郑云龙还觉得自己处于梦境中。
两人之间,他始终是向前迈进的那一个。
七年的时间,是他七年如一日的执念拖着阿云嘎,孤独漫长地行进在前途未卜的路上。
即便是在告别之际,郑云龙仍旧试着让他理解,自己有多么爱他,又为什么选择离开他,试着告诉他,凄风苦雨我能同你承担,你可以相信我。
如今,他终于等到阿云嘎迈出最后一步,尽管他此前已经走过九十九步的路程。
笨拙的爱人,终于懂得了自己的心意,终于敢直面一切。
这一刻,他们才真正拥有了彼此,不再是相互弥补,而是相互成全。
分别时,他们紧紧地拥抱着,谁都没有说话。
他们每一次的拥抱都如同带血的痉挛。
阿云嘎在他耳边承诺,说这一次换他来,说这世间再没什么能阻挡他们的关系,他说着草原是什么样子,他说着要怎么带他回故乡。
他说,我想让你知道我从哪里来···我把我的根,我的源头,我的草原一并给予你,在不知不觉中,你已是我生命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郑云龙侧耳听着,眼睛涌上泪意。
并忽然意识到,海和草原没什么不同,就像他们紧紧相连,那海的尽头会不会就是草原呢?
我们,能成为彼此的归宿吗?
小别胜新婚,那天过后,明面上两人的关系似乎没什么变化。
但变身怪医剧组的后门,却多了个按时蹲点儿的身影。组里人没见过他,但架不住男人极为热情,每次来得时候总会提些东西,有时是几盒冰淇淋,有时是几杯咖啡,搞得几人非但不反感,尤其是几个小姑娘,连连称赞这样的男人不多见。
不过心生好感之余,也没人做出越界的举动,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人早就名花有主,他们都是顺带的,人家要等的,从来都只有一个人。
唯一感到别扭的,大概只有刘令飞。
眼睁睁瞅着好不容易得来的酒友就这么被人叼走,又过上那滴酒不沾的守身如玉的修仙日子,想到这儿,他就恨不得给俩人立个牌坊,刻满阿云嘎的名字再烧掉。
“啧,”相处这么久,他还是头回见着郑云龙笑得如此不值钱···有时真想拿面镜子挂在他脑门儿上,好叫他看清楚男人的嘴脸,他图谋不轨,他馋你身子。
“大龙,今儿看着附近有家不错的日料,我带你去啊。”
“演出累不累啊,晚上去我那儿看看?”
“今儿你演得特别特别棒!”
“猫挺好的,我都给你喂着呢,我?我不忙,过两天就是你生日了,有什么想要的吗?”
刘令飞猛地拍上排练室的门。
两人凑在一起就有层结界似的,浑身上下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场。
老实说,接连几周目睹相同的场景,他已经渐趋麻木。更何况,郑云龙的状态肉眼可见的好转,作为朋友,他本不应该计较许多,可是见过他受伤的样子,又怎能轻易放心呢?
点燃一支烟,深深吸入胸膛,闭气,让烟在扩张的肺叶间流转,他感受湿冷密道被火把烘干似的快意,而后迅速蹿升,挟着长长的叹息从鼻腔喷出。
郑云龙私下里烟酒都来,歇场时俩人没事儿就凑在一起吞云吐雾,明明都没少抽,但人家丝毫不受影响,抽多少根音色仍清亮的像云雀。
踩灭烟头,刘令飞再一次目送连体婴似的两人一路走远,忽然心中一动,郑云龙生日快到了。那天正好还是变身怪医的演出,不如就在后台准备个惊喜···
来上海这么久了,他没什么朋友,这次一定得好好热闹一下。
“哎,你们知道郑云龙吗?”
遗愿清单的踢馆会上,面对台下诸多相机,阿云嘎神情自如地介绍着剧团的排演情况,他人一兴奋起来,也不管人前人后,就容易满嘴跑火车。
“我俩是大学同学,还是室友,他最近也有一部音乐剧要上了,也在上海,叫变身怪医,是不是说太多了?”
旁边的主持没见过这样的情景,赶紧拦着都拦不住,直到后台传来一阵突兀的笑。
台上人才忽然停了下来,后知后觉地道歉。
“就到此为止吧。”主持人松了口气,夺过主动权,继续问着不痛不痒的问题。
发布会结束后,那人仍旧笑得停不下来,学着他的语气,“你刚才特像个傻子,哪儿有这么刻意的。”
“一会儿岔气了,今晚不是首演?”
阿云嘎一向拿他没办法,只得自己找补,“机会难得,正好替你宣传宣传,你哦,好心都当驴肝肺。”
“生气了?”郑云龙笑着,侧过头瞅他窘迫的样子。
“打算怎么哄我?”
“想得美,走了,”见人没事,他索性小跑几步,先行出了大楼,“晚上见。”
“慢点儿跑,看着点儿脚下。”
草原的尽头在哪里?穿过沙漠会到什么地方?海湾,悬崖,还是墓园?年幼的阿云嘎枕着袍子,躺在自家蒙古包的门前,以天为被,以地为床。
漫天的繁星冷眼旁观,他不喜欢银河,总觉得冷冰冰的,还不如夏天的萨拉乌苏河的河水暖和。
这个问题,他依稀记得曾问过父亲,但答案也随着时间一并消逝,几年后,他又问了大哥。大哥抱起他,指着地平线的方向,难得语重心长地解释,那儿是腾格里在的地方。
“草原上诞生的每个生命都在腾格里的庇护下成长,你也不例外。”
他不知道腾格里住在哪儿,只好当作不切实际的故事。
后来进了文工团,成了首席,同期夸赞他能歌善舞,骨骼轻盈,他笑着摆手说都是父母给的,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此前,他不曾在意这些所谓的天赋,只默默一人向前走,自己拿主意,像离群的野马,踽踽独行。他的前半生过于被动,太多的事情压在他身上推着他前进,只有在学校的日子称得上快活。
现在阿云嘎总算想明白,腾格里始终保佑着从草原走出来的孩子,是命中注定,让他在北京遇见了郑云龙。
一路走来,他觉得现下的状态还不错。
习惯孤独,并不意味着享受。
他的来路好像受刑横跨大漠的瘸马,每隔一程,就得幻想出小绿洲,把头倚在低矮的树丛上,朝落日方向叹息,才能无冤无仇地走下去。时间脱壳似的,把他锁在过去与未来的冰窖里,两年,三年,四年··现在终于找到了出口。
幼年的问题,他给出了自己的答案,草原的尽头大概是海洋吧。
那是他的栖身之处,是他与爱人的故乡。
城市在水里泡软了,肌理纤维都乱了。
make a wishmake a wish。”在众人交错的欢呼与祝福中,他吹灭了蜡烛。
“祝变身怪医票房大卖,巡演顺利!”
刘令飞来得有些晚,穿着一身沉重的戏服挤入镜头,才补上一句生日快乐。切开的蛋糕摆满了桌子,等主演们纷纷享用完毕,却发现刚刚还满脸奶油的宴会主人,早已不知所踪。
剧院旁的一家西餐厅里,阿云嘎有一搭没一搭的同另一位友人闲聊着,姑娘似乎看出来他心不在焉,也不气恼,反倒像是瞧见了什么稀奇的场面。
“要不先看看菜单?应该快到了。”
“嗯?行,”下意识回应,目光却还是似有若无地频频瞥向餐厅入口,“就按照你推荐的来吧,他没什么忌口。”
“哈哈,好。”
一曲舒缓的咏叹调落下帷幕,郑云龙姗姗来迟,额前碎发被汗打湿了些许,软趴趴地贴着,一双小鹿似的眼睛在见到他的一刻愈加湿润。
“那,我先走了?”
姑娘识趣地作别,还是郑云龙拦着她拍了张合照。
位置紧靠着窗边,此时已接近午夜,两人相对而坐,一时只默默注视着彼此,谁都不说话,享受着片刻的宁静。
“演得怎么样?”
还是阿云嘎先打破了沉静,“瞧把你累的。”
“一般,失误挺多的。”
“慢慢来,毕竟是首演。”
“你那儿什么时候开始,还走得开吗?”
“留得哪天的票?”
“下一场行吗?”
“应该可以。”
阿云嘎瞧着他傻乐的模样,没忍住拿起手机拍了一张,“一会儿回去,还有个惊喜给你。”
“你住哪儿呢?要不去我那儿吧。”
“听你的,今天你是寿星公,你说了算。”
郑云龙本以为会是一束花,或是一起看个电影之类的俗套情节。
可等他洗漱完毕坐在床上,看着屏幕前一个个熟悉的身影,说着最真挚的祝福时,还是红了眼眶,i am yours,”背景音乐转了一遍又一遍,像是无声的告白。
那里面并没有阿云嘎出现,但他从未离开。
“喜欢吗?”
“剪得真烂,”郑云龙笑骂道,“又菜又爱玩儿。”
“大龙,生日快乐。”
他纵容爱人所有的小脾气,“也祝愿变身怪医旗开得胜。”
“祝你的梦想早日实现。”
“不,是我们的。”
爱不分彼此,如今,他们对音乐剧的爱与对彼此的爱已经融为一体,合二为一了。
阿云嘎垂眸,郑云龙配合地闭上双眼。
随着蜻蜓点水般的吻落下的话语,让此前所有的痛苦一瞬便甘之如饴。
“哎呀,差点忘了,”他的爱人掏出一枚戒指,轻轻为他戴上,郑重其事地吻过戒面。
雨水把城市抱湿,允许腻在它怀里撒娇似地绵软,风雨呼啸的间隙,他清清楚楚地听到,阿云嘎一句珍重的告白。
他赌对了。
他爱我。
【亲爱的,为什么我们不要幸福?人是傻瓜,错过这样的欢愉,笑一笑默许吧,答应我共赴佳期,给我以目光的柔情,嗓音的爱意!】  
遗愿清单郑云龙看了三次,每首歌都烂熟于心,往往是这边刚下戏,踩着谢幕的尾声冲进隔壁的剧院。
这时,郑云龙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他们的梦想正一步步变成现实。
不,他甚至偷偷设想,哪怕共白头,他俩也定也要把对音乐的热爱促膝长谈。
至于现在?他们就是一切。
然而分别总是在所难免,离开之前,阿云嘎忽然同他提起韩国的音乐剧行情,大抵是受了遗愿清单的影响,不管怎样,他看得总是更远一些。
“那边现在流行以明星带剧,据说效果还不错。”
“怎么说起这个?”
“我在想,国内能不能做一点相似的尝试,”阿云嘎若有所思,“声入人心最近有找我,我打算去试试。”
“我不太了解这些,”郑云龙如实回答,“况且眼下还有别的事情。”
他刚刚租了房子,东西还没收拾完全。
“而且,我不像你,我对真人秀完全没有经验。”
“好,”见他态度坚决,阿云嘎也不再多问。
但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快,仅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郑云龙便收到了来自节目组的疯狂问候,他一次次的拒绝,直到第12个人找上门来的时候,他的好脾气都快被磨光了。
有些无语地同阿云嘎在电话里说明情况,对面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问道,“要不来试试,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一共就三个月的时间,也不会耽误太久,最近不也正好没活?”
“再说,万一成了呢?”
郑云龙沉默片刻,耳畔还回荡着节目组唾沫横飞的,洗脑似的宣发言论。
“你决定了?”
“嗯,我打算去看看。”
“行,那我也去。”
赌注,看得无非是到手的配不配得上成本,他俩如今都没什么好失去的,两个一穷二白为了理想付出所有的笨蛋,终于做出了决定。
到地方的前一天,阿云嘎扔给他一箱子衣服,叫他打扮得时髦点。
“按照电视台以往的尿性,他们保不准搞出什么幺蛾子来,到时候咱俩得统一战线。”
“好,”郑云龙讳莫如深地点头,“要是咱俩成了对手···”
“那干就完了。”
两人相视一笑,一拍即合。
“不是说回去拍电视剧吗,这角色形象需求这么极端呢?”郑云龙忽然瞧着他黑了不少的肤色,和剃了鬓角的乱糟糟的短发。
“为艺术献身,都是值得的。”
“少装。”
“老班长好。”
“老同学好。”
“我俩是大学同学,我还是他班长。”
隔着层层滤镜都挡不住的精致面容,阿云嘎强压下嘴角上扬的冲动,虽然来之前说好了只演挚友,但他没想到郑云龙初登场的人设如此···狂劲。
“这儿没什么人,”他不知去哪儿找的理发师,还特意把中分的刘海弄成了三七分,一小时的节目里约莫有半分的精力都用在整理仪容仪表,再加上那个险些被镜头收进去的飞吻,阿云嘎险些破功。
他俩一个仰头,一个俯视。
“高处不胜寒?”
闻言,郑云龙赏他一个白眼,翘着二郎腿不再理人了。
梅溪湖仿佛一场梦,来之前他一人坐在后台的化妆室,等着姗姗来迟的某人,手机每隔五秒就自动息屏,但郑云龙还是不厌其烦地一遍遍点开刷新着微信的置顶消息,一旁的几个小孩儿偷偷议论着他生人勿近的气场,除了一个胆子大点的问了声好,愣是没人搭理他。
“老师,妆发···”
“差不多就行了,先这样吧。“
他放下手机,三年前刚到上海时就注册了微博,但郑云龙对此类的电子产品还是毫无留恋,想起那人嗜游戏如命的样子,快餐式娱乐果然令人费解。
“久等了,”直到傍晚,拍过宣传片后,他才在房间门口遇到风尘仆仆的来人。
一如多年前路的尽头,阿云嘎棱角分明的面庞藏在立领的烟灰色大衣下,眼底是尚未喘息过的疲惫,强撑着微笑款款而来。
郑云龙尊重他工作的强度,却难免心生担忧。
但,现下人多眼杂,他们只能简单问候,索性两人的房间连在一起,中间一道单向反锁的小门在二人这儿更是形同虚设,此后的每晚为音乐焦头烂额的时候,他们中的某一方或许会短暂地锁住,两小时后再偷偷打开。
果然不出阿云嘎的预料,短短几天时间过后,郑云龙的高冷王子人设便塌了个干净,几个小孩儿进微博,第一眼瞧见他自拍的模样时都大为震惊,但他本人似乎十分享受面具崩塌解放自我的快感,一度沉迷于推销自拍技巧无法自拔。
最初发现端倪的是黄子,虽然他俩私下里都没想藏着掖着,却也没成想这么轻易就被人捅破了窗户纸。那孩子某天悄咪咪的借着吃饭的时候同二人询问,“哥,你俩啥时候发喜糖啊?”
两人吃饭的动作俱是一滞,郑云龙的筷子险些掉在地上,还是阿云嘎先反应过来,一副老不正经的模样,“我俩还打算明年领证呢。”
“真假?”顶着他皮笑肉不笑的目光,黄子不好发问,只得暂时退场。
但,事情远没有结束,后来者居上的王晰,凭借多年恋爱长跑的经验,轻而易举就看透了他们举止间的不自然。
他同阿云嘎两人此前因公务相识,索性便在私下聚会里直接坦言,“我是真没兴趣掺和你俩的事儿,下次别带我。”
“晰哥,既然我喊您一声哥,那就不会做对不起您的事儿。”阿云嘎笑着说道,眼角细纹堆在一处,像一尾灵活的鱼,“咱俩什么交情,还用得上说这些?”
“得了,你啥德行我还不知道?”王晰想起此前在商务活动中能对着手机笑上一下午的人儿,他和老婆最黏糊的时候都没到这份儿上,“听哥一句劝,别露太多,但凡是个明眼人都瞧出来了。”
“我们清楚。”
清楚?王晰一挑眉,这俩人分开还算正常,合在一起就是俩傻子。
三傻大闹好莱坞?二傻就能搅乱梅溪湖。
虽然在这圈子里同性不算稀奇,人们也不怎么介意,但这事儿归根到底还是不被主流接受,无论如何搬到台面上都会是隐患。
“对了龙儿,下次唱的时候注意下表情管理,哥这么多年头一回在台上都不敢正眼看人····”
然而就是这样一档名不经传,甚至播出时连app首页推荐都刷不到的综艺,却在之后的播出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度。
三个月弹指一挥间,结束前的一夜,郑云龙死死盯着手机屏幕,忐忑不安地紧握拳头,开票不到一分钟,秒空,那一瞬,他潸然泪下。
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数年如一日深爱着的艺术终于被世人认可。
这一次,他们赌对了。
有人说梅溪湖是文学绿洲,是三个月的乌托邦。
是在炎热酷暑与凛冽寒冬并举的三月里永不凋落的奇迹,它是音乐人的精神寄托,是一棵常青树,在荒蛮偏僻的穷壤构筑起的百日幻梦。
时至今日,郑云龙仍旧怀念着三个月里跟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们谈论音乐的情形,他遇到了那么多值得珍重的人,即便分开多年,逢年过节也会和其中的几位小型聚会。
和阿云嘎的关系,自然不必多说。
最后一期两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吉屋出租的曲目,i'll cover you
这是一切的开始,也适合作为结束。
录制的当天,肖杰坐在台下,看着台上熬出头的学生,感动之余,更多的是欣赏与钦佩。
他们已然越过老师,成为航行在同一片海面的同伴了。
至于谁先抵达终点?那并不重要,反正,他们迟早会找到彼此。
夜半排演时,阿云嘎故意把歌词改成了,today for metomorrow for you。“
郑云龙一时不解,不过很快就释怀了。
自从他们知道自己在彼此心中的位置有多么重要后,动作言语间的示爱就不再吝啬,尤其是阿云嘎,似是要把这些年的冷落一并补偿给他似的,人前人后都藏不住温柔与依恋,他深褐色的眼睛像一张织得密密的网,专心致志盯着人看时,就仿佛落入深夜的海洋,那网牵扯着灵魂的一角猛地把人拖入海底的珊瑚丛中,恨不得把所有埋藏的故事,所有真切的思念与落寞全都倒出来摆在你面前。
他的爱人还是如此笨拙,生怕他跑了似的。
郑云龙很想劝劝他,哪怕把我捆起来也无所谓,只要我们的心在一起,我就不会离开。
这几月的时间里,他有事没事便同他学上几句希拉草原的歌词,阿云嘎也更频繁地聊起故乡,说着蒙古族特殊的礼仪,文化与民俗风情。
郑云龙喜爱他提起家人时温柔的眉眼,就像他偶尔会觉得,庙里破损的观音反而跟人间更加亲近,阿云嘎提起他的草原时,心有如海一样的包容。
“当初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他忽然想起这人曾隐瞒过歌词的事情,“你不是说歌词是骏马回乡吗?”
阿云嘎一愣,完全没想过他记得这么清楚,只得含糊其辞,“你说什么呢?骏马回乡我也唱过啊,就在之前的晚会上。”
“说不过就装糊涂,谁装得过你啊。”
眼瞅着瞒不下去,阿云嘎任命地组织语言,反复斟酌,“那不是看你那时候太伤心···而且经历了这么多,你仍然选择站在舞台上,在我心里,你就是名副其实的战士。”
出乎意料的,他没想过得到这样一个答案。
“那下次巡演,再唱一次吧。”
“我想,站在现场听你亲自唱。”
阿云嘎不记得自己看过郑云龙多少场戏了,他虽然注重细节,却不善于总结,以致于人前问起,也只答得上摸棱两可的数字。
许是天生对数字不敏感。
但唯有一件事,他记得比谁都清楚。
郑云龙的生日又要到了,为什么要用又?两年前他瞧着爱人哭得泪眼模糊,就暗暗发誓,要把世上最好的幸福都给他。
他像是得了洁癖的强迫症患者,拉了身边几个朋友在上海提前筹备了一周的时间,从商量场地到礼物的选择,他甚至想好了今年带他回内蒙草原看看。
他的月亮,高悬在天,却独独照着他。
李琦几人知晓他的性子,在这点上用钱大有挥金如土的趋势,时不时就得拦着点儿,但还是收效甚微。
最终,还是连着庆祝了三天,苟过一整个端午节。
当天几人都喝了点小酒,直到郑云龙睡着了,阿云嘎还在微博上蹦跶,凌晨三点未眠。许是酒精的影响,他今晚格外的愉悦,上一次感受到相似的心境,还是看着蔡成煜不自量力挑战白酒一杯倒的时候。
身侧人安静地翻了个身,胳膊无意识攀附上他的腰腹,黑夜里,像一朵脆弱的菟丝花。这三个月仿佛一场梦,阿云嘎强迫发热的头脑冷静下来,他们不能止步于此。
他和郑云龙,是要一起被刻在里程碑上的。
还有那么多未竟之事,如今,才刚刚开头而已。
【不要说死亡的烛光何须倾倒,生命依然生长在忧愁的河水上,月光照着月光,月光普照,今夜美丽的月光合在一起流淌。】
巡演结束后,台下喊着梅溪湖不留遗憾,台上他们回眸望向满天星光的一刻,则被永远定格在了众人心上。
那年,他跟着阿云嘎回了家乡,这个说了十年的承诺,随着剧院坐满,票价飞涨,一并成为了现实。
郑云龙忽然觉得,已经没什么遗憾了。
烟花悄然盛放,他却想起紫竹苑的桃花来,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想过,就这么走吧,不要再去管俗世的烦忧。
他们的精神世界足够宏大,郑云龙有信心,哪怕有天两人都成了老头,凑在一起谈得事情无非还是过去与音乐。
这两件事贯穿他们的一生,也终将陪着他们继续走下去。
在内蒙,他笑着解释,以后不能再说你老了,风沙是真的大。
阿云嘎怀里抱着把吉他,两人站在车上,在风沙里听着他弹了一曲熟悉的歌。
郑云龙一时没想起来歌词,阿云嘎就着风声低声唱着,here i goes again·····”
烈日下他眯起眼睛,看清面前人洋溢着幸福的嘴角,就像他曾固执地拉着他回了家乡,如今,他也终于回到阿云嘎生长的地方,他们真正分享了彼此的一切,他把他的根,他的魂,一并托付到他手上了。
于是,在同设计师聊起内蒙时,他提起了这场盛大的烟火,设计师便将其绣在了肩头。
没有什么是永恒的,但至少在彻底遗忘前,他可以记得。
然而现实总是一地鸡毛,就像09级各奔东西一样,梅溪湖也终将散场,本以为是各自发展,没成想,总有人心怀不轨。
郑云龙默认自己的性格是内向,习惯了被人误解,他也不愿去争辩,一如阿云嘎所言,他很少发脾气,是个从底色到内在都温柔如水的人。
他像是海上的晨雾,若即若离,抓太牢就散了,风一吹就跑了,浑身透着一股子清澈感,叫人想起南城的细水长流。
那一晚,他平静地度过。
平静地拾起所有公平的不公平的冷眼,自证清白。
一个人,默默地回了上海。
阿云嘎的电话就没断过,可他懒得接,也不想接,他像是躲在角落里暗自舔舐伤口的猫,此时只想着回到窝里,伸个懒腰,顺顺毛发,做一些无聊但喜欢的事情,等所有尘埃落尽,腐蚀得差不多了,再探出头来。
他们的理想不能就此结束,最起码,不能结束在他身上。
后来,挨不住阿云嘎的狂轰滥炸,两人总算坐下来冷静地聊起现状。
郑云龙坚持将避嫌贯彻到底,此前公司媒体刻意给两人炒绯闻的下三滥手段他都见识过了,如今应付起来倒也不陌生。
“那,这次就听你的。”
两人中他很少是做决策的那个,但认真起来却是谁都劝不住,阿云嘎知晓他的良苦用心,只得配合着取消了后续的所有双人商务。
他们就像是一夜之间结束关系的炮友,形同陌路。
阿云嘎低调地回了北京,接着几档综艺,演着音乐剧,出出专辑。郑云龙回了上海就一门心思扑在话剧里,忙起来就忘了伤痛。
21年,疫情结束得差不多,他便办了个人演唱会,经历过此前的风雨,他又瘦了不少,整个人形销骨立,连刘令飞都劝他还是健康重要。
两个爱酒如命的人,倒是谁都没资格说对方。
他精挑细选了几首歌,花了很长时间谈版权,练习,合乐。
演唱会和音乐剧完全不同,他从未离观众如此近,也从未在台上赤诚地袒露自我,他的情感一旦外露,就是源源不断的。
他偷偷藏了些心思,在歌曲的前面,在歌词的字里行间。
以力所能及的,最隐秘的方式诉说着盛大的爱意。
阿云嘎也送上了他那似曾相识的烂到爆炸的剪辑。
郑云龙在台上笑成了一团。
他们果然没变过,还是寝室里那两个傻子。
阿云嘎的每张专辑他都没错过,舞台也靠着录像一路看了下来。
认识的第十二年,郑云龙得到了一首海然海然。
那人抱着吉他,在封闭的房间里,在爱人的面前,互相打着掩护,诉说着爱情。郑云龙曾觉得阿云嘎就是遥不可及的星星,是生于草原的隐秘的微光。
这颗星星,却为他落入了人间。
他时而觉得,是自己把草原从他身边夺走了,他不想因为在阿云嘎生命中占了过多分量,就让他抛弃些什么。在属于彼此之前,他们只属于自己。
这种不安,却被阿云嘎一语道破,“我们都是心甘情愿的。”
“海的尽头是草原,我们拥有同一个家。”
谁说他不懂浪漫,不会说情话?
郑云龙以后一定第一个跳出来反驳。
即便未来聚少离多,但这反而激起两人的保护欲,他们愈加小心翼翼地珍视着彼此,因为曾失去过,所以不愿再担惊受怕。
后来又过了很多年,听到阿云嘎决定着手制作风声时,郑云龙格外欣慰。
他这些年参演了不少了影视剧,话剧的拍摄,仔细打磨着演技与台词,像一株茁壮成长的树,如饥似渴地吸取着触手可及的知识源泉。
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他深深认同,只是,在空闲之余回看两人走来的稚嫩模样,仍旧忍不住吐槽。
“你当时说话怎么那么装呢?”
“有吗?”
“一句话里多少气音儿,你自己数数。”
“不知道以为谁家风箱破了。”
阿云嘎举着电话的手一抖,随意岔开话题,“最近怎么样?年底回青岛吗?”
“回,还得把你这堆东西搬回去,净给人添麻烦。”
“那不是阿姨喜欢,而且,不也给你带礼物了。”
“好喝吗?”
“还不错。”
“别光和刘师傅喝了,给我也留点儿。”
“在你中药喝完之前想都别想,”演出在即,郑云龙戴上假发,手机放在一旁,继续说道,“到底怎么回事儿,你犯得着这么恨他?”
“没啊,我俩挺好的,之前排魅影的时候不还拥抱来着?”
“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
“嗯?好,···我该上台了,有空再聊。”听着后面的催促,来不及道别,阿云嘎匆匆挂断视频。
郑云龙没好气地一笑,索性不再计较了。
这两年他们忙得脚不沾地,音乐剧蒸蒸日上的劲头也算是达到了顶点,以后只需要维持现状就可以了。
他们总算可以卸下担子,去做些别的事情。
比如尝试参与制作,偶尔出国旅行。
伦敦接连不断的阴天终于在阿云嘎到来后迎来短暂的晴朗。
“摩天经,狮子王····你这几天看不少啊。”
白天,两人并肩行走在街头,刚从大英博物馆出来,街上都是生涩面孔,因此两人格外的放松。
“不过,这儿还真没啥好吃的。”
“想你龙哥我做的饭了?”
“哎,如果有机会,那定要拿给在下品鉴一二呐。”
“到时候再挑三拣四的,第一个拿你开刀。”
“叫上余老师吗?这时候他应该在上海。”
“反正你也回不去,我看着叫喽。”
“没办法,工作需要。”
“我知道。”
“接着还想去哪儿?”
“随便吧,反正到哪儿都是咱俩,都大差不差。”
郑云龙耳机里播放着去年风声音乐会的知己,嘴上偶尔哼哼两句调子,阿云嘎便配合着给几句和声。
“当时川子没少念叨你,还有马佳他们。”
“后来不也见了。”
“这么喜欢这歌儿呢?”
“还不错,但更喜欢词作。”
“哦~没关系,喜欢我唱给你听啊。”
“用不着。”
两人拉拉扯扯,直至迟暮。
临行前,他们轻轻拥抱,彼此都习以为常,源自于人类本能地寻求温暖的动作,贯穿了他们相识的十六年时光。只有在爱人的怀中,他们才能肆无忌惮地展露最劣根性的一面,或嫉妒,或占有。
每一次的拥抱,都刻骨铭心。
“这次走了,下次见面可能得六月份了。”
“今年生日又不能陪你过,有些可惜呢。”
“我生日愿望都想好了。”
“嗯?想要什么?”
“除了你都可以啊。”
“毕竟····“
“我(你)已经在你(我)身边了。”
异口同声。
你瞧,不论过去多久,默契还是从一而终。
时至今日,他们愈加了解彼此,也找到了最平衡的相处模式。
事业与爱情不再是失衡的天枰,而是他们维系彼此的链接。
六年前的声入人心,在观众眼里是音乐剧盛大的开端,在他们心中却是梦想的彼岸。
那年,漂洋过海的风帆终于抵达了渡口,零落半生的二人终于觅得栖身之处。
如今,他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完美的时刻——使阿云嘎犹疑的命运敲槌定音,郑云龙所追逐的梦也落下帷幕。
船,已然归港。
剩下的路,就要靠自己走了。
于是,他们把所有的珍宝都藏于海面下,末路狂欢后,是回归日常的云淡风轻。
风声凛凛作响,临行的酒杯斟满。我们是知根知底的挚友,是胜似亲人的兄弟,是灵魂相契的知己,更是亲密无间的爱人·····我们是着世间的全部。
所以,不要为离别伤感。命运的风从未停止,一如日升月落。我们将长久地守望着走在路上的彼此,在终点前的每一程旅途——即便我无法再光明正大的拥抱你,我仍会借昼夜交替的契机吻向你的身影。我们的爱将超越灵魂,直抵岁月尽头。
而现在,海面风平浪静,繁星闪烁在草原上,月亮照着月亮,生命一如既往地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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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13 09: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完结/连载/番外】标题(更新时间/章节)

【番外】旧岁拾遗

“你是在我的那一片草原上自由的野马。”
“为什么是你的草原?”
“去海里不就成海马了。”
“听着也不错,正好配你的海蛎子。”
苍茫··郑云龙脑子一抽脱口而出的答案,他本想说的是,像海一样苍茫的··沧桑,但话到嘴边还是拐了调子,此前去了内蒙后他便很少提起老,皱,旧这类的字眼了,阿云嘎虽然每次提起都不在意,但一如他从不在人前消费过去,不在意后面掩藏的是伤悲。
于是,沧桑一改就成了苍茫,机缘巧合下,海和草原就这么又连在了一起。

两人真正热恋的那几年在旁人看来简直就是行走的发糖机器,阿云嘎是个无肉不欢的性子,尤其是对待牛羊肉上,每年过了春节复工的时候,话里话外都没少吐槽,出了内蒙和新疆,哪儿的肉都差点儿意思。
嘴上挑,手可是没闲着,该吃吃,该喝喝。
相较之下,郑云龙的口腹之欲同他出屋的欲望一并,仿佛都转嫁到了爱人的身上。提及爱好时,他冥思苦想半天,只得回答,做饭算吗?
睡觉他实在说不出口。
阿云嘎略带震惊地瞅着他,二人面面相觑,“做饭是爱好吗?”
猝不及防被拆台,郑云龙一个头两个大,恨不得叫他把吃进去的海蛎子和皮皮虾全都倒出来,再撬开脑子问问,良心都去哪儿了?
好在他及时克制住,那人的手在他后腰处不轻不重的捏了一下,隐隐带着点讨饶的意味,郑云龙反驳的话便又咽回了肚子里,露在面儿上就是一副欲言又止的呆愣模样。
阿云嘎笑得直不起腰来。
主持人晾在一边儿,也不知该不该继续。
不久后的天猫狂欢夜,两人结束了彩排都是饥肠辘辘。
顾不得矜持,面对满桌子的各色菜肴,蠢蠢欲动的双手在每一个摄像机移开的间隙如风卷残云般扫荡了半数的肉片,青菜?那不在他们的食谱上。
“大龙特别爱吃鱼腥草。”
郑云龙一脸别搞我的表情,却还是耐不住主持人的高架。
“就尝一根。”
“我真不行。”
“那嘎子和你一块儿吃,我们最后再发两拨福利!”
阿云嘎狂笑之余,夹起一筷子先送进他的碗里,自己又挑了一根,装模做样地凑上前去,“干杯!”
可放进嘴里不过三秒就偷偷吐了出来,乐呵呵地欣赏起郑云龙皱成一团的脸。
这人从大学开始最受不了气味重的,榴莲还好,要是有人在宿舍里吃了螺狮粉,他定要追着人抱怨。
后来螺狮粉能接受了,唯有鱼腥草是一辈子都无法脱敏的天敌,阿云嘎笑过他不少次,宁愿搭上自己,也要欣赏他委屈巴巴的模样。
像极了嗅到柠檬的小猫。
他本就生了一双含情目,眼窝极深,看谁都如坠入一潭春水,水上满是零落的桃花瓣。
阿云嘎喜欢都弄他,就为了瞧这双眼委屈时的水波荡漾。
爱人是个感性的,却独不爱在他面前落泪。
他才不会错过天赐的机会。

那年的新春,两人一起上了春晚,带着他们的音乐剧走上了全国最隆重的舞台。
倒计时前,阿云嘎还在忙着同附近的熟人打招呼,最后几秒时,郑云龙拽了拽他的袖子,人群拥挤,挡住他们交握缠绵的十指。
满天的彩带烟花似的绽放,落在他们的肩头,混乱中望向彼此的双眼,满溢着幸福。
这是他们共度的第十一个新年,未来也将有更多的美好等待着他们。
瑞士,巴塞尔,由于疫情成为了遗憾,变身怪医复排跳水···
失望之余,他们还能依偎着彼此取暖。
“巴塞尔到底有什么?”
阿云嘎闲来无事便会切个小号儿满互联网闲逛,凑在人堆儿里瞧热闹,从自己的全世界路过。
是啊,巴塞尔到底有什么呢?
有个被取消的表展,还是有个婚姻介绍所?
他瞅着这些杂七杂八的猜测,顺带甩给了郑云龙。
“这说的什么?”
“挺有意思的,给你看看。”
“啧,瞧瞧,这满纸都是你当年留下的祸根。”
“别笑,刘师傅的回答也没好儿哪去,人类的期待能创造奇迹,和想象美好不是一个意思?”
两个始作俑者隔着屏幕互吐口水。
“你要在上海呆多久?”
“那取决于你什么时候回来,请郑姓艺人劳逸结合,咱俩都是奔四的人了,身体更重要啊···”
“少跟你见几面比啥都管用。”

阿云嘎很少夜长梦多,由于生活习惯过于自律,他甚至不怎么做梦,偶有梦回,往往也再清醒时忘得一干二净。
于他,梦境如炊烟,清晨时就随着睡意一并升上天去了。
三十余年的人生总结下来,也就是离开内蒙时,动身上海前的两场梦境还算印象深刻。
他从不觉得童年悲惨,父母去得早,还没来得及明白什么是痛苦,那些记忆就都消散了。对双亲的认知大多数源自大哥与临近的亲戚口中,才得知,原来他生得像父亲。
那个在梦境里都只有背影的高大的男人。
一张相片都没留下的男人。
后来想父亲了,他就照照镜子,将镜中的容颜以指腹刻上几道细密的皱纹,把头发弄得更凌乱些,畅想着父亲倘若活到如今,又会是怎样一番模样,他伟岸的后背会佝偻下来吗?他沉默不语的面会露出微笑吗?他会为如今儿子的成就而骄傲吗?
于是,当他看到大哥留下的孩子时,不由自主地模仿着长辈的语气安慰道,以后我和婶子供你读书,别让他失望。
阿云嘎时常同他讲大哥的事情,至少,要让他知道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
只要还记得,就算活在记忆里,人也是鲜活的。

见着郑云龙的第一眼,侄子就盛情难却地拉着他喝酒。
他知道小叔叔是个冷的性子,看起来对谁都掏心掏肺的好,但对着旁人总有隐秘的界限,许是亲人去的早,他更年轻的时候曾一度对陌生人的肢体接触都颇为抗拒。
然而就是这样的小叔叔,头一回主动带人回家。
几轮下来总算试出了深浅,俩人都是好酒量,侄子仗着年轻几岁还要再喝上几杯,阿云嘎却发话拦住了两人。
“差不多就行了。”
“明儿还得去别的地方。”
侄子一瞬便明白了这人在小叔叔心里的位置,便不再多言,自行离开了。
他们是血脉相连的亲人,小叔叔这么多年的心血与付出他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感恩之余也伴随着愧疚,家族给了他太多的束缚,眼睁睁看着小叔叔从一个追逐梦想的人渐渐被套上世俗的枷锁,如一只囚鸟哀寂地歌唱。
还好,身边还有一个懂他歌声的人作伴。
大三那年的暑假,小叔叔带着东西回家的时候,话里话外忽然多了个名字,也不喊全名儿,就大龙,大龙的叫着,放羊的时候念叨,做饭的时候也念叨,和发小念叨,回到家里也不放过他的耳朵。
从那时起他便心生好奇,这位叫大龙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妙人,能叫他小叔叔心心念着都忘不掉。
今日得见,总算明白了。
郑云龙,是个如水一般透彻的人。
比乌兰木伦河的水还要清澈,一眼就能望到底。
不怪他小叔叔喜欢。
瞧他紧拦着亲侄子的举动,这人面儿上不说,心上护得可紧,早就把人捧到心尖尖宝贝着呢。

阿云嘎知道粉丝把他们称作爱阳光和摘月亮。
最初得知的时候还是在sd听见有人小声念叨,他反应几秒就明白了摘月亮的意思,会心一笑。
郑云龙确实像一弯月亮,在他面前是生动的,温柔的。
面对如此纯粹的人,阿云嘎有时会自惭形秽。
他自由地奔跑在追逐艺术的道路上,如虔诚的殉道者不惜引火焚身也要供奉心中的信仰,甚至愿意为艺术而死。
于是,当得知剧院的吊顶砸下来,他为了逃跑韧带拉伤的事故后,阿云嘎不顾经纪人的阻拦,独自一人连夜去了上海。
他是那么爱着舞台,阿云嘎不敢想象,这会留下多少后怕的阴霾。
“我真以为要死了,”床上的人疼得呲牙咧嘴,却还是同他插科打诨,“哈哈,我就知道自己运气好。”
“疼吗?”
“疼,特别特别疼,快断了似的。”
“想点儿别的,转移下注意力。”
“想听你唱歌。”
阿云嘎便低声哼唱起来,唱完了希拉草原,又唱了骏马归来。
“下次就先跑,这种时候就自私一点吧。”
“你知道的。”
“我知道。”
他们都很难做到。
其实,他很想问问,当吊顶坠落下来的时候,郑云龙在想些什么?
如果那是生命的最后一天,会觉得,能够死在台上也是一种幸运吗?
他没敢问出口。
戏比天大。
他早就知晓答案了。
可对于阿云嘎而言,又何尝不是呢?
舞台是他们的羁绊,载着虚无缥缈的理想与灵魂沉沉浮浮半生,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的自然,两人从业至今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就没少过。
只是,他真心希望,他们都能再自私一点。
哪怕一点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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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7 20: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温柔的文字,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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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8 04: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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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4 19:02: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仙品👍震撼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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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7: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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